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2-02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和2022年度预计金额,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邹爱国先生、金江涛先生、刘珣先生、彭金柱先生、李春发先生、张保泉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虞义华先生、余新培先生、徐光华先生对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公司与所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能集团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528,731万元,2021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86,417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
1.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执行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预计金额(不含税) | 2021年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
采购煤炭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394 |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1 | ||
小计 | 10,394 | 111 | |
销售煤炭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57,212 | 216,845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1,080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840 | 309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00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93,894 | 5,239 |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380 | 491 | |
小计 | 254,706 | 222,884 | |
采购电力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2,969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3,361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867 | |
小计 | 8,330 | 1,867 | |
转供电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 4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65 | 57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260 | 69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8 | 113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7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0 | 2 | |
小计 | 1,084 | 241 | |
销售材料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186 | 139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50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86 | 317 | |
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 | 34 | |
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 | 720 |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70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25 | 12 | |
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 | 1,000 | 140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 |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74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4 | ||
小计 | 3,567 | 1,029 | |
采购焦炭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08,320 | 239,393 |
小计 | 208,320 | 239,393 | |
采购材料 物资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802 | 231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0 | 10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 | ||
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77 |
小计
小计 | 915 | 318 | |
接受建筑、安装工程 劳务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2,191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6,900 | 12,355 | |
小计 | 9,900 | 14,546 | |
接受服务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840 | 991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17 | 173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1 | 136 | |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0 | 285 |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5 | 380 |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70 | 141 | |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萍乡友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小计 | 1,998 | 2,106 | |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4,500 | |
小计 | 24,500 | 0 | |
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500 | 645 |
小计 | 1,500 | 645 | |
提供服务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56 | 1837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7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970 | 1440 | |
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 | 40 | ||
小计 | 3,517 | 3,277 | |
合计 | 528,731 | 486,417 |
2.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差异原因分析
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发生金额减少42,314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1)采购煤炭减少10,283万元,主要为江能集团和江投集团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分别对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公司关闭退出及完成对外股权转让,不再属于关联方,江投集团对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所致。
(2)销售煤炭减少31,822万元,一是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炭量及煤价上升增加59,633万元、111万元;二是减少向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煤炭88,655万元;三是江能集团对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和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退出及完成对外股权转让,上述两家公司无生产需求,减少销售煤炭2,380万元;四是减少向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煤炭531万元。
(3)采购电力减少6,463万元,一是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和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退出,无电供应,减少采购电力6,330万元;二是减少向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133万元。
(4)转供电减少843万元,一是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退出,减少向其转供电567万元;二是分别减少向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转供电191万元、58万元、19万元、8万元。
(5)销售材料减少2,538万元,一是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退出,无生产需求,减少向其销售材料1,350万元;二是减少向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和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销售材料860万元和720万元。
(6)采购焦炭增加31,073万元,主要由于市场变化,焦炭价格上升导致。
(7)采购材料物质减少597万元,主要为向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少采购生产材料571万元、97万元;增加向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物质77万元。
(8)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增加4,646万元,主要为减少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809万元;增加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5,455万元。
(9)接受融资租赁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分别减少24,500万元和855万元,主要为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到期,公司未与其续租导致。
(10)提供服务减少240万元,一是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流转运等服务增加470万;二是向江能集团所属煤矿吨煤产量减少等原因,减少619万元。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不超过537,333万元。
1.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 预计金额 (不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1年 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采购煤炭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111 | 0.04 | ||
小计 | 0 | 111 | |||
销售煤炭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30,000 | 38.53 | 216,845 | 39.96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309 | 0.06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4,640 | 0.78 | 5,239 | 0.97 |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91 | 0.09 |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27,000 | 4.52 | |||
小计 | 261,640 | 222,884 | |||
采购电力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00 | 13.62 | 1,867 | 12.72 |
小计 | 2,200 | 1,867 | |||
转供电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60 | 1.79 | 57 | 1.89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70 | 2.09 | 69 | 2.28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4 | 3.41 | 113 | 3.72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 | 0.06 | 2 | 0.06 | |
小计 | 246 | 241 | |||
销售材料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150 | 0.61 | 139 | 0.62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6 | 0.87 | 317 | 1.41 | |
水城县小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 | 0.12 | 34 | 0.15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60 | 0.24 | 12 | 0.05 | |
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 | 200 | 0.81 | 140 | 0.62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 | 0.08 |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100 | 0.40 | 74 | 0.33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35 | 1.76 | 294 | 1.31 | |
小计 | 1,191 | 1,029 | |||
采购焦炭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50,000 | 53.90 | 239,393 | 56.77 |
小计 | 25,000 | 239,393 | |||
采购材料 物资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51 | 0.01 | 231 | 0.05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10 | 0.00 | 10 | 0.00 | |
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80 | 0.02 | 77 | 0.02 | |
小计 | 141 | 318 | |||
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200 | 0.38 | 2,191 | 0.41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12,500 | 2.15 | 12,355 | 2.34 | |
小计 | 14,700 | 14,546 | |||
接受服务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900 | 1.96 | 991 | 2.38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170 | 0.37 | 173 | 0.41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0 | 0.26 | 136 | 0.33 | |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80 | 0.83 | 285 | 0.68 |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385 | 0.83 | 380 | 0.91 |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130 | 0.28 | 141 | 0.34 | |
小计 | 2,085 | 2,106 | |||
提供服务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704 | 23.78 | 1,837 | 28.20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2778 | 38.76 | 1,440 | 22.11 | |
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8 | 0.95 | |||
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 213 | 2.98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7 | 5.12 | |||
