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士兰微”)之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罗华兵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华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3,9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606%,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罗华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00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罗华兵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4,593,908股 |
持股比例 | 0.27606%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其他方式取得:4,593,908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罗华兵 | 4,593,908 | 0.27606% |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为士兰微之控股股东,罗华兵、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宋卫权、陈国华分别为其股东及董监高。罗华兵、陈向东、范伟宏、郑少波、江忠永、宋卫权、陈国华等七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 513,917,034 | 30.88310% | ||
陈向东 | 12,349,896 | 0.74215% | ||
范伟宏 | 10,613,866 | 0.63782% | ||
郑少波 | 7,379,253 | 0.44345% | ||
江忠永 | 8,250,000 | 0.49577% | ||
宋卫权 | 3,903,300 | 0.23456% | ||
陈国华 | 2,100,000 | 0.12620% | ||
合计 | 563,107,257 | 33.83912% | — |
注:上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罗华兵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00,000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3005%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0,000股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
减持期间 | 2025年7月22日~2025年10月21日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罗华兵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罗华兵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罗华兵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