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600397)_公司公告_安源煤业: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时间:2022年1月1日;截止交易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算周期:3年),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值,并取其平均值1.1412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值。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有息负债为2,462.75万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谨慎性原则,在优惠政策期满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变为25%,则根据上述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系数Beta为1.1861、

安源煤业: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600397证券简称:安源煤业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名称住所
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12楼1213室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司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已出具如下承诺与声明: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说明、承诺及确认等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提供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锁定股份(如有)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承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声明

...... 1

一、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2目录 ...... 3

释义 ...... 8重大事项提示 ...... 11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11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14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4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5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5

七、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 19

八、信息披露查阅 ...... 19

重大风险提示 ...... 2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0

二、与拟置入资产相关的风险 ...... 22

三、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风险 ...... 24

四、其他风险 ...... 25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 2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7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9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3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5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7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37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基本信息 ...... 46

二、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 46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7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 48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9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49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9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50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3

一、江钨发展基本情况 ...... 53

二、江钨控股基本情况 ...... 56

三、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 63

第四章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65

一、拟置出资产概况 ...... 65

二、拟置出资产的资产基本情况 ...... 65

三、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情况 ...... 76

四、拟置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诉讼情况 ...... 78

五、拟置出资产的相关人员安排 ...... 80

六、拟置出资产主要财务数据 ...... 80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81

一、基本情况 ...... 81

二、历史沿革 ...... 81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96

四、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相关情况 ...... 97

五、拟置入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102

六、组织架构 ...... 112

七、拟置入资产的主营业务情况 ...... 113

八、金环磁选主要财务状况 ...... 120

九、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 120

十、拟置入资产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 120

十一、拟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进行的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的情况 ...... 121

十二、拟置入资产的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 121

十三、拟置入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 122

十四、拟置入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 ...... 122

十五、金环磁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22

十六、报告期内资产剥离情况 ...... 126

第六章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 127

一、拟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 127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 138

三、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165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 169

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71

一、资产置换协议 ...... 171

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78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178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182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 183

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183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 183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 184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185

二、拟置入资产行业基本情况 ...... 189

三、拟置入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195

四、拟置入资产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197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 222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 ...... 224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 229

一、拟置出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 229

二、拟置入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 231

三、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 235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39

一、同业竞争情况 ...... 23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43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 ...... 25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59

二、与拟置入资产相关的风险 ...... 261

三、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风险 ...... 263

四、其他风险 ...... 264第十三章其他重大事项 ...... 266

一、报告期内,拟置入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

否存在对拟置入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 266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 266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 266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 ...... 26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267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 268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271

八、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 272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73

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277

一、独立董事意见 ...... 277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278

三、法律顾问意见 ...... 280

第十五章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 ...... 282

一、独立财务顾问 ...... 282

二、法律顾问 ...... 282

三、审计机构 ...... 282

四、评估机构 ...... 282

第十六章声明与承诺 ...... 284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84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289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0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91

五、法律顾问声明 ...... 292

六、审计机构声明 ...... 293

七、评估机构声明 ...... 295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 297

一、备查文件 ...... 297

二、备查地点 ...... 297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重组草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安源煤业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
安源煤业/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安源股份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江钨发展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金环磁选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环有限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系金环磁选前身
赣州立环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股份、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江西煤业/江西矿业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江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置入资产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股份
拟置出资产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内部整合/内部重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对公司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内部整合
铜峰磁选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尚庄煤矿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
江钨控股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投集团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能集团/江煤集团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江西国控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展集团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集团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弘矿业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融资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信达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银上海中银实业有限公司
赣研所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原名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
江钨集团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钨有限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赣州金凯赣州金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金跃赣州金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金和赣州金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金邦赣州金邦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机公司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协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
置入资产评估机构、鹏信评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置出资产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5)第014766号)
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5)第020208号)
备考审阅报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中兴华阅字(2025)第020009号)
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所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58号)
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涉及该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698号)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准则第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报告期2023年度、2024年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隆基电磁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磁电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美达湖南科美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矿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矿集团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耐普矿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矿科技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TEINERTSteinertGlobal
ERGAERGAGroup
EriezEriezManufacturingCo.
ABBAseaBrownBoveri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资产置换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以除保留资产及负债(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外的全部剩余资产及负债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与拟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交易价格拟置入资产作价36,869.86万元,拟置出资产作价36,977.10万元
拟置出标的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拟置入标的名称金环磁选57%股份
主营业务矿业工程技术装备领域的磁选、重选等选矿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
所属行业C3511矿山机械制造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1、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金环磁选2024年12月31日收益法64,683.9646.76%57.00%36,869.86

2、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2024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36,977.1026.82%不适用36,977.10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上市公司拟置入资产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现金支付情况交易方式
拟置入资产交易对价拟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交易对方支付金额上市公司支付金额
江钨发展金环磁选57%股份36,869.86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36,977.10107.24-资产置换,差额现金补足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原业务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出,并注入金环磁选

57.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金环磁选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创新和积累,研发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突出,产品广泛应用于铁矿业、有色金属行业、非金属矿行业等。磁选设备行业作为矿山和环保产业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和环保要求的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并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江钨控股389,486,09039.34%389,486,09039.34%
2徐开东10,087,8001.02%10,087,8001.02%
3吴宝珍9,300,0000.94%9,300,0000.94%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9,086,9750.92%9,086,9750.92%
5广州泰宁养老院有限公司5,476,7200.55%5,476,7200.55%
6其他股东566,522,297.0057.23%566,522,297.0057.23%
合计989,959,882.00100.00%989,959,882.00100.00%

注:上表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进行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江钨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583,976.8186,391.49
负债总额571,332.0648,268.88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3,688.5719,424.11
营业收入540,433.1348,328.06
净利润-27,342.755,44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66.173,101.00
资产负债率97.83%55.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03

本次交易前,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97.83%。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55.87%,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前显著下降,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

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江钨控股和江投集团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获得江钨发展股东会批准;

3、上市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事项;

4、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江钨控股备案;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已获得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已就本次重组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根据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出具的承诺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江钨控股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其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关决策审批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经除关联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承诺和补偿作出了相应安排,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利润承诺和补偿”。

(六)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1、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4年度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03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元/股。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对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快对金环磁选的整合,充分调动金环磁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金环磁选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金环磁选预期效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了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作出的承诺“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

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不存在根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不得接收新的并购业务等情形。

八、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不能排除因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因为金环磁选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及的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报告书相关议案等。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根据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评估对金环磁选100%股份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金环磁选100%股份评估值为64,683.96万元,增值率为

46.76%。根据北方亚事出具并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对拟置出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拟置出资产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6,977.10万元,增值率为

26.82%。尽管本次交易聘请了评估机构就标的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交易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若发生不可预期的变化,则可能对本次评估结果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安源煤业与江钨发展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双方就业绩承诺期内金环磁选的业绩补偿安排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

本次业绩承诺系业绩补偿义务人基于金环磁选的运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因国际形势、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加剧、金环磁选自身经营管理以及意外事件等多种因素的重大不利变化,可能给金环磁选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金环磁选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资产置换协议中约定了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上市公司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金环磁选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仍将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业务整合和转型风险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原业务资产及负债全部置出,并注入金环磁选

57.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由于磁选装备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若上市公司未能有效整合置入的金环磁选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或在业务转型过程中不能有效满足新增业务的发展需求,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二、与拟置入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金环磁选主要产品的销售取决于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而下游客户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行业需求景气度的显著影响。目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若宏观经济格局、境外相关进出口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将可能对金环磁选生产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金环磁选主导产品为磁选机及相关产品,该行业领域内的国内外企业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若同行业竞争者进一步扩大产能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此外,若现有行业内企业不断通过工艺和技术革新,取得产品技术优势,或金环磁选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变化,不能在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领域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则有可能导致金环磁选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效益下滑,从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外销国家主要是印度,此外占比相对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芬兰等。在当前全球贸易局势不稳定的背景下,各国政治经济变动可能引发贸易政策调整,同时,美国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其对全球贸易格局的冲击,使得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面临一定风险。若国际贸

易环境持续恶化,金环磁选及其客户可能面临关税成本上升而无法完全转嫁的风险,进而影响终端客户的采购意愿,将对金环磁选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45,117.36万元和48,328.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405.19万元和5,440.35万元。若出现金环磁选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将会对金环磁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金环磁选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毛利率分别为

28.73%和

27.33%。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金环磁选未能持续保持产品竞争优势,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金环磁选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对金环磁选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金环磁选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702.11万元和37,901.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18%和47.38%,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

金环磁选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生产备货调试及验收存在一定周期等因素影响,原材料、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且可能会随着金环磁选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较大,一方面对金环磁选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金环磁选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置入资产子公司部分土地纳入政府回收范围的风险

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规划、《关于印发<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0]84号),金环磁选子公司铜峰磁选两处三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纳入了城市更新范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金环磁选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尚未达成相关补偿约定,未签订土地收回

协议。铜峰磁选在上述土地使用权上建设有厂房,但目前铜峰磁选未在上述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而是将上述土地上所建设的房产对外出租。若后续相关土地由政府进行回收,则会对铜峰磁选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八)技术创新和研发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置入资产所属矿山机械制造行业中各大设备企业纷纷加大了在设备研发方面的支出,行业产品整体水平逐年提升,技术更新换代速度也随之加快。公司未来可能出现技术创新和研发拘泥于现有产品及技术,甚至个别研发方向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能否准确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进行技术研发布局并高效地将技术转化为产品落地,从而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是行业竞争中的致胜关键。尽管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投入,但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导致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又或者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致使落后于同行业技术迭代创新进度,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迭代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对于本次上市公司置出资产,上市公司需就所涉及债务转移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层面负债合计为110,422.13万元,其中,金融机构负债66,076.14万元,非金融机构负债44,345.99万元。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债务转移事项向相关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66,076.14万元金融机构负债涉及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均已同意本次重组安排,但未就债务人变更事宜作出书面同意,上市公司拟于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由江西煤业提前清偿该等金融机构负债;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非金融机构负债共计44,345.99万元,其中就债务人变更事宜已取得债权人同意的非金融机构负债合计为38,920.43万元,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87.77%。