小计 | 5,130 | 3,277 | |||
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45 | 0.92 | ||
小计 | 0 | 645 | |||
合计 | 537,333 | 486,417 |
2.关联交易类别说明
(1)采购煤炭
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企业采购煤炭。
(2)销售煤炭
公司下属企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的附属用煤、用气单位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煤炭。
(3)采购电力
为确保公司所属煤矿的电力供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发电企业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采购电力。
(4)转供电
公司下属供电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附属的用电单位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等转供电力。
(5)销售材料
根据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原则,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煤矿专用物资以及零部件、配件、耗材等生产所需部分材料。
(6)采购焦炭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焦炭。
(7)采购材料物资
公司下属企业向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材料及配品配件等。
(8)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公司仍将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劳务及设计服务。
(9)接受服务
公司及下属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租赁、铁路专用线等运输服务、设备维修范围、通讯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综合服务。
(10)提供服务
公司下属企业向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投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托管,土地、房屋、设备租赁和码头装卸、物流转运、煤炭存储等服务。
3.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上年实际执行差异原因分析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比2021年实际执行金额增加50,916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如下:
(1)预计减少采购煤炭111万元,主要为德镇乐矿煤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煤矿关闭退出,本年无采购计划。
(2)预计增加销售煤炭38,756万元,预计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增加销售煤炭13,155万元、27,000万元;预计向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减少销售煤炭599万元、309煤万元;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清算注销,减少销售煤炭491万元。
(3)预计增加向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333万元。
(4)预计增加向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焦炭10,607万元。
(5)预计减少采购材料物质177万元,主要为向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减少采购煤矿机械设备、配件等。
(6)预计增加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154万元。
(7)预计增加提供服务1,853万元,主要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向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增加提供码头装卸、物流转运、煤炭存储等服务,分别增加1,338万元、213万元、367万元。
(8)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减少64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昭和;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公司控股股东。
2.关联方名称: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763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培南;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昭萍东路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各类采掘业、制造业、电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餐饮业、住宿业(仅限于下属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3.关联方名称: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85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福保;注册地:江西省丰城市上塘镇;经营范围:煤炭,煤炭综合利用,火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开发及利用,人造水晶制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造纸包装,丝棉织品,冶炼,竹木,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通信,塑料制品,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贸易、物流,医疗卫生,花卉苗木、养生养老、餐饮,住宿,会务服务,安全技能培训,企业业务咨询与代理服务、房屋及不动产租赁、设备维修及租赁,煤层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4.关联方名称: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272.73万元;法人代表:计爱启;公司法定住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经营范围: 采掘业;电力业;化工业;煤炭综合利用业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电器产品、机械设备、黑色及有色金属、配品配件、五金建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油脂、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土产品及矿产品、通讯器材及配件销售;汽油、柴油(仅限英岗岭煤矿加油站)零售;代办电信相关业务;餐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5.关联方名称: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人代表:黄承根;公司法定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第5层(原江西煤炭大厦);经营范围: 煤矿企业委托管理;煤炭开采、洗选(凭许可证经营);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矿山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矿山专用机械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6.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敏辉;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右营街7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餐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礼品花卉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装卸搬运,白蚁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洗车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7.关联方名称: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866.935739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敏辉;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实业投资(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
8.关联方名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8,600万元;法人代表:赵桂生;住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钻探冻结工程施工承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监理,煤炭采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测量、地质勘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内外贸易、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科技开发、推广及应用,综合技术服务与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系江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关联方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7,567.776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万波;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1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物业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采购代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系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10.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子兵;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A座3楼49室;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售电服务;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
11.关联方名称: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6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卫华;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23号;经营范围:煤炭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建材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金工程设计,并可以从事以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 煤炭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煤炭、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矿产开发等咨询;造价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测绘;固定资产节能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2.关联方名称: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麦华刚;注册地址江西丰城市上塘镇建设大道;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其附属产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3.关联方名称: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小洋;注册地址:丰城市上塘镇环形路248号;经营范围: 设计、加工、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凭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维修;矿山机电设备及附属配件、金属材料、高压胶管、液压密封件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设施维修、电力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水电
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材料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14.关联方名称: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422.27万元;法定代表人:游楠岭;注册地:江江西省丰城洛市镇;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制砖)、发电、矿山工贸、林木、水电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副食品、百货、日杂(除烟花爆竹)、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5.关联方名称: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卓;注册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昭萍东路文化广场商贸楼310室;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有色金属、铁矿粉、煤炭销售,建筑、机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汽车充电桩安装、运营、销售,玻璃及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立体车库、中央空调、电梯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16.关联方名称: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93万元;法定代表人:方小林;注册地:江西省乐平市乐港镇鸣西煤矿;经营范围:矿山基本建设,设备材料供应,矿山机械制造,煤炭开采、洗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7.关联方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萍矿集团全资子公司;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萍矿集团控股子公司。
18.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江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9.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系江能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能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上述所列关联方均系江能集团或江投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之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和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安源煤业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或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材料、燃料动力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3.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所需的建筑安装劳务通过招标比价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及时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关联方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同时,随着消除同业竞争措施的实施,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逐步减少。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但每笔业务的金额大小有不确定性,因此对2022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目前签订的协议为原则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协议待实际业务发生时再予以签订(框架协议中已明确金额的除外)。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