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0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龙根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同意公司下列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9,812,195.66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发生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3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3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529,909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7,001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94,57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02,0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425万元;为江储中心提供担保20,0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该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3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375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4.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安源煤业2022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