根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无偿划

转协议书》,如安源煤业未能在本次划转完成前取得划转债务的债权人的同意,双方同意仍由江西煤业实际全额承担未取得同意的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产生的债务、责任、损失;如在划转完成当日及之后,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或合同权利人因前述事项向安源煤业提出求偿或要求履行时,双方同意,由安源煤业书面通知江西煤业清偿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江西煤业未履行导致安源煤业先行履行的,江西煤业在收到安源煤业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安源煤业以现金足额补偿。虽然安源煤业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大部分债权人的同意,且与江西煤业就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相关安排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但鉴于债务转移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书面同意,相关债务转移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交割风险由于本次交易所涉置出资产交割流程较为繁琐,若拟置出资产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存在难以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交割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拟置出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受煤炭行业供需关系及竞争加剧影响,上市公司子公司江煤集团的煤炭资源接续比较紧张、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若市场环境未改善或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行,则拟置出资产存在一定的资产减值风险,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该等因素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初步测算,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持续亏损,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届时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二款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通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等措施消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能否消除以及消除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上市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并充分关注投资

风险。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增长乏力并持续亏损,未来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业务转型的迫切需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近年来,受整体经济增速下行、行业竞争加剧、需求持续疲软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增长乏力并出现持续亏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0.77亿元、-1.14亿元和-2.73亿元,未来的业务成长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存在业务转型的迫切需求。

2、标的公司金环磁选所属磁选设备行业持续向好,业务发展前景广阔

本次重组标的公司金环磁选主要从事以永磁磁选机、电磁磁选机等为代表的磁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磁选设备作为矿山选矿、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的关键设备,其性能和稳定性对提高资源回收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存量市场未来进口替代空间广阔;同时,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打开了磁选设备未来增量市场空间。

金环磁选深耕磁选行业

余年,凭借其技术研发实力、丰富的产品系列和规格型号以及卓越的质量优势,能够满足下游各领域对装备多样化的需求。公司在“高性能、大型、低耗、定制化”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并通过试验、设计、安装、售后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大幅提升了客户黏性。目前,产品服务覆盖全球2,000余家客户,涵盖国内外大型矿山、冶金集团及新能源企业,其产品在攀钢集团、宝武集团等头部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矿企中占据重要市场份额。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金环磁选希望能够把握自身发展有利时机进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助力实现振兴

民族工业的战略目标。

、近年来政策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为公司快速实现转型发展提供良好契机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支持国有企业将优质资产有计划地注入上市公司,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2020年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并且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旨在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

上述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均为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手段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良好契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置出原有业务并注入优质业务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未来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上市公司原有业务持续亏损,亟需寻求业务转型,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为维护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上市公司决定进行本次重组,剥离原有业务资产,置入优质业务资产。拟置入资产的主营业务为磁选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快速获得成熟的磁选设备产品线、客户群及技术人才,切入国内磁选设备行业,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也将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公司治理结构、融资

渠道、人才引进、品牌效应、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综合提升,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2、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通过本次交易,将上市公司原有持续亏损的煤炭业务整体置出,同时将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的磁选设备行业优质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为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交易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上市公司拟以除保留资产及负债(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

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外的全部剩余资产及负债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与拟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资产置换前,上市公司拟以江西煤业作为归集主体,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保留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及江西煤业100%股权外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整合,由江西煤业承接上市公司现有的煤炭业务资产及负债,在此基础上以江西煤业100%股权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的实施以前述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为前提,上市公司拟于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完成置出资产归集。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估值及定价情况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根据鹏信评估已出具并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鹏信评估对金环磁选100%股份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

选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4,683.96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金环磁选57%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6,869.86万元,交易定价合理。

2、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估值及定价情况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北方亚事已出具并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北方亚事对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6,977.10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为36,977.10万元,交易定价合理。

3、本次交易差额现金补足情况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77.10万元,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869.86万元,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为人民币107.24万元,由江钨发展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

(三)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损益归属自2024年12月31日次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如交割日为当月

日(含

日)之前,则上述交割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如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上述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过渡期内,置出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交易对方江钨发展享有及承担。过渡期内,置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归安源煤业、亏损由江钨发展补足。

安源煤业与江钨发展同意于交割日后

日内聘请审计机构完成对江西煤业与金环磁选的专项审计,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前述期间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过渡期损益的具体金额。置入资产出现亏损的,由江钨发展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人员安排

1、拟置入资产涉及的员工安置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金环磁选57%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安置问题,

原由金环磁选聘任的员工在置入资产交割日后仍然由该公司继续聘任。

、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员工安置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上市公司母公司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均由江西煤业承接,并由江西煤业负责进行安置。对于置出资产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利润承诺和补偿

2025年6月27日,安源煤业与江钨发展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约定了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

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江钨发展同意对置入上市公司的金环磁选在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其中,业绩承诺期为本次资产置换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若本次资产置换于202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若本次资产置换在2025年未能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

2、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金环磁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金环磁选预计于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5,469.03万元、5,546.53万元、5,625.60万元、5,725.07万元。

基于前述预测,金环磁选在业绩承诺期的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交割时间承诺净利润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2025年交割5,469.035,546.535,625.60-
2026年交割-5,546.535,625.605,725.07

双方同意,安源煤业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金环磁选的当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与安源煤业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金环磁选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报告结果确定。

安源煤业将在业绩承诺期每一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金环磁选所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3、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若每年当期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乙方需进行利润补偿,具体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

江钨发展以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交易作价为限承担盈利补偿义务。如江钨发展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安源煤业进行业绩补偿的,江钨发展应当于安源煤业年度报告披露金环磁选所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安源煤业。

5、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时,安源煤业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江钨发展就置入资产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则江钨发展需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江钨发展已就置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上述减值补偿情形,安源煤业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

日内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江钨发展,江钨发展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安源煤业。

双方确认,江钨发展就置入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期末减值补

偿金额合计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江钨发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不得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进行任何调整。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人通知或同意

1、上市公司涉及的债权人通知或同意事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需就所涉及债务转移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就所涉及债务转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就金融债务转移事宜通知了相应金融债权人,该等金融债权人均已同意本次重组安排,但未就债务人变更事宜作出书面同意。除此以外,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就本次重组相关事宜通知有关金融债权人或取得同意。

2、金环磁选涉及的债权人通知或同意事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已根据相关协议就本次重组相关事宜通知金融债权人或取得同意。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

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1、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金环磁选57%股份。根据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孰高资产净额和交易金额孰高营业收入
金环磁选79,989.5343,484.9048,328.06
上市公司583,976.8123,688.57540,433.13
财务指标占比13.70%183.57%8.94%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从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

根据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孰高资产净额和交易金额孰高营业收入
拟置出资产577,682.0829,158.09540,433.13
上市公司583,976.8123,688.57540,433.13
财务指标占比98.92%123.09%100.00%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从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需提交上交所并购重组委审核及证监会注册,但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江西省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江投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2025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的《情况说明》,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投集团、江钨控股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钨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控制的企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未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原业务资产及负债全部置出,并注入金环磁选57.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金环磁选研发实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突出,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创新和积累,其磁选装备广泛应用于铁矿业、有色金属行业、非金属矿行业等。磁选设备行业作为矿山和环保产业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和环保要求的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江钨控股389,486,09039.34%389,486,09039.34%
2徐开东10,087,8001.02%10,087,8001.02%
3吴宝珍9,300,0000.94%9,300,0000.94%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9,086,9750.92%9,086,9750.92%
5广州泰宁养老院有限公司5,476,7200.55%5,476,7200.55%
6其他股东566,522,297.0057.23%566,522,297.0057.23%
合计989,959,882.00100.00%989,959,882.00100.00%

注:上表依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进行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江钨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583,976.8186,391.49
负债总额571,332.0648,268.88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3,688.5719,424.11
营业收入540,433.1348,328.06
净利润-27,342.755,44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66.173,101.00
资产负债率97.83%55.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03

本次交易前,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97.83%。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87%,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前

显著下降,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1、江钨控股和江投集团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获得江钨发展股东会批准;

、上市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员工安置事项;

4、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江钨控股备案;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已获得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需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通过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管理人员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2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安源煤业及安源煤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的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7、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关于置出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上市公司合法拥有拟置出资产的完整权利,依法拥有该等资产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本公司已就拟置出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拟置出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影响本次置出资产转移的任何质押、留置、其他担保或设定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4、本公司确认拟置出资产在本次重组各方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并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交易对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置出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5、拟置出资产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债权人同意或债务人通知的程序,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不存在争议或纠纷。6、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时,即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此外,参与磋商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及交易相关方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内。2、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3、在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无关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与已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5、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函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6、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金环磁选瑕疵房产事项的说明与承诺函本公司承诺,如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其受到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的,由本公司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管理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金环磁选历史沿革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完成后,若金环磁选(含子公司)现有股东或历史股东就标的股份的权属及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由此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赔偿。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2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公司间接控制的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为主,成果转化通过外部合作完成,与金环磁选经营范围部分重叠,但与金环磁选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本公司间接控制的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机公司”)主要从事一般有色矿山破碎、磨浮设备及老式磁选设备生产,报告期内,赣机公司存在部分型号磁选设备销售,与金环磁选主营业务部分重叠。自本承诺函生效日,本公司承诺赣机公司不再开展新的与金环磁选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若未来赣机公司开展新的与金环磁选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3、自本承诺函生效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4、上述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重大不利影响竞争业务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3、上述承诺于签章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保持安源煤业独立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安源煤业保持分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间接控股地位违反安源煤业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安源煤业经营决策、损害安源煤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安源煤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2、上述承诺于签章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规范与安源煤业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会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安源煤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除安源煤业(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安源煤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安源煤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安源煤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安源煤业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上述承诺于签章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2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本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对标的资产有完整的所有权。2、本公司为标的资产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重组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3、本公司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交易对方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3、本公司在参与探讨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本公司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4、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重组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交易对方及全体董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交易对方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3、如本次重组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2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2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
承诺主体承诺类型主要内容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yuanCoalIndustryGroupCo.,Ltd.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上市日期2002年7月2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注册资本98995.9882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注册地址萍乡市安源区昭萍东路3号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联系传真0791-86230510
公司网站www.jxcgc.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716500748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紧急救援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4年

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989,959,88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截至2024年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1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89,486,09039.34
2徐开东10,087,8001.02
3吴宝珍9,300,0000.94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9,086,9750.92
5广州泰宁养老院有限公司5,476,7200.55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29,2000.52
7王忠香5,100,0000.52
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508,7020.46
9吕莲3,800,0000.38
10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3,153,0150.32
合计445,128,50244.97

