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概况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选择合适时机分次发行。
3、发行期限: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4、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最终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止投资者除外)。
6、资金用途: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带息负债,改善负债结构和补充投资、运营资金。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注册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
3、组织实施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事项,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相关事项;
4、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和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
此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