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为充分利用福建省海上风能资源,发展清洁能源,2023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设立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海韵),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长乐J区项目),公司持有福能海韵80%股权。长乐J区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200号)。
(二)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长乐J区项目场址中心西距东犬岛约46km,西距长乐梅花镇岸边约70km,规划面积76k㎡,理论水深约56-60m,拟建设41台单机容量16MW的海上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56MW。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21个月,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29.85亿千瓦时,通过福能海韵参股公司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输出至电网。
(二)项目经济性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乐J区项目静态投资额为629,963万元,静态单位投资为9,603元/kW;动态投资额637,550万元,动态单位投资为9,719元/kW。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福能海韵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其中项目自有资金占项目动态投资的30%。项目年等效利用小时数约4,551小时,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5.03%(税
后),投资回收期为16.5年。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长乐J区项目为大型海上风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满足福建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福建电力系统绿色能源利用比例。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占比,提升公司未来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的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长乐J区项目作为新建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项目经济性受投资成本、电价政策、上网电量、风机可利用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