注:2025年4月1日,江能集团持有的安源煤业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安源煤业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直接持有安源煤业39.3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注册资本771,350.43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产业投资;风险投资;进出口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2024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为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江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江钨控股

47.0163%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2025年

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签署了《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2025年3月6日,江钨控股的股东变更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江钨控股的控股股东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江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2025年

日,江投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关于同意协调批复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复函》,同意将江能集团持有的安源煤业389,486,090股股份(占安源煤业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

2025年4月1日,江能集团持有的安源煤业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安源煤业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安源煤业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根据2025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的《情况说明》,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投集团、江钨控股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综上所述,在上述无偿划转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能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在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仍为江投集团和江西省国资委。故此,在上述无偿划转前后,安源煤业的实际控制人均是江西省国资委,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583,976.81789,691.82888,805.11
总负债571,332.06753,832.65841,625.40
净资产12,644.7535,859.1747,179.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计23,688.5746,728.8258,091.11
营业收入540,433.13687,080.31891,617.91
营业利润-23,411.29-7,821.81-5,598.62
利润总额-25,962.32-9,916.22-6,589.47
净利润-27,342.75-11,514.89-7,082.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7-11,379.78-7,655.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64.126,179.4220,185.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208.72-15,279.81-13,420.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885.85-6,731.868,028.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686.99-15,832.6814,794.97
资产负债率(%)97.8395.4694.69
销售毛利率(%)3.505.855.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12-0.08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2022年至2024年,上市公司存在14项罚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文号处罚事由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单位处罚日期
1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煤安监二罚[2024]22036号矿井通风部下设防突办公室未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等132.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4.8.16
2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煤安监二罚[2024]22018号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严格等,发生一名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70.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4.4.10
3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赣煤安监二罚[2024]22005号矿井瓦斯检查存在漏检情况进行作业等69.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4.2.18
4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赣煤安监二处罚507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的输65.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2023.10.10
序号主体文号处罚事由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单位处罚日期
公司尚庄煤矿[2023]2032号送带温度监测装置整体失效等西局
5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煤矿(赣)煤安监执法一处罚[2023]18015号机电区在岗职工欧阳访、李岗安全培训“一人一档”中,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只记录到2021年等62.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3.10.10
6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煤安监二罚[2023]22024号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严格等100.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3.7.17
7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赣煤安监二处罚[2023]2014号715顺槽措巷掘进工作面风门以里30m范围内有多处顶板高层形成围岩悬吊等59.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3.6.20
8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煤安监二罚[2023]22007号矿井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等52.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3.4.13
9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赣煤安监二罚[2023]22001号-850m水平西皮大巷CO、烟雾传感器监控报警失效,且仍然进行生产等105.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3.2.28
10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煤矿赣煤安监一处罚[2022]18014号3212上山绞车道使用JD-25绞车作为提升使用等123.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2.9.29
11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赣煤安监二处罚[2022]22011号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发生一名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100.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2.5.30
12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赣煤安监二处罚[2022]21011号吸取本矿“12·22”事故教训不深刻,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差,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反“三违”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100.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2.5.26
13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赣煤安监二处告[2022]201301号尚庄煤矿于4月11日增加了507采煤工作面风量,且在507上隅角埋管预抽采空区瓦斯,增大了507采煤工作面自然发火风59.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2.5.18
序号主体文号处罚事由罚款金额(万元)处罚单位处罚日期
险等
14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赣煤安监二处罚[2022]2101号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发生一名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99.0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2022.3.28

该等行政处罚为上市公司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煤业受到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安监方面的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均已缴纳完毕。公司通过本次重组置出煤炭业务及资产后,将不会再发生此类煤炭业务相关处罚事项,因此该等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钨发展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江钨发展,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简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红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12楼1213室
成立日期2023-12-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D7YKK04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23年

月,公司设立2023年12月25日,江钨控股出资设立江钨发展,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25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D7YKK04U),完成江钨发展的工商设立登记。

江钨发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钨控股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2)2023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3年12月28日,江钨控股与江西国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江钨控股将江钨发展49%股权转让给江西国控。

2023年12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D7YKK04U),完成江钨发展本次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钨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钨控股5,100.0051.00
2江西国控4,900.0049.00
合计10,000.00100.00

、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钨控股5,100.0051.00
2江西国控4,900.0049.0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下属企业情况

江钨发展旗下仅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金环磁选。金环磁选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江钨发展没有具体经营业务,其主要持有金环磁选57%股份。

(二)交易对方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及2024年,江钨发展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87,030.47103,938.18
所有者权益合计29,346.3123,902.23
营业收入48,328.0645,117.36
净利润5,501.285,391.2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0,799.46
非流动资产26,231.01
总资产87,030.47
流动负债56,737.72
非流动负债946.45
总负债57,684.17
所有者权益29,346.31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48,328.06
利润总额6,422.50
净利润5,501.28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7.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4.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5.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7.66

二、江钨控股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江钨发展的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简介

1、基本情况江钨控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2、历史沿革(

)2008年

月,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钨控股曾用名)设立

2008年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府字[2008]89号),原则同意《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同意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剥离出的资产和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作为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新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替代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作为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意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及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2008年12月30日,江西省国资委签署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设立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亿元。

2008年12月31日,江西省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000110009107),完成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

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290,000.00100.00
合计290,000.00100.00

(2)2017年11月,第一次增资2017年

日,江钨控股作出章程修正案,增加江钨控股注册资本6,856.26万元,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296,856.26万元。

2017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江钨控股注册资本6,856.26万元,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至296,856.26万元,并修订江钨控股章程。

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00011000910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296,856.26100.00
合计296,856.26100.00

(3)2018年11月,第二次增资

2018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江钨控股注册资本67,040.92万元,由江西省国资委以土地作价出资和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63,897.18万元,并修订江钨控股章程。

2018年11月28日,江钨控股作出章程修正案,就本次增资修订江钨控股公司章程。

2018年11月28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63,897.18100.00
合计363,897.18100.00

(4)2020年7月,第三次增资2020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江钨控股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由江西省国资委以货币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86,897.18万元,并修订江钨控股章程。2020年7月12日,江钨控股作出章程修正案,就本次增资修订江钨控股公司章程。

2020年7月22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86,897.18100.00
合计386,897.18100.00

(5)2020年7月,股权无偿划转

2020年5月19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对首批省属国有企业(省国资委监管)执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批复》(赣财资[2020]18号),将江钨控股10%的国有股权划转予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政集团”)持有。

2020年7月22日,江钨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西省国资委向行政集团转让出资额38,689.72万元的江钨控股股权,并修订江钨控股公司章程。

2020年7月28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48,207.4690.00
2行政集团38,689.7210.00
合计386,897.18100.00

(6)2021年7月,第四次增资2021年

日,江钨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江钨控股注册资本170,000.00万元,由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国控”)以货币增资。本次增资后,江钨控股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56,897.18万元。2021年

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48,207.4662.53
2江西国控170,000.0030.53
3行政集团38,689.726.95
合计556,897.18100.00

(7)2022年7月,第五次增资2022年

日,江钨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江西省国资委增资13,893.25万元、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增资20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770,790.43万元。

2022年

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62,100.7146.98
2发展集团200,000.0025.95
3江西国控170,000.0022.06
4行政集团38,689.725.02
合计770,790.43100.00

(8)2025年1月,第六次增资

2024年12月23日,江钨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江西省国资委增资

5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注册资本增加至771,350.43万元。2025年1月6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省国资委362,660.7147.02
2发展集团200,000.0025.93
3江西国控170,000.0022.04
4行政集团38,689.725.02
合计771,350.43100.00

)2025年

月,股权无偿划转2024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无偿划转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资产权字[2024]60号),同意将江西省国资委持有江钨控股47.0163%股权无偿划转给江投集团。2025年

日,江钨控股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就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修订江钨控股公司章程。2025年3月6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834749687),完成了江钨控股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投集团362,660.7147.02
2发展集团200,000.0025.93
3江西国控170,000.0022.04
4行政集团38,689.725.02
合计771,350.43100.00

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江钨控股未发生股权变动。

3、产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江投集团362,660.7147.02
2发展集团200,000.0025.93
3江西国控170,000.0022.04
4行政集团38,689.725.02
合计771,350.43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4、下属企业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控股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业务类型
1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万元80.99%有色金属矿产的开发、冶炼
2赣州江钨钨钼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0.00万元100%金属材料制造
3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3,455.00万元100%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稀土矿产品加工、采选、销售
4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825.00万元100%矿产品冶炼加工
5江西江钨稀有金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万元98.95%有色金属的生产、销售
6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8,000.00万元99.69%矿山机械制造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业务类型
7江钨发展10,000.00万元51%企业管理
8江西江钨地质勘查有限公司5,000.00万元100%矿产资源勘查
9江西有色冶金建设有限公司5,000.00万元98.1912%工程施工
10江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1,900.00万元100%进出口业务
11江钨贸易香港有限公司1,088.00万美元100%进出口贸易
12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120,000.00万元51%(注)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和销售

注:江钨控股直接持有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2%股权,并通过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合计控制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江钨控股是国内稀有金属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了钨、稀土、钽铌锂、铜钴镍四大金属产业板块和机械制造、科研服务、内外贸易三个非金属产业板块相互支撑的产业体系。

(二)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及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及2024年,江钨控股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资产总计1,878,840.511,892,505.53
所有者权益合计591,501.65595,070.32
营业收入2,309,946.882,689,613.97
净利润6,716.7364,663.4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133,919.97
非流动资产744,920.54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78,840.51
流动负债1,045,099.33
非流动负债242,239.54
总负债1,287,338.86
所有者权益591,501.65

)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2,309,946.88
利润总额20,848.92
净利润6,716.73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7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917.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40.6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9.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7,323.17

三、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仅有一家,为江钨发展。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第四章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概况本次资产置换前,上市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作为归集主体,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保留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及江西煤业100%股权外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整合,由江西煤业承接上市公司现有的煤炭业务资产及负债。本次资产置换的实施以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为前提,上市公司拟于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完成置出资产归集。

二、拟置出资产的资产基本情况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5)第020208号),截至2024年

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8.97
应收票据900.00
应收账款2,094.64
预付款项3.35
其他应收款615.86
存货172.72
流动资产合计3,815.55
长期股权投资419,234.39
投资性房地产8,619.38
固定资产67.26
使用权资产1,668.76
无形资产87.44
递延所得税资产427.41
非流动资产合计430,104.65
资产总计433,920.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拟置出资产的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

