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6 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