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0证券简称:凌云股份公告编号:2025-05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文件,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503,893股,发行价格为
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
月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379,999,998.07 |
减:募集资金费用 | 13,614,160.99 |
募集资金净额 | 1,366,385,837.08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141,972,542.14 |
减:手续费 | 24,128.45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794,676.07 |
加:利息收入 | 2,384,478.85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 59,978,969.27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情况。2022年4月6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物探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金额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 101386355844 | 活期 | 8,597,127.7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 0409020029300470692 | 活期 | 2,683,781.7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物探支行 | 13050166620800002755 | 活期 | 441,533.74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支行 | 136791000013000190678 | 活期 | 302,288.61 |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465077423949 | 活期 | 747.45 |
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 483278027308 | 活期 | 13,628,024.78 |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金额 |
凌云中南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56081699218 | 活期 | 10,978,017.16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分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 101566389405 | 活期 | 3,972,383.25 |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 | 228645915352 | 活期 | 19,364,516.72 |
沈阳凌云新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 299982108561 | 活期 | 10,548.13 |
合计 | 59,978,969.27 |
注: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沈阳凌云新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名变更已完成。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162.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022年
月
日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345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内容详见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2023年
月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024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亿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内容详见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025年7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内容详见2025年7月25日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1,679.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
月
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1,679.4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7,28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7,28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为实现新能源电池产品业务专业化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公司与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汽车集团”)在盐城共同投资
亿元合资设立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打造新能源电池产品专业化运营平台,从事新能源电池产品的研发制造相关业务。
凌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新增其作为“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募投项目名称 | 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投资总额 | 26,621.98万元 | 26,621.98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3,930.00万元 | 23,930.00万元 |
实施主体 | 凌云股份盐城分公司 | 凌云股份盐城分公司、新能源公司 |
实施地点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3-048)。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2)。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有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涉及变更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 | 9,603.36 | 9,340.00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 | 9,386.45 | 9,120.30 | 原项目变更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 | 11,871.60 | 10,860.00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 | 8,621.70 | 8,409.39 | 原项目变更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壳体项目 | 5,135.22 | 2,670.31 | 新增项目 |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 | 7,060.34 | 6,180.00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 | 1,169.90 | 847.50 | 原项目变更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 5,009.65 | 4,332.20 | 新增项目 |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 | 15,321.97 | 7,307.29 | 新增项目 |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 | 29,915.63 | 20,000.00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 | 16,541.83 | 13,693.01 | 原项目变更 |
合计 | 58,450.93 | 46,380.00 | 61,186.72 | 46,380.00 |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因客户订单量减少未达预期,继续投入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经营状况,为保证现金流及防范风险终止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使用到新项目中。
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新项目名称: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
新项目实施主体: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凌云吉恩斯”)
新项目实施地点:
湖北武汉
新项目建设周期:2025年4月-2026年11月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产品包括门环、门槛、车门防撞梁、A/B/C柱等。主要投资热成型生产线、激光拼焊产线、点焊工作站等生产设备及工装。项目总投资额为26,060.38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3,547.57万元,工装投入6,854.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658.74万元。公司以借款的形式给予凌云吉恩斯募集资金5,590.80万元,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开发进度。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编号 | 项目 | 计划总投资金额 | 比例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设备投资 | 13,547.57 | 50.56% | 5,590.80 |
2 | 工装投入 | 6,854.07 | 25.58%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5,658.74 | 23.86% | |
合计 | 26,060.38 | 100% | 5,590.8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及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36,638.5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6.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64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97.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 | 是 | 2,230.00 | 2,230.00 | 2,230.00 | 100.50 | 1,784.70 | -445.30 | 80.03 | 2023年9月 | 58.89 | 否 | 否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 | 是 | 9,340.00 | 9,120.30 | 9,120.30 | 402.11 | 8,214.06 | -906.24 | 90.06 | 2023年10月 | 692.59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 | 是 | 10,860.00 | 8,409.39 | 8,409.39 | 192.49 | 7,796.01 | -613.38 | 92.71 | 2024年9月 | 614.58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 | 是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2.36 | 1,182.58 | -317.42 | 78.84 | 2023年6月 | 24.54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壳体项目 | 是 | 0 | 2,670.31 | 2,670.31 | 170.41 | 1,952.84 | -717.47 | 73.13 | 2024年12月 | 64.88 | 否 | 否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36,638.5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6.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64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97.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是 | 12,530.00 | 6,939.20 | 6,939.20 | 698.94 | 6,487.74 | -451.46 | 93.49 | 2024年12月 | 12.72 | 否 | 是 | |
