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调整后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常怀春(召集人)、丁建生、舒兴田、高景宏、刘承通。董事会其他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保持不变。上述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