资、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构成。

拟置出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软件著作权、其他作品著作权、域名等非股权类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一)拟置出资产中股权类资产情况

1、股权类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

日,拟置出资产中股权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开采、煤炭经营、煤矿托管服务、对外投资等278,796.62100.00%
2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等60,000.00100.00%
3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矿产品销售等5,000.00100.00%
4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矿产品销售等5,000.00100.00%
5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生产和销售等8,800.0045.00%
6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层气发电及能源综合利用1,000.004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合法持有上述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该等股权变更登记至江西煤业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其中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已就安源煤业拟转让所持该等公司股权事宜出具了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置出资产重要子公司江西煤业历史沿革

)2008年

月,江西矿业设立

2008年11月30日,江煤集团、中弘矿业、华融资产、信达资产签署了江西矿业章程,约定设立江西矿业,注册资本10,150万元。其中江煤集团以现金5,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246%;中弘矿业以现金4,9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8.276%;华融资产以现金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985%;信达资产以现金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0.493%。

2008年

日,江西矿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江西矿业;同意

江西矿业章程。2008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同意成立江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赣国资企一字[2008]390号),批复如下:①同意江煤集团、中弘矿业、华融资产、信达资产以现金出资设立江西矿业。②江西矿业注册资本10,150万元,其中江煤集团以现金5,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25%;中弘矿业以现金4,9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8.28%;华融资产以现金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0.98%;信达资产以现金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0.49%。③江西矿业成立后,江煤集团以经评估后的煤炭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或权益对江西矿业增资,占增资后江西矿业股本的51%;中弘矿业以现金增资,华融资产和信达资产以各自拥有的萍矿集团少数权益对应的煤炭资产对江西矿业增资,上述三家单位合计占增资后江西矿业股本的49%。

2008年12月23日,江西渊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赣渊明会验[2008]第3043号),验证截至2008年

日,江西矿业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10,150万元。

2008年

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江西矿业的工商设立登记。江西矿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江煤集团5,100.0050.25
2中弘矿业4,900.0048.28
3华融资产100.000.99
4信达资产50.000.49
合计10,150.00100.00

)2009年

月,第一次增资2009年10月16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煤集团以货币方式向江西煤业增资14,900万元;同意修订江西煤业章程。同日,江西煤业作出章程修正案,就上述增资修订江西煤业章程。

2009年10月16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沪众会验字[2009]第0164号),验证截至2009年10月16日,江西煤业已收到江煤集团缴纳的新增出资14,9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5,050万元。

2009年

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江煤集团20,000.0079.84
2中弘矿业4,900.0019.56
3华融资产100.000.40
4信达资产50.000.20
合计25,050.00100.00

(3)2009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9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同意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转股股权处置方案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09]351号),同意江煤集团以持有江西煤业8,154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与华融资产持有萍矿集团13,59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进行交换;江煤集团以持有江西煤业2,962.33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与信达资产持有萍矿集团4,937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进行交换。以上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进行,免于进场交易。2009年10月20日,华融资产、信达资产就前述股权置换分别与江煤集团签署了《换股协议》。

2009年10月20日,华融资产与江煤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融资产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100万元的股权(占江西煤业0.4%的股权)转让给江煤集团,转让价款为

万元。

2009年

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意相应修改江西煤业章程。同日,江西煤业作出章程修正案,就上述股权转让修订江西煤业章程。

2009年

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江煤集团8,983.6735.86
2华融资产8,154.0032.55
3中弘矿业4,900.0019.56
4信达资产3,012.3312.03
合计25,050.00100.00

)2009年

月,第二次增资2009年10月19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确认省煤炭集团公司拟增资注入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价值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09]354号),核准确认江煤集团实际增资注入江西煤业资产价值总额为1,395,302,881.42元。

其中,①涉及的

个煤矿采矿权,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信达评报字[2009]第019-037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0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19个煤矿采矿权评估值为49,419.28万元。上述评估报告均由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备案。②涉及的

宗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江西省地源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赣地源[2009](估)字第011-020号《土地估价报告》,以2008年

日为基准日评估,

宗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29,963.22万元。

③涉及的股权及其他煤业经营性净资产,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出具《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0165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5月1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09]第2016号),以2008年

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及评估,江煤集团拟增资注入江西煤业的股权及其他煤业经营性净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值为89,523.46万元,评估值为103,534.74万元。2009年10月23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下事项:①同意江煤集团根据江西省国资委作出的赣国资产权字[2009]354号《关于确认省煤炭集团公司拟增资注入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价值的批复》以其合法拥有的经评估确认的资产合计1,395,302,881.42元对公司出资,其中已累计出资8,883.67万元,本次增资额为1,306,466,181.42元。此外江煤集团已自华融资产受让取得对江西煤业

万元的出资。增资完成后江煤集团对江西煤业出资变更为1,396,302,881.42元。②同意中弘矿业以现金向江西煤业增资88,1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中弘矿业对江西煤业的出资额变更为93,000万元。③同意吸收上海中银为新股东并由其以现金向江西煤业增资3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中银对江西煤业的出资额为35,000万元。④华融资产、信达资产同意本次不向江西煤业增资。⑤同意相应修改江西煤业章程。同日,江西煤业作出了章程修正案,就本次增资修订了江西煤业章程。

2009年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09]第3882号),验证截至2009年10月28日,江西煤业已收到江煤集团缴纳的新增出资1,306,466,181.42元。本次变更后,江西煤业累计注册资本2,787,966,181.42元,实收资本1,556,966,181.42元。2009年

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江煤集团139,630.2950.08
2中弘矿业93,000.0033.36
3上海中银35,000.0012.55
4华融资产8,154.002.92
5信达资产3,012.331.08
合计278,796.62100.00

)2009年

月,实收资本变更2009年11月27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西煤业实收资本变更为1,707,966,181.42元;同意相应修改江西煤业章程。同日,江西煤业作出章程修正案,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修订了江西煤业章程。

2009年11月30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09]第4038号),验证截至2009年11月30日,江西煤业已经收到中弘矿业缴纳的新增出资15,1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变更后,江西煤业累计实收资本1,707,966,181.42元。2009年12月14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6)2010年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

日,上海中银与中弘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中银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12.55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

元)转让给中弘矿业。鉴于上海中银实缴出资额为

元,中弘矿业受让该股权无需向上海中银支付价款。2010年

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同时上海中银原尚未缴纳的出资额由中弘矿业承继并向江西煤业缴足;同意修改江西煤业章程。

2010年

日,江西煤业作出章程修正案,就本次股权转让修订了江西煤业章程。

2010年2月5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江煤集团139,630.2950.08
2中弘矿业128,000.0045.91
3华融资产8,154.002.92
4信达资产3,012.331.08
合计278,796.62100.00

(7)2010年7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年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10]第1531号),验证截至2010年3月15日,江西煤业已经收到中弘矿业缴纳的新增出资20,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变更后,江西煤业累计实收资本1,907,966,181.42元。

2010年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10]第3747号),验证截至2010年7月29日,江西煤业已经收到中弘矿业缴纳的新增出资88,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变更后,江西煤业累计实收资本2,787,966,181.42元。

2010年7月29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西煤业实收资本变更为2,787,966,181.42元;同意修改江西煤业章程。同日,江西煤业作出章程修正案,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修订了江西煤业章程。2010年

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1年

月,出资方式变更2011年6月22日,江西煤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江煤集团将原用于增加江西煤业注册资本的(即2009年10月第二次增资)、尚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的

宗房屋出资计价值4,343,020.24元变更为以对应价值的现金出资;同意相应修改江西煤业章程。2011年6月22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沪众会验字[2009]第3882号<验资报告>期后事项的补充说明》,其对江西煤业截至2009年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09]第3882号《验资报告》,指出截至2009年10月28日,江煤集团的上述增资资产已完成交接手续,其中除有三宗土地使用权及二项股权已经完成变更过户外,其余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该验资报告出具后,江煤集团陆续办理了增资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截至2010年

日,江煤集团已完成了出资资产中19个煤矿采矿权、49宗土地使用权、460栋房屋等资产的过户手续。江煤集团将原用于出资增加江西煤业注册资本、尚未办理完成权属证书或过户手续的13宗房屋出资,变更为对应价值的现金434.302024万元出资,于2011年

日,江煤集团将补足的出资额4,343,020.24元缴存于江西煤业账号内,经过审验,上述情况属实。

2011年6月24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出资方式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9)2012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年9月28日,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公司出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置换资产评估报告书》(HDDPZ2010000121号),截至2010年

日,安源股份拟置出资产(安源玻璃、安源客车以及安源股份应收安源玻璃、安源

客车的债权)评估值76,069.01万元。2010年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10]第3901号),截至2010年7月31日,江西煤业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533,021.11万元。2010年12月29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0]第48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江西煤业100%股权评估价值为370,245.92万元。2011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核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评估结果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1]12号),同意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2011年

日,安源股份与江煤集团、中弘矿业、华融资产和信达资产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安源股份购买资产江西煤业100%的股权以《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0]第485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扣除截至2010年7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316,320,516.43元后,最终作价3,386,138,683.57元。以2010年

日为基准日拟置出资产(安源玻璃、安源客车、部分债权)评估值760,690,097.47元,确定拟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为760,690,097.47元。2011年1月30日,江西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同意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1]37号),原则同意江煤集团上报的《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对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1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52号),同意安源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江煤集团、中弘矿业、华融资产、信达资产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即江西煤业股权)。

2012年

日,江西煤业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①江煤集团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50.083%股权(139,630.288142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安源股份,安

源股份向江煤集团发行80,412,446股股份以及拥有的安源客车、安源玻璃股权以及2010年

日应收安源客车债权、安源玻璃债权作为对价。②中弘矿业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45.912%股权(128,000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安源股份,安源股份向中弘矿业发行133,674,169股股份作为对价。③华融资产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2.925%股权(8,154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安源股份,安源股份向华融资产发行8,515,462股股份作为对价。④信达资产将其持有的江西煤业

1.08%股权(3,012.33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安源股份,安源股份向信达资产发行3,145,864股股份作为对价。

2012年

日,江煤集团、中弘矿业、信达资产、华融资产分别与安源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2012年1月19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000110009096),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安源股份278,796.62100.00
合计278,796.62100.00