涿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一期) | 否 | 2,170.00 | 2,170.00 | 2,170.00 | 8.25 | 2,047.16 | -122.84 | 94.34 | 2023年12月 | 182.73 | 否 | 否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 | 是 | 6,180.00 | 847.50 | 847.50 | 121.49 | 631.47 | -216.03 | 74.51 | 2024年7月 | 1707.39 | 否 | 否 |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 是 | 0 | 4,332.20 | 4,332.20 | 2.81 | 1,714.64 | -2,617.56 | 39.58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收购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并扩产项目 | 收购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项目 | 否 | 25,948.00 | 25,948.00 | 25,948.00 | —— | 25,948.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 | 是 | 20,000.00 | 13,693.01 | 13,693.01 | 393.29 | 8,330.63 | -5,362.38 | 60.84 | 2025年1月 | 855.49 | 是 | 否 |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 | 是 | 0 | 7,307.29 | 7,307.29 | 691.17 | 5,010.36 | -2,296.93 | 68.57 | 2024年12月 | 1813.73 | 是 | 否 |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 | 是 | 0 | 5,590.80 | 5,590.80 | 0 | 0 | -5,590.80 | 不适用 | 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36,638.5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6.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64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97.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期) | |||||||||||||
沈阳保险杠总成项目 | 否 | 5,850.00 | 5,850.00 | 5,850.00 | 62.56 | 3,066.48 | -2,783.52 | 52.42 | 2024年10月 | 271.35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30.58 | 40,030.58 | 40,030.58 | 0 | 40,030.58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36,638.58 | 136,638.58 | 136,638.58 | 2,856.38 | 114,197.25 | -22,441.33 | 83.5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三个项目存在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为设备质保金;盐城车身结构件、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下壳体项目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客户产量未达到预期;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为客户停产销量未达到预期;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一期)未达预计效益主要为客户销量未达预定产量;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未达预计效益主要为未达预期销量,为满足生产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临时增加部分生产工序。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因客户订单量减少未达预期,继续投入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经营状况,为保证现金流及防范风险终止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使用到新项目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36,638.5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6.3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2,64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197.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一期)募集资金合计节余金额1,679.47万元;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壳体项目、、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和沈阳保险杠总成项目募集资金合计节余金额7,286.12万元,主要为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用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2,53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09.05万元(使用进度47.96%),项目尾款930.1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590.80万元。主要为该项目客户订单量减少未达预期,继续投入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经营状况,为保证现金流及防范风险终止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使用到新项目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36,638.58万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2025年6月末,除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和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外,其他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 | 盐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 | 2,230.00 | 100.50 | 1,784.70 | 80.03 | 2023年9月 | 58.89 | 否 | 否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 | 9,120.30 | 402.11 | 8,214.06 | 90.06 | 2023年10月 | 692.59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 | 8,409.39 | 192.49 | 7,796.01 | 92.71 | 2024年9月 | 614.58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 | 1,500.00 | 12.36 | 1,182.58 | 78.84 | 2023年6月 | 24.54 | 否 | 否 | ||
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壳体项目 | 2,670.31 | 170.41 | 1,952.84 | 73.13 | 2024年12月 | 64.88 | 否 | 否 | |||
涿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 | 涿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 | 847.50 | 121.49 | 631.47 | 74.51 | 2024年7月 | 1707.39 | 否 | 否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 | 4,332.20 | 2.81 | 1,714.64 | 39.58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凌云吉恩
斯
49.90%股权并扩产项
目
收购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并扩产项目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 | 收购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并扩产项目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 | 13,693.01 | 393.29 | 8,330.63 | 60.84 | 2025年1月 | 855.49 | 是 | 否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 | 7,307.29 | 691.17 | 5,010.36 | 68.57 | 2024年12月 | 1813.73 | 是 | 否 | ||
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 |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5,590.80 | 0 | 0 | 不适用 | 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 6,939.20 | 698.94 | 6,487.74 | 93.49 | 2024年12月 | 12.72 | 否 | 否 | ||
合计 | 62,640.00 | 2,785.57 | 43,105.03 | 68.81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盐城车身结构件项目、盐城新能源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项目三个项目存在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为设备质保金;盐城车身结构件、电池壳组件项目(一期)、电池壳组件项目(二期)、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箱体、下壳体项目未达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客户产量未达到预期;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为客户停产销量未达到预期;涿州新能源电池壳项目(二期)未达预计效益主要为未达预期销量,为满足生产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临时增加部分生产工序。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因客户订单量减少未达预期,继续投入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公司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及经营状况,为保证现金流及防范风险终止武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使用到新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