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600438)_公司公告_通威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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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玉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玉梅)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本人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我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报告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姜玉梅,女,1963年生,法律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理事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自贸区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商务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家,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具备胜任能力,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以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及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以视频方式全程出席,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报告,并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会议过程中我积极与广大参会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股东重点关注的各类事项,以便于进一步提升与优化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的能力与方式,取得了与会股东的高度认可。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开展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参会,先后就公司资产减值及报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财务报告等多个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充分发表意见。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况。本年度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任职能力亦持续关注,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能够持续带领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共召开1次会议,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认为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沟通等途径对公司进行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为支持独立董事了解行业及经营情况,以更好地发挥我们监督与决策职能,2024年7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活动,参观走访公司下设农牧和光伏子公司。此外,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重要事项审议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的支持与配合,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运作的了解,力求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监督。

7、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高度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建议与意见,全年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机构、投资者、媒体和公众反馈的相关信息,了解利益相关方的诉求,特别是高度关注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就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上述报告均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四川华信业务水平较高,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故本人同意公司聘请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后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超4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

基于对行业及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于报告期内回购公司股份超20亿元。本人认为,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6、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方案、了解情况后,本人认为上述重大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规划安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能力。

7、制度建设及规范治理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修订了一系列制度,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法务支持和指导意见,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推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包括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性意见;继续

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努力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水平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继续发挥好独立董事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对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报告期内履职独立董事

姜玉梅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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