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_公司公告_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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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9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2021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吴绿秋 薛有冰 杨毅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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