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17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注销回购库存股、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原注册资本2,012,874,349元,因本次注销回购库存股22,766,035股,减少注册资本22,766,035元,同时,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精工转债于2022年10月28日开始转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新增股份15,617股,增加注册资本15,617元。经上述变动后,公司拟变更的注册资本为1,990,123,93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表所示: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2,874,349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0,123,93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12,874,349 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90,123,931 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可转债尚在转股期内,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工商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仍可能发生变化,故上述注册资本情况及《公司章程》中涉及的修订事项,具体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证明文件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