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董事于希信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根据近期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有关文件要求,于希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一位董事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希信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于希信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于希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