本次股权变动后,江西煤业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煤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合法持有江西煤业100%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江西煤业股权置出并过户至交易对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拟置出资产中非股权类资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不存在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证载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
1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15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147.52公寓
2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3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252.76公寓
3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9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352.76公寓
4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0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458.97公寓
5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2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557.1公寓
6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4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657.1公寓
7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19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757.1公寓
8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16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857.1公寓
9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5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0965.22公寓
10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34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053.93公寓
11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30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166.3公寓
12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32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266.3公寓
13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18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353.93公寓
14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8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464.57公寓
15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1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556.53公寓
序号证载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用途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
16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31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657.1公寓
17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7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757.1公寓
18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33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857.1公寓
19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17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19119.1公寓
20安源煤业京(2019)海不动产权第0031726号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7号楼3层320121.1公寓

3、知识产权截至2024年

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不存在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网站域名域名注册日期域名到期日期他项权利
1安源煤业jxcgc.com2006.10.302027.10.30

三、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转移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涉及债务转移事项。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5)第020208号),截至2024年

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66,076.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342.37
应付职工薪酬1,024.50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应交税费165.40
其他应付款36,279.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8.39
其他流动负债900.00
流动负债合计106,116.25
租赁负债1,346.57
长期应付款507.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4,305.88
负债总计110,422.13

截至2024年

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账面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等组成。

(一)金融机构债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层面金融机构负债66,076.14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借款人贷款银行2024年12月31日债务本息(万元)
1安源煤业中国银行14,017.23
2安源煤业交通银行29,032.17
3安源煤业光大银行13,014.51
4安源煤业北京银行10,012.22
合计66,076.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就该等金融债务的变更事宜通知了相应金融债权人,该等金融债权人均已经同意本次重组安排,但未就债务人变更事宜作出书面同意。

根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书》,如安源煤业未能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前取得前述债权人的同意,各方同意仍由江西煤业全额承担未取得同意的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产生的债务、责任、损失;如在置出资产交割日及置出资产交割日之后,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或合同权利人因前述事项向安源煤业提出求偿或要求履行时,各方同

意,由安源煤业及时书面通知江西煤业清偿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江西煤业未履行导致安源煤业先履行的,江西煤业在收到安源煤业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安源煤业以现金足额补偿。

2025年

日,江投集团出具了《关于安源煤业对江西煤业划转金融债务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交割前,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协助江西煤业按时或提前清偿上述划转债务。如江西煤业未能清偿上述划转债务,则由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代江西煤业清偿。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安源煤业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上市公司拟于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由江西煤业提前清偿该等金融债务。鉴于安源煤业已与江西煤业就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相关安排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且江投集团已经出具金融债务相关的承诺函,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金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预计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二)非金融机构债务

截至2024年

日,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的非金融机构负债总额为44,345.99万元,其中就债务人变更事宜已取得债权人同意的非金融机构负债合计为38,920.43万元,占非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87.77%;其余5,425.56万元非金融机构负债尚未取得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的书面同意,占非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12.23%,占比较低。

四、拟置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及诉讼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涉及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

、抵押、质押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担保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源煤业作为担保人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对外担保共计

起,担保余额合计177,922.92万元。

江投集团已于2025年5月28日出具了《关于解除安源煤业对外担保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协助安源煤业于本次重组交割前,采取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替代担保或清偿相关债务等措施,解除安源煤业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担保。

、如本次重组交割前,安源煤业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担保尚未解除的,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就该等担保向安源煤业提供等额反担保。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安源煤业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上市公司拟于置出资产交割前,采取由江投集团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替代担保或清偿相关债务等措施,解除上市公司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所有担保。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拟置出资产涉及未决诉讼的情况

截至2024年

日,安源煤业及其子公司尚未完结(含已经判决但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共计15宗,其中14宗安源煤业子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47,636.46万元;

宗安源煤业作为被告,涉案金额

776.51万元。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后,置出资产及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都转由江西煤业享有及承担(无论其是否已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对于置出资产因交割日前事项导致的担保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劳动纠纷、违反法律法规事项或其他事项发生的赔偿责任及任何或有负债应当由江西煤业承担或解决,置出资产交割后安源煤业及/或江钨发展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直接可计量损失由江西煤业以现金形式进行足额补偿。

安源煤业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系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安源煤业和江钨发展已就置出资产在资产交割日之前和/或因资产交割日之前的任何事由而产生的全部负债、义务和责任作出适当安排,不会对安源煤业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法律障碍。

五、拟置出资产的相关人员安排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上市公司母公司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均由江西煤业承接,并由江西煤业负责进行安置。对于置出资产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上述拟置出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拟置出资产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拟置出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577,682.08789,691.82
负债合计559,567.81753,832.65
所有者权益18,114.2735,85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158.0946,728.82
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540,433.13687,080.31
营业总成本567,875.70698,450.12
利润总额-25,962.32-9,916.22
净利润-27,342.75-11,514.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7-11,379.78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744275744R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会春
成立日期2002-11-11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
目前股权结构江钨发展持股57.00%、赣州金邦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0%、赣州金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0%、赣州金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0%、赣州金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0%
经营范围磁电、电子、电气、矿山、冶金设备(以上除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销;矿山成套设备(除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矿山工艺流程试验;冶金产品、电子元件、磁性材料、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的研制、加工、销售;本企业相关产品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2年11月,金环有限设立2002年11月7日,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签署了《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章程》,金环有限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分别以货币出资

28.58万元、

7.14万元、3.57万元、3.57万元、3.57万元、3.57万元。2002年11月8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2]第

号),验证截至2002年

日,金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2年

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621002002045),完成金环有限的工商设立登记。金环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28.5857.16
2杨君勤7.1414.28
3王兆元3.577.14
4曾文清3.577.14
5贺政权3.577.14
6钟其发3.577.14
合计50.00100.00

、2003年

月,金环有限第一次增资2003年10月8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环有限注册资本由50万元变更为

万元,新增

万元,其中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贺政权、钟其发分别以货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6万元、49.98万元、24.99万元、24.99万元、24.99万元、24.99万元。同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03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3]第143号),验证截至2003年10月9日,金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3年

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21002002045),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228.6457.16
2杨君勤57.1214.28
3王兆元28.567.14
4曾文清28.567.14
5贺政权28.567.14
6钟其发28.567.14
合计400.00100.00

本次增资系赣州立环员工通过金环有限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增资,从而形成员工持股,并由金环有限显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股东代表进行代持。

3、2004年3月,金环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4年

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万元

变更为600万元,增加200万元,其中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贺政权、钟其发分别以货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0.2万元、

17.8万元、

万元、13万元、13万元、13万元。同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04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4]第044号),验证截至2004年3月22日,金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04年3月31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21002002045),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358.8459.80
2杨君勤74.9212.48
3王兆元41.566.93
4曾文清41.566.93
5贺政权41.566.93
6钟其发41.566.93
合计600.00100.00

本次增资系赣州立环员工通过金环有限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增资,并由金环有限显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股东代表进行代持。

4、2004年8月,金环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4年7月29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增加

万元,其中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贺政权、钟其发分别以货币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9.2万元、49.92万元、27.72万元、

27.72万元、

27.72万元、

27.72万元。同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2004年8月3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4]第

号),验证截至2004年

日,金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2004年

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21002002045),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598.0459.80
2杨君勤124.8412.48
3王兆元69.286.93
4曾文清69.286.93
5贺政权69.286.93
6钟其发69.286.93
合计1,000.00100.00

本次增资系赣州立环员工通过金环有限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增资,并由金环有限显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股东代表进行代持。

、2005年

月,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第四次增资

2005年,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金环有限为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本次吸收合并的同时,赣研所、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贺政权、钟其发、夏崇磊对金环有限进行了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赣州立环情况

赣州立环的前身为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设备研究室。经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关于同意组建赣州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稀发字[2000]171号)、江钨集团《关于“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赣钨计字[2001]75号)审批,由赣研所、职工组建赣州立环。

赣州立环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300.0060.00
2熊大和60.0012.00
3杨君勤40.008.00
4夏崇磊30.006.00
5王兆元20.004.00
6钟其发20.004.00
7曾文清15.003.00
8贺政权15.003.00
合计500.00100.00

赣州立环设立时赣州立环员工通过赣州立环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出资,从而形成员工持股,并由赣州立环显名自然人股东作为股东代表进行代持。此外,根据《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由赣钨计字

[2001]75号文件批复),赣研所持60%股权中,其中20个百分点由赣研所委托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熊大和同志行使表决权和分配权,但无继承权、转让权(其中不少于10个百分点的红利分配给熊大和同志个人,剩余部分由熊大和同志分配给其他有贡献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推广人员及在技术革新方面有成绩的生产工人)。

)本次吸收合并、增资情况1)批复2005年8月17日,江钨有限(为江钨集团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合资组建)作出《关于重组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的批复》(江钨投字[2005]129号),原则同意赣研所报来的投资重组金环有限的公司合并协议、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章程;同意赣研所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和现金,出资1,530万元重组金环有限,金环有限注册资本3,000万元,赣研所占注册资本51%。

)股东会决议2005年3月25日,赣州立环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环有限整体吸收合并赣州立环:以2004年

日为基准日,合并后金环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合并后原合并各方之股东各自将原持合并各方的股东权益转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并依同比原则计算其在新公司中所持的股权。金环有限股东会于2005年3月27日、2005年6月25日分别作出决议,同意整体吸收合并赣州立环以及进行增资:以2004年

日为基准日,合并后金环有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合并后原合并各方之股东各自将原持合并各方的股东权益转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并依同比原则计算其在新公司中所持的股权;重组后赣研所持股比例为51%,员工占49%;赣州立环的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均由金环有限承接;对金环有限进行增资,其中,赣研所、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夏崇磊分别出资1,530万元、

万元、

万元、12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45万元;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审计与评估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于2005年4月20日、2005年5月23日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华泰赣会师审字[2005]第140号,对赣州立环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华泰赣会师审字[2005]第

号,对金环有限进行审计),

审计基准日均为2004年12月31日。2005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华泰赣会师评报字[2005]第15号),验证以2004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赣州立环所有者权益为

639.969281万元;同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华泰赣会师评报字[2005]第

号),验证以200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金环有限所有者权益为1,031.932752万元。4)协议2005年

