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600468)_公司公告_百利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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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洪海)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洪海)

本人在2024年5月9日至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担任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和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徐洪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财务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国家核电标准化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化咨询专家组成员,国家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上海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会长,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已按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根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需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在审议各项

议案时,对议案内容进行研究讨论,从专业角度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一)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徐洪海990022

(二)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本年内召开次数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6330
公司治理委员会42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220

(三)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召开日期届次会议内容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审计及内控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审计工作等内容进行沟通。2024年9月,与现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会计政策、重大审计事项、与前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衔接等事项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及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出席股东大会期间,本人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合计15天。本人高度关注外部环境、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经营层通过现场会谈、电话、

电子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不定期与公司经营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指导和建议。2024年10月,本人前往控股子公司天津泵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考察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其开展数智化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了指导。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本人参加了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违法违规案件警示培训、新《公司法》培训、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及年报披露专题培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同时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并有效运用到履职过程中。报告期,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重点关注了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审核程序等。

2024年11月11日,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前置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要求,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专项检查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人对2024年度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新任董事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规定》。报告期,公司薪酬体系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年度,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1,834,10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9日锁定期届满后,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持续健全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将经营层和核心骨干的利益与股东、公司利益进行捆绑,促进了经营层和核心骨干充分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洪海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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