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_公司公告_华鲁恒升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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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3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60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60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相符。因此,同意以2018年12月12日为授予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3万股。以上事宜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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