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_公司公告_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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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日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名,实际表决董事

名(含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黄晓亮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黄晓亮、胡一元、杜彬、何小勇、杨志雄,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秀春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晓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北京银行德外支行发放不超过3,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年化利率为5%,公司拟使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并由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董事何昕先生、董事黄晓亮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尚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北京银行德外支行发放不超过5,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年化利率为5%,公司拟使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并由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董事何昕先生、董事黄晓亮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尚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1.5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子公司之间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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