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_公司公告_华纺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11年12月22日

华纺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事前审议,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人员、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4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致同所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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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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