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监事贺磊先生、陈仁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文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