日,金环有限与赣州立环签订《合并协议书》,约定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合并后金环有限存续。2005年6月,赣研所与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贺政权、钟其发、夏崇磊签署了《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协议》,约定由赣研所、熊大和等

人对金环有限进行增资。5)验资2005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5]第106号),验证截至2005年8月31日,金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其中包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319,327.52元转增股本,吸收合并赣州立环的净资产6,399,692.81元,以及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货币出资13,280,979.67元。6)工商变更2005年

日,金环有限与赣州立环就吸收合并事项在《信息日报》向债权人刊登公告。

2005年9月6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621002002045),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6年6月16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注销登记凭证》(赣市工商企注字[2006]第62号),完成赣州立环的工商注销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1,530.0051.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2熊大和750.0025.00
3杨君勤195.006.50
4王兆元120.004.00
5曾文清120.004.00
6贺政权120.004.00
7钟其发120.004.00
8夏崇磊45.001.50
合计3,000.00100.00

根据《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由赣钨计字[2001]75号文件批复),赣研所占注册资本总数的60%股份,其中20个百分点由赣研所委托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熊大和同志行使表决权和分配权,但无继承权、转让权。在本次吸收合并和增资时,熊大和及其他员工未购买赣研所前述委托股权,向金环有限进行了增资。本次吸收合并和增资完成后,前述表决权和分配权委托不再执行。当时金环有限的股东会中熊大和等自然人股东对本次吸收合并和增资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了确认,在后续访谈中该等自然人股东已签字确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

2005年9月,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为此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分别针对赣州立环及金环有限出具了《赣州立环磁电设备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华泰赣会师评报字[2005]第15号)及《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华泰赣会师评报字[2005]第

号),但相关主体并未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评估结果办理备案手续。本次吸收合并采用了评估报告结果,根据江西省国资委的确认(详见本节之“(4)江西省国资委对金环磁选国有股权变动的确认”,下同),该等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未对国有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2010年6月,金环有限第五次增资2010年

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环有限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变更为6,000万元,增加3,000万元:1)金环有限2009年度末盈余公积1,236,565.39元转增股本;2)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合计以现金28,763,434.61元进行增资,其中赣研所14,669,351.65元、熊大和7,190,858.65元、杨君勤

1,869,623.25元、王兆元1,150,537.38元、钟其发1,150,537.38元、曾文清1,150,537.38元、贺政权1,150,537.38元、夏崇磊431,451.54元增资;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10年

日,江钨有限作出《关于同意对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江钨投字[2010]99号),同意本次增资。

2010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10]第140号),验证截至2010年5月18日,金环有限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其中,全体股东缴纳的货币出资28,763,434.61元,盈余公积转增股本1,236,565.39元。2010年

日,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702210018271),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3,060.0051.00
2熊大和1,500.0025.00
3杨君勤390.006.50
4王兆元240.004.00
5曾文清240.004.00
6贺政权240.004.00
7钟其发240.004.00
8夏崇磊90.001.50
合计6,000.00100.00

本次增资中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夏崇磊的现金增资系金环有限员工通过金环有限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增资,并由金环有限自然人股东代表进行代持。

7、2014年12月,金环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4年,金环有限以未分配利润9,000万元转增股本,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

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环有限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增加9,000万元,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14年

日,赣州市章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60702210018271),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1月14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赣华泰(虔)会验字[2015]第

号),验证截至2014年

日,金环有限已将未分配利润9,000万转增股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7,650.0051.00
2熊大和3,750.0025.00
3杨君勤975.006.50
4王兆元600.004.00
5曾文清600.004.00
6贺政权600.004.00
7钟其发600.004.00
8夏崇磊225.001.50
合计15,000.00100.00

8、2020年8月,金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

日,江西中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拟股权收购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赣中审评报字(2019)

号),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

日,金环有限股东全部权益33,988.01万元。前述评估结果由江钨控股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2019年

日,江钨控股作出《关于收购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股东熊大和部分股权的通知》(江钨控股投字[2019]346号),同意赣研所收购熊大和

万股股权,收购价格为每股

1.1

元。2020年7月22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熊大和向赣研所转让90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20年

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熊大和与赣研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熊大和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出资额900万元对应的股权以990万元转让给赣研所。本次转让因转让价格低于公允价值,熊大和与赣研所于2020年

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因税务部门重新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款为1,219,675.88元,熊大和仅承担18万元((990万-900万)*20%,即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计算的税款),其余则由赣研所实际承担,由赣研所支付给熊大和。

赣研所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关于收购熊大和持有的金环磁选公司900万

股股权价格与集团批复不一致的报告》(赣冶研办字[2022]55号),确认本次收购熊大和股权实际价格为

1.2155元/股,该价格远低于金环有限当时账面每股净资产价值1.7836元、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价值2.2659元,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22年

日,江钨控股总经理办公会对该报告予以审阅并进行确认。根据江西省国资委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未对国有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年

日,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环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8,550.0057.00
2熊大和2,850.0019.00
3杨君勤975.006.50
4王兆元600.004.00
5曾文清600.004.00
6贺政权600.004.00
7钟其发600.004.00
8夏崇磊225.001.50
合计15,000.00100.00

9、2020年9月,金环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20年

日,熊大和分别与赣州金凯、赣州金跃、赣州金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熊大和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705万元、1,230万元、91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凯、赣州金跃、赣州金和;杨君勤分别与赣州金跃、赣州金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君勤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313.5万元、661.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跃、赣州金邦;王兆元分别与赣州金邦、赣州金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兆元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

268.5万元、

331.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邦、赣州金跃;钟其发分别与赣州金凯、赣州金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钟其发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

万元、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凯、赣州金和;曾文清分别与赣州金邦、赣州金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曾文清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345万元、255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邦、赣州金凯;贺政权与赣州金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贺政权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邦;夏崇磊分别与赣州金凯、赣州金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夏崇磊将其持有的金环有限90万元、135万元

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金凯、赣州金和。本次股权转让系员工股权代持的解除,股权代持的形成及解除情况详见本节之“(

)金环磁选员工股权代持及解除”。2020年9月2日,金环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相应修改金环有限章程。

2020年9月7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金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8,550.0057.00
2赣州金邦1,875.0012.50
3赣州金跃1,875.0012.50
4赣州金和1,500.0010.00
5赣州金凯1,200.008.00
合计15,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21年12月,金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金环磁选系在金环有限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批复2021年12月21日,江钨有限作出《关于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江钨董办字[2021]69号),同意金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公司名称由“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江钨控股作出《关于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江钨控股董办字[2021]289号),同意江钨有限请示的金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审计与评估2021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1BJAA60602号),截至2021年

日,金环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30,568,668.88元。

2021年

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GGZ006号),截至2021年7月31日,金环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98,509,710.21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由江钨控股办理了国

有资产评估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12月22日,金环有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4)股东会2021年

日,金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金环有限现有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金环有限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30,568,668.88元按1:0.65185756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15,000万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各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按其在金环有限的出资比例确定。

(5)验资2021年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1BJAA60603号),验证截止至2021年12月28日,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发起人协议2021年

月,金环有限的现有股东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签订《发起人协议》,各方约定,由金环有限现有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金环有限截至2021年

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398,509,710.21元以1:0.65185756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15,000万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各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按其在金环有限的出资比例确定。

(7)创立大会2021年

日,金环磁选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金环磁选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8)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

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60702744275744R),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金环磁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赣研所8,550.0057.00
2赣州金邦1,875.0012.50
3赣州金跃1,875.0012.50
4赣州金和1,500.0010.00
5赣州金凯1,200.008.00
合计15,000.00100.00

2、2023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2023年10月25日,鹏信评估出具《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7%股权所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3]第GGZ006号),验证截至2022年

日,金环磁选股东全部权益为42,430.77万元。前述评估结果由江钨控股办理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2023年12月21日,江钨控股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设立江钨发展并由江钨发展受让赣研所持有的金环磁选8,550.0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2023年12月25日,赣研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赣研所将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权转让给江钨发展。2023年12月25日,江钨发展与赣研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赣研所将其持有的金环磁选8,550.0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以24,185.54万元转让至江钨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环磁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江钨发展8,550.0057.00
2赣州金邦1,875.0012.50
3赣州金跃1,875.0012.50
4赣州金和1,500.0010.00
5赣州金凯1,200.008.00
合计15,000.00100.00

(三)金环磁选员工股权代持及解除

、股权代持关系形成金环磁选历史上的自然人股东存在代其他员工持有股权的情况。金环有限于2002年

月设立,设立后至2005年间股权存在代持关系;2005年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赣州立环当时的自然人股东亦存在代其他员工持股的情况。现有资料已无法完全确认当时金环有限、赣州立环具体股权代持关系。

2、吸收合并后员工持股情况2005年9月金环有限吸收合并赣州立环后,金环有限的员工持股实际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自有股权代持股权小计
熊大和479.46万元270.54万元,其中220.86万元为25名员工持有;49.68万元为员工预留股750.00万元
杨君勤92.77万元102.23万元,为6名员工持有195.00万元
王兆元49.99万元70.01万元,为8名员工持有120.00万元
曾文清47.28万元72.72万元,为12名员工持有120.00万元
贺政权49.99万元70.01万元,为8名员工持有120.00万元
钟其发49.99万元70.01万元,为10名员工持有120.00万元
夏崇磊10.63万元34.37万元,为5名员工持有45.00万元
合计780.11万元689.89万元,其中640.21万元为被代持员工持有;49.68万元为员工预留股(员工预留股已于2014年前分配完毕)1,470.00万元

员工股权代持在解除前(2020年9月)期间,各被代持员工之间存在代持股权内部流转的情形。

3、股权代持的解除

为解决金环有限存在的员工股权代持问题,金环有限于2020年筹划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用于承接代持人代其他金环有限员工所持股权。

2020年

日,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夏崇磊等7名代持人与134名员工共同签署了《股权确认书》,确认《股权确认书》所列的金环磁选

名员工的持股数额真实、无误、有效,可作为办理金环有限员工持股平台注册等手续的依据;同时承诺实际持股股东名下无隐性代持股份,如有隐瞒今后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自己承担。

2020年

月,金环有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设、任祥君、黄会春、熊大

和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其余各被代持员工共同设立了赣州金跃、赣州金邦、赣州金和、赣州金凯

家员工持股平台,用于承接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曾文清等代持人代持的金环有限股权。

