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应瑛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华英先生、覃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