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煤业”)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相关手续。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