2020年

日,各代持人与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各代持人(即金环磁选自然人股东)所持股权及其代持股权均转移至上述4家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一)有限公司阶段”之“9、2020年

月,金环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代持解除后,金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赣研所8,550.0057.00
2赣州金邦1,875.0012.50
3赣州金跃1,875.0012.50
4赣州金和1,500.0010.00
5赣州金凯1,200.008.00
合计15,000.00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代持人及被代持人转为通过金环有限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金环有限股权,不再通过金环有限显名股东直接持有金环有限股权。

为进一步规范金环有限股权管理,金环有限于2021年对员工股东进行股权确权公证,并于2021年8月5日在报纸公开登报公告,并于当年度完成了员工股东的股权确权,公证机构就此出具了《公证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介机构对金环磁选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进行了访谈,已访谈140人(全部持股员工144人),占全部持股员工总数的97.22%,经受访人确认,其本人真实出资间接持有金环磁选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金环磁选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同时,中介机构已获取金环磁选员工持股平台共计142人的确认函,确认其历史上在金环磁选及其子分公司、赣州立环的出资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形。

(四)江西省国资委对金环磁选国有股权变动的确认

就金环磁选的历史沿革,江钨控股于2025年6月6日向江西省国资委提交《关于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请示》(江钨控股董办字[2025]171号),确认金环磁选国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金环

磁选历次国有股权变动真实、有效,存在的瑕疵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未对国有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江西省国资委于2025年

日作出《关于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批复》(赣国资函[2025]52号),原则同意江钨控股对金环磁选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江钨控股就金环磁选历史沿革已出具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若金环磁选(含子公司)现有股东或历史股东就标的股份的权属及标的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由此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损失的,江钨控股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赔偿。

鉴于:

)金环磁选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不属于本次交易的标的;

)金环磁选历史上的员工股权代持已经解除并规范;

)江西省国资委对金环磁选历史沿革已进行确认;4)江钨控股就金环磁选历史沿革已出具承诺。因此金环磁选历史上存在的员工股权代持事项不会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钨发展直接持有金环磁选

57.00%股份,为金环磁选的控股股东。江西省国资委通过江钨控股、江西国控持有江钨发展100.00%股权,为金环磁选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拥有

家全资子公司铜峰磁选,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787268077M
注册资本13,014.530747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3,014.53074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勇
成立日期2006-03-30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7号
目前股权结构金环磁选持股100.00%
经营范围铜材、不锈钢材、钨丝、金属材料的加工及销售;电子元件、磁性材料、电气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矿山、冶金专用设备的开发、销售;矿山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矿山工艺流程试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历史沿革

、2006年

月,赣州铜峰金属管线有限公司(铜峰磁选曾用名)设立

2006年3月,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签署了《赣州铜峰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设立赣州铜峰金属管线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磁选”),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中熊大和出资

万元,占

32.5%;杨君勤出资

万元,占

17.5%;王兆元出资

万元,占

12.5%;钟其发出资

万元,占

12.5%;曾文清出资

万元,占

12.5%;贺政权出资

万元,占

12.5%。2006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6]第037号),截至2006年3月24日,铜峰磁选已收到股东实缴出资800万元。

2006年3月30日,铜峰磁选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铜峰磁选设立时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260.0032.50
2杨君勤140.0017.50
3王兆元100.0012.50
4钟其发100.0012.50
5曾文清100.0012.50
6贺政权100.0012.50
合计800.00100.00

2、2007年6月,吸收合并及第一次增资2007年4月16日,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铜峰磁选整体吸收合并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均由铜峰磁选承接。

2007年4月18日,铜峰磁选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铜峰磁选整体吸收合并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均由铜峰磁选承接。

2007年4月28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审计报告》(华泰赣会师审字(2007)第151号),验证截至2007年3月31日,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266,137.11元。

2007年4月19日,就铜峰磁选吸收合并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事项登报公告。

2007年4月29日,铜峰磁选与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签署《合并协议书》,约定以200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266,137.11元,铜峰磁选吸收合并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相关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均由铜峰磁选承接。2007年

日,铜峰磁选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铜峰磁选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由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贺政权、曾文清分别以其所持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合计作价326.61万元对铜峰磁选进行增资;同意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贺政权、曾文清以货币296.29万元、102.02万元、

107.34万元、117.14万元、123.67万元、126.94万元进行增资。同日,铜峰磁选就本次增资相应修订铜峰磁选章程。

2007年5月16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7]068号),截至2007年5月14日,铜峰磁选已收到上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其中赣州铜剑金属管线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3,266,137.11元、新增货币出资8,733,862.89元,铜峰磁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2,000万元。

2007年6月14日,铜峰磁选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峰磁选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700.0035.00
2杨君勤340.0017.00
3王兆元240.0012.00
4钟其发240.0012.00
5曾文清240.0012.00
6贺政权240.0012.00
合计2,000.00100.00

3、2008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08年9月2日,铜峰磁选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铜峰磁选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由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贺政权、曾文清新增出资350万元、170万元、120万元、

12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同日,铜峰磁选就本次增资相应修订铜峰磁选章程。

2008年

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华泰赣会师验字[2008]113号),截至2008年

日,铜峰磁选已收到上述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铜峰磁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3,000万元。2008年

日,铜峰磁选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峰磁选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熊大和1,050.0035.00
2杨君勤510.0017.00
3王兆元360.0012.00
4钟其发360.0012.00
5曾文清360.0012.00
6贺政权360.0012.00
合计3,000.00100.00

、2011年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11年12月18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1]第01030180号),确认截至2011年11月30日,铜峰磁选经审计所有者权益为3,849.30万元。

2011年12月20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1373号),以201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净资产评估值为4,376.72万元。

2011年12月23日,江钨有限作出《关于同意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收购赣州铜峰金属管线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江钨投字[2011]248号),同意金环有限收购铜峰磁选全部股权。

2011年12月29日,铜峰磁选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曾文清、贺政权分别将其持有的铜峰磁选35%、17%、12%、12%、12%、12%股权转让至金环有限,转让价款分别为1,368.5万元、664.7万

元、469.2万元、469.2万元、469.2万元、469.2万元;铜峰磁选各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铜峰磁选就前述股权转让相应修订了铜峰磁选章程。

2011年

日,熊大和、杨君勤、王兆元、钟其发、贺政权、曾文清分别与金环有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1年

日,铜峰磁选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铜峰磁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金环有限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铜锋磁选2006年

月设立时存在金环有限员工通过铜锋磁选股东代表进行代持的情形。铜峰磁选显名股东于2011年

月将铜锋磁选股权转让至金环有限后,铜峰磁选的股权代持相应解除。

5、2021年10月,第三次增资2019年12月4日,江钨控股作出《关于金环公司下辖子公司吸收合并分公司的批复》(江钨控股企字(2019)244号),同意铜峰磁选吸收合并金环有限金峰分公司,金环有限金峰分公司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由铜峰磁选继承。2021年10月18日,铜峰磁选股东金环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铜峰磁选的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增至13,014.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14.53万元,由金环有限以其金峰分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10,014.53万元对铜峰磁选进行增资,同时相应修改铜峰磁选章程。同日,铜锋磁选就本次增资相应修订铜峰磁选章程。

2021年10月21日,铜峰磁选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铜峰磁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金环有限13,014.53100.00
合计13,014.53100.00

除上述股权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铜峰磁选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五、拟置入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

日,金环磁选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3,397.50
应收票据2,382.95
应收账款6,463.07
应收款项融资994.45
预付款项11.81
其他应收款528.98
存货37,901.99
合同资产1,930.15
其他流动资产147.60
流动资产合计53,758.51
投资性房地产6,516.11
固定资产18,003.69
在建工程130.23
无形资产93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65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26,231.01
总资产79,989.5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7,858.033,287.54-14,570.4881.59%
通用设备9,138.326,186.12-2,952.1932.31%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专用设备409.56174.14-235.4357.48%
交通运输设备178.05108.07-69.9839.30%
办公设备及其他342.89174.81-168.0849.02%
合计27,926.859,930.69-17,996.1664.44%

截至2024年

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合计

项,建筑面积合计147,490.8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土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权利类型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1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1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兴旺路交界口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地下室78,692.332,745.0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其他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2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0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兴旺路交界口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综合楼6,765.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其他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3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2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变更调整)(新建1#车间东侧厂房项目)—1#车间东侧厂房1,709.8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其他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4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06号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兴旺路交界路口6,384.6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5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08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2#车间北侧扩建2,093.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6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4,128.0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土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权利类型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动产权第0015011号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1#车间北侧扩建(构筑物)所有权
7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07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4#车间6,754.7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8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05号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323国道北侧试验楼2,675.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9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13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1#车间南侧扩建1,484.4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10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12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一期)化验车间1,620.2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11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10号章贡区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323国道北侧车间6,945.6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12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009号赣州市沙河工业园介质盒车间3,811.7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05.6.10-2055.6.9
13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7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地下室53,345.521,077.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其他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14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31.6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工业用地/物管用房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土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权利类型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动产权第0083995号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值班室(构筑物)所有权
15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6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综合楼1,630.6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其他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16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4000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1#厂房11,64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17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9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2#厂房11,948.3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18金环磁选赣(2024)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998号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青龙岩街6号赣州金环磁选设备有限公司年产600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二期)3#厂房3,995.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工业出让/自建房2021.11.3-2071.11.2
19铜峰磁选赣(2020)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792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厂房(二)42,190.246,814.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厂房出让/自建房2007.1.1-2056.12.31
20铜峰磁选赣(2020)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793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厂房(一)6,785.8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厂房出让/自建房2007.1.1-2056.12.31
21铜峰磁选赣(2020)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794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机械加工车间9,313.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车间出让/自建房2007.1.1-2056.12.31
22铜峰磁选赣(2020)赣州市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坪西路北侧、栖凤山路东侧35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出让2015.6.18-2065.6.17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土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权利类型用途权利性质使用期限
动产权第0036950号
23铜峰磁选赣(2021)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632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7号制作车间94,055.0035,468.6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车间出让/自建房2013.12.4-2063.12.3
24铜峰磁选赣(2021)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631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7号装配车间11,667.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用地/车间出让/自建房2013.12.4-2063.1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

项(均在自有土地使用权上建设),建筑面积合计

330.57平方米,占金环磁选总房产面积的0.2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方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
1金环磁选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兴旺路交界路口门卫室27
2金环磁选沙河工业园沙河大道与兴旺路交界路口员工更衣室210
3铜峰磁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食堂55.30
4铜峰磁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值班室21.80
5铜峰磁选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7号门卫室16.47
合计330.57

