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李君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申请。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鉴于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李君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由于李君发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公司将尽快组织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君发先生将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李君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李君发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