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0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2019 年 2 月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因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0 元/股(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48 元/股(含税)。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 6.50 元/股),回购用途将全部用于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19 年 1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2019 年 2 月 2日、2019 年 7 月 27 日、2019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2 月 1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6)。 (二)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865,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93%,成交的最高价为 5.2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4.22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667,356.8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三、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有条件限售流通股 0 0 658.51 1.17 无条件限售流通股 56,241.32 100 55,582.81 98.83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428.02 0.76 合计 56,241.32 100 56,241.32 100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585,100 股已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 用于公司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