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贾小荣2024年,本人作为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坚持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贾小荣: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发展规划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所长助理、科技委委员,已退休。现任晋西车轴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同,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贾小荣 | 1 | 1 | 0 | 0 | 0 | 1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按时出席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未有缺席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通讯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审计委员会 | 3 | 3 | 1 | 0 | 0 | 否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我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计划,就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案、重要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评估及控制等内容进行了沟通,督促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证监会监管新规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我出席股东大会1次,认真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积极搜集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通过现场交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4年11月参加公司论证项目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未来
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情况,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积极配合,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不定期听取管理层有关公司运营情况的汇报,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及以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过往也未发生过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的信息化管控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9份,未出现披露差错,确保了信息披露的质量。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关于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控评价过程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持续关注,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流程和内控体系,内控制度为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公允提供了合理保证,内控体系总体运行有效、管控适度,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重要内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持续学习提升,增强履职能力,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同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交流,利用自己的专业经验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中面临的风险挑战,及时提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科学决策,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贾小荣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