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600426)_公司公告_华鲁恒升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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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运营情况; 2、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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