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2月13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孙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源煤业”)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具体如下:
一、巨源煤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巨源杉坡里
3.成立时间:2003年4月30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华
6.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
7.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精煤,洗煤,矿粉、矸石砖及矿山机械加工、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江西煤业出资6,000万元,持股80%,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2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51 | 941 |
负债总额 | 44,496 | 44,455 |
净资产 | -43,545 | -43,511 |
项目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34 | -84 |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81号)等文件精神,巨源煤业于2016年8月31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闭退出。
巨源煤业关闭退出后无经营业务导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严重资不抵债,已无法开展后续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江西煤业依法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巨源煤业进行破产清算。
三、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巨源煤业实施去关闭退出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员工安置,不存在影响公司稳定的重大风险。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煤业对巨源煤业的债权账面原值为36,121万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如法院受理裁定本次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巨源煤业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巨源煤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目前,法院尚未裁定该破产事项,资产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金额取决于破产清算执行结果。
四、其他说明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破产清算相关手续。
法院是否受理申请并裁定本次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