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为推动行动方案的实施,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聚焦公司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构建德州本部和荆州基地两个利润中心、“一体两翼”并肩发展、“双航母”协同运营模式。在行业深度调整,结构性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下,展示出较强的抗风险韧性与灵活应变能力,主导产品实现增量降本,主要运营指标在同类企业中居于前列;公司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酰胺原料优化升级项目顺利投产,
万吨/年二元酸、BDO及NMP一体化等项目如期推进,同时统筹项目规划,危中寻机,积极争取资源要素支持,为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着眼节能降耗和挖潜增盈,平台体系及主要产品消耗指标均优于既定目标;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放大产销联动,调优行业布局,部分主导产品市场话语权及占有率持续提升;公司完善创新平台、落实创新项目,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创新数智赋能,转型升级引擎强劲。
二、注重股东回报,实行稳健的分红政策方面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2024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红总额6.37亿元;2024年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分红总额
6.36亿元;2024年度合计分红12.73亿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2.63%。
2025年半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增加了现金分红频次并保持了稳定性和持续性。后期,公司将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的现金分红,并科学统筹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3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六月末,公司支付资金总额为4809.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230.00万股。后期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持续完成回购目标。
三、加强市场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秉持合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的原则,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同时,以积极的态度,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确保信息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已连续十个年度信披工作被评为“A”;公司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现场投资者交流会、网络视频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证券公司策略会、现场接待投资者调研、线上回答投资者问题、网络回复股东需求等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实现公司与资本市场的良好互动。公司获2024《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奖项。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这也是公司第二份ESG报告,为资本市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详实的信息资料。公司ESG评级得到资本市场高度认可。
四、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方面
公司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同时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启动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规定的要求一致。后期,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力求以规范的治理结构、健全的制度、规范的流程、有效的内控,推动公司行稳致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