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义乌商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旅”)的银行贷款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3.675亿元,期限9年(宽限期2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义乌商旅0.95亿元的借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销售商品房在商品房承购人尚未办理完房屋产权证之前,需为其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46,333.64元。该担保事项将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解除,此项担保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不大,无需对此担保计提准备。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述忠 洪剑峭 罗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