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_公司公告_华鲁恒升:华鲁恒升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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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华鲁恒升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5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2-01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戎一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戎一昊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戎一昊,中国公民,1984年出生,2021年4月开始担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戎一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戎一昊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0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1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1.02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1.0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4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1.05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7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11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14其他重要事项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 证券部

收件人:李广元

邮政编码:253024

电话:0534-2465426

传真:0534-246501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由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特此公告。

征集人:戎一昊2022年1月25日

附件: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戎一昊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0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1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1.02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1.0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4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1.05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07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11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14其他重要事项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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