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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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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