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_公司公告_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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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吴绿秋 薛有冰 杨毅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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