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经济行为真实,会计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谨慎、合理,未发现有虚假记载、重大错误漏报等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均属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正常业务往来,未发现异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2、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金融监管机关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杨汉剑 许艳华 徐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