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ST柳化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1271.64万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1,705.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扣除期间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盈利微薄、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值、仍然存在持续经营风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柳化 | 600423 | *ST柳化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龙立萍 | 吴宁 |
办公地址 |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 |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67号 |
电话 | 0772-2519434 | 0772-2519434 |
电子信箱 | Lliping0772@163.com | lhgf@vip.163.com |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核发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根据新的许可范围对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原经营范围为:液氨、浓硝酸、甲醇、甲醛、硝酸铵(粉状)、硝酸钠、亚硝酸钠、硫磺、硫酸、液氧、液氮、氩气、双氧水生产;氮肥、纯碱、复合肥料、蒸汽、系列工业水、生活水、脱盐水、硝基复合肥、液体肥料、重碱生产销售;液氨、甲醛、甲醇、硝酸、硝酸铵、硝酸钠、亚硝酸钠、硫磺、硫酸、双氧水(20%≤含量≤60%)、盐酸、二氧化碳【液体】、液氧、液氮、氩气、氨水(10%≤含氨≤35%,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产品销售;煤炭批发;过磅收费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的生产和销售;氮肥、纯碱、复合肥料、蒸汽、系列工业水、脱盐水、硝基复合肥、液体肥料、重碱生产销售;氨溶液(含氨>10%)、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氨、甲醛溶液、甲醇、硝酸钠、亚硝酸钠、硝酸(含硝酸≥70%)、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磺、硫酸、盐酸销售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27.5%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及产品用途
公司采用蒽醌钯催化剂工艺,以外购氢气为主要原料生产双氧水。双氧水是一种用途很广的重要的无机化学品,而且在使用中其本身除放出活性氧外,被还原生成水,因而无二次污染问题,故被称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纺织、造纸、电子、医药、食品、包装消毒、日用化学品、环保行业中的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具体用于各种织物、纸张、木材、草制品的漂白;用于有机物合成、做氧化剂、催化剂、引发剂、羟基化剂;用于有机或无机过氧化物的制造(合成过氧乙酸、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硫脲、过硼酸钠、过氧化钙等);用于电镀工业(电镀液的净化)、电子工业(金属表面处理);用于化学分析,医药(医药合成、消毒剂)、食品(消毒、保鲜)的加工和化妆品的生产等方面;用于建材工业(作为泡沫塑料、泡沫水泥的发泡剂);用于企业污水处理。
2、采购模式
氢气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通过长协方式向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电力
是公司的主要能源,报告期通过招标形式采购,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供应,目录电价格由自治区物价局确定,直供电价格由市场决定;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线上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询价比质确定供应商完成采购。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公司产品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以经销为主。销售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三)行业情况
公司双氧水属于化工行业,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但行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报告期受供求关系影响,产品价格出现波动。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469,370,097.96 | 592,928,065.20 | -20.84 | 2,742,527,411.24 |
营业收入 | 107,120,775.91 | 373,959,757.87 | -71.35 | 2,008,505,977.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16,412.44 | -1,867,008,703.24 | 不适用 | 390,303,02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76,690.84 | -394,273,774.04 | 不适用 | -329,334,697.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2,921,962.83 | 379,327,904.03 | 3.58 | 2,189,038,724.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308,846.96 | -274,337,506.66 | 不适用 | 24,160,336.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2.34 | 不适用 | 0.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0 | -148.70 | 增加152.00个百分点 | 166.95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1,540,307.26 | 22,106,326.92 | 23,786,388.14 | 39,687,75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1,083.26 | -5,488,678.17 | 3,781,822.38 | 14,312,184.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4,725.77 | -5,453,116.41 | 3,870,578.37 | 11,794,503.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49,734.57 | -11,315,142.61 | -9,804,552.96 | 10,660,583.18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70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15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201,452,434 | 25.22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0 | 49,256,529 | 6.17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 0 | 25,237,843 | 3.16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22,826,167 | 2.86 | 0 | 质押 | 17,260,000 | 国有法人 |
冻结 | 22,826,16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 0 | 21,541,277 | 2.70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0 | 20,838,531 | 2.61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0 | 19,147,231 | 2.40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 0 | 11,359,917 | 1.42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郑俊生 | 908,921 | 10,908,938 | 1.3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10,677,400 | 1.34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柳州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与柳化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2.08万元,同比下降71.35%,营业利润898.35万元,净利润1,2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47.67万元。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货物发运至指定地点,交付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
①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差异方面 | 相关业务情况 |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
收入确认与计量 |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双氧水等化工行业相关产品 |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公司在直销方式下销售商品时,在收到买方的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时确认收入; ②公司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时,为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③公司采取赊销方式销售商品,为合同约定日确定收入; | 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将商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取得客户验收合格单后,确认收入。客户在验收合格后享有自行销售和使用产品的权利并承担该产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本公司于商品发出、并取得验收合格有效凭据时确认收入。 |
差异方面 | 相关业务情况 |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
④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时,为商品发出并办妥承运手续时确认收入。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元) | 新收入准则影响(元)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元) |
资产及负债: | |||
预收款项 | 19,844,152.09 | -902,587.54 | 18,941,564.55 |
合同负债 | 798,750.04 | 798,750.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837.50 | 103,837.5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9年12月31日余额(元) | 新收入准则影响(元)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元) |
资产及负债: | |||
预收款项 | 19,844,152.09 | -902,587.54 | 18,941,564.55 |
合同负债 | 798,750.04 | 798,750.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3,837.50 | 103,837.50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元)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元) |
营业成本 | 6,890,408.46 | |
销售费用 | 6,890,408.46 | |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元)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元) |
营业成本 | 6,890,408.46 | |
销售费用 | 6,890,408.46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份,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了所持有的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股权,包括柳化股份持有的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88%股权、柳州柳益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等。本年度公司已没有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告范围的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