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控股”)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投资”)增持计划为自首次增持之日(2017年 3 月 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000,000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12,465,245 股。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华鲁投资拟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调整为不低于 1,300,000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6,204,818 股。 ● 截至本公告日,华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8%。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收到华鲁投资函告,称自 2017 年 3 月 7 日首次增持之日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收市,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10,000 股,占增持计划下限的 100.77%,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华鲁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增持计划实施前,华鲁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华鲁投资计划自首次增持日(2017 年 3 月 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000,000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2,465,245 股。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7-002 号、临 2017-003 号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后,华鲁投资拟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调整为不低于 1,300,000 股,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6,204,818股。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1、2017 年 3 月 7 日,华鲁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70,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8%。 2、自首次增持之日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收市,华鲁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310,000 股,占增持计划下限的 100.77%。 3、截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收市,华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8%。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华鲁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鲁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