就金环磁选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金环磁选已取得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就上述房产确认:“金环磁选的土地使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等建筑设施为金环磁选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金环磁选可以继续使用该等建筑设施;我局不会要求其搬迁、拆除上述建筑设施;该等建筑设施的相关建设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本局不会因上述情形对金环磁选作出行政处罚。”

江钨控股已就上述瑕疵房产出具承诺,如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其受到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的,由江钨控股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就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鉴于:(1)金环磁选已取得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

)目前铜峰磁选未将上述房产用于生产经营;(3)江钨控股已出具兜底承诺函;(4)上述瑕疵房产占金环磁选总房产面积的比例仅为

0.22%。因此,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不会对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主要无形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014.55153.40-861.15
软件69.910.58-69.33
合计1,084.46153.99-930.48

)土地使用权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合计5宗,面积合计268,639.09平方米,具体请参见本章节之“

五、拟置入资产的权属状况”之“

(一)主要资产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有关内容。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规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0]84号),金环磁选控股子公司铜峰磁选的3宗土地使用权(即附表二序号19-24涉及的铜峰磁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42,190.24平方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坪西路北侧、栖凤山路东侧

平方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7号94,055.00平方米)纳入了城市更新范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铜峰磁选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尚未签订土地收回协议。铜峰磁选在上述土地使用权上建设有厂房,但目前铜峰磁选未在上述土地使用权上生产经营,而是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上建设的房产对外出租。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说明函》,确认如下:

“基于区域城市更新规划需要,依据《市中心城区土地供应和返迁安置房办证工作会议纪要》有关精神以及《关于印发<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工作推

进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委拟依法征收你公司所属子公司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城市迎宾大道两侧两处三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其中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东,工业三路以西,金龙路以南投资项目的剩余总体规划二期建设项目不再被审批建设。以上情况系因政策调整,不构成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生产项目投资合同书》违约,我委不会因此对你公司提出权利主张。你公司已缴纳土地出让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就上述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鉴于:(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说明函》,确认不构成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生产项目投资合同书》违约,不会因此提出权利主张;(

)目前铜峰磁选未在上述土地使用权上生产经营。因此,该等事项不会对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知识产权情况1)专利截至2024年

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专利共计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权利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一种磁选机液位PID控制系统及方法江西理工大学,金环磁选202411082108.X发明2024.08.082034.08.07原始取得
2一种硅砂提纯用风送干式磁选机金环磁选202410624172.X发明2024.05.202034.05.19原始取得
3一种可调节式稀土矿石破碎装置金环磁选202410374250.5发明2024.03.292034.03.28原始取得
4一种铁矿石磁选分离装置金环磁选202311295997.3发明2023.10.092043.10.08原始取得
5一种矿山井下降尘装置金环磁选202311050061.4发明2023.08.212043.08.20原始取得
6一种串联式离心选矿机金环磁选202310918983.6发明2023.07.262043.07.25原始取得
7一种尾矿干式磁选机金环磁选202310877727.7发明2023.07.182043.07.17原始取得
8一种具有梯度结构的磁选设备金环磁选202310826143.7发明2023.07.072043.07.06原始取得
9一种磁铁矿粉生产工艺用磁选机金环磁选202310798098.9发明2023.07.032043.07.02原始取得
10一种用于废液中的磁选设备金环磁选202310775513.9发明2023.06.282043.06.27原始
序号专利名称权利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取得
11一种从低品位选钛尾矿中回收细粒钛铁矿的高梯度强磁选方法昆明理工大学、金环磁选202210817834.6发明2022.07.122032.07.11原始取得
12一种磁性矿石全粒级预选的高效方法金环磁选202210385351.3发明2022.04.132042.04.12原始取得
13一种高铁低品位铝土矿的磁选提质方法昆明理工大学、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金环磁选202110369416.0发明2021.04.062042.04.05原始取得
14一种周期式脉冲振动高梯度磁选机金环磁选、昆明理工大学202011202238.4发明2020.11.022040.11.01原始取得
15一种三锥度耐磨离心机转鼓昆明理工大学、金环磁选201910322606.X发明2019.04.222039.04.21原始取得
16一种应用离心机高效分选微细粒锡矿的短流程工艺金环磁选、昆明理工大学201910320359.X发明2019.04.192039.04.18原始取得
17一种应用离心机和浮选高效分选微细粒钨矿的工艺金环磁选、昆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201910320353.2发明2019.04.192039.04.18原始取得
18一种新型高效的连续式选矿机金环磁选201910242061.1发明2019.03.282039.03.27原始取得
19一种锂辉石选矿的综合利用方法金环磁选201910241879.1发明2019.03.282039.03.27原始取得
20一种黑钨矿抛尾提精的选矿方法金环磁选201910234409.2发明2019.03.262039.03.25原始取得
21一种可微度调节转鼓壁坡度的结构金环磁选201910234394.X发明2019.04.302039.04.29原始取得
22一种浮锂辉石尾料资源再回收的方法金环磁选201810462196.4发明2018.05.152038.05.14原始取得
23一种含云母砂质高岭土综合回收的方法金环磁选201611063887.4发明2016.11.282036.11.27原始取得
24一种含钽铌长石尾料资源再回收的方法金环磁选201610736277.X发明2016.08.292036.08.28原始取得
25一种石英岩生产高纯石英砂的色—磁选联合选别方法金环磁选201610391611.2发明2016.06.062036.06.05原始取得
26一种有效提高低品位钒钛磁铁矿选矿效率的方法金环磁选201510605060.0发明2015.09.222035.09.21原始取得
27一种弱磁性铁和磁性铁混合钢渣中金属铁的回收方法金环磁选201510504140.7发明2015.08.182035.08.17原始取得
28一种脉石英矿高效制备超白石英砂的方法金环磁选201510448582.4发明2015.07.282035.07.27原始取得
29一种弱磁性矿石的高压辊磨—大颗粒立环磁选的选别方法金环磁选201510448205.0发明2015.07.282035.07.27原始取得
30一种重防腐油漆原料的高效生产方法金环磁选201410389324.9发明2014.08.112034.08.10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名称权利人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31一种有效提高黑钨选矿效率的方法金环磁选201410335169.2发明2014.07.152034.07.14原始取得
32一种高效制备陶瓷用长石釉料的方法金环磁选201410262198.0发明2014.06.132034.06.12原始取得
33从石英矿脉边缘地带云英岩矿中回收钨矿物的方法金环磁选201210534161.X发明2012.12.122032.12.11原始取得
34一种高效分选含弱磁性杂质白钨矿的方法金环磁选201210511811.9发明2012.12.042032.12.03原始取得
35大型立环磁选机磁系结构金环磁选201210133978.6发明2012.05.032032.05.02原始取得
36大颗粒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金环磁选201210133750.7发明2012.05.032032.05.02原始取得
37一种选矿用双层转筒金环磁选202122745206.5实用新型2021.11.102031.11.09原始取得
38一种无轴双层八角筛分机金环磁选202022445585.1实用新型2020.10.282030.10.27原始取得
39应用于立环脉动强磁机的防堵塞高回收大间隙棒磁介质盒金环磁选201921281772.1实用新型2019.08.082029.08.07原始取得
40一种用于高梯度磁选机铝线圈制作的新型模具金环磁选201920014026.X实用新型2019.01.052029.01.04原始取得
41一种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线圈水内冷装置金环磁选201822222509.7实用新型2018.12.272028.12.26原始取得
42一种高梯度磁选机液位自动检测调节装置金环磁选201822125460.3实用新型2018.12.182028.12.17原始取得
43高场强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金环磁选201822108827.0实用新型2018.12.142028.12.13原始取得
44一种消除磁选机介质盒间间隙的介质盒结构金环磁选201621000137.8实用新型2016.08.312026.08.30原始取得
45一种磁选机中无焊接接头的线圈绕制装置金环磁选201620999342.3实用新型2016.08.312026.08.30原始取得
46免拆洗浆料高梯度磁选机金环磁选201520991561.2实用新型2015.12.042025.12.03原始取得

注:序号13专利“一种高铁低品位铝土矿的磁选提质方法(202110369416.0)”因未缴年费已于2025年4月1日专利权终止。

)商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3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人注册日期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612489767金环磁选2022.06.072032.06.06原始取得
2609847777金环磁选2022.05.282032.05.27原始取得
序号商标注册号类别权利人注册日期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342177327金环磁选2006.12.282026.12.27原始取得

)软件著作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合计8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软件著作权名称登记号取得方式权利限制
1金环磁选SLon系列磁选机及离心机远程运维软件2024SR2113184原始取得
2金环磁选SLon系列磁选机液位自动控制系统2024SR2109153原始取得
3金环磁选SLon系列磁选机迭代升级嵌入式软件2023SR1375662原始取得
4金环磁选SLon系列离心机嵌入式软件2023SR1373985原始取得
5金环磁选SLon系列磁选机嵌入式软件2019SR0974279原始取得
6金环磁选科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2019SR0428874原始取得
7金环磁选磁选机发货信息管理软件2017SR486681原始取得
8金环磁选金环科研实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16SR387682原始取得

(二)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2,464.14
应付账款4,518.18
合同负债21,277.51
应付职工薪酬1,642.22
应交税费693.27
其他应付款2,907.55
其他流动负债2,055.31
流动负债合计35,558.19
专项应付款21.58
预计负债481.56
递延收益437.46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5.85
非流动负债合计946.45
负债合计36,504.6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环磁选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等。

(三)对外担保及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拥有和使用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六、组织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七、拟置入资产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概况金环磁选是一家集磁选装备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金环磁选拥有省磁选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省磁选装备重点实验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磁选装备优势技术创新团队和选矿工艺设计团队,具备完善的生产制造、科技研发、试验技术研究、分析检测等综合实力,是目前国内、国际知名的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技术的方案解决供应商。

金环磁选的磁选技术产品以SLon系列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为核心,同时发展出了SCT系列永磁筒式磁选机、SJ系列浆料高梯度磁选机、SG系列干式磁选机等一大批高端磁选产品,形成了具有系列化、专业化、大型化、高性能、智能化的完善的磁选技术产品体系,可满足各种矿产资源开发对磁选技术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发展出的SL离心选矿机,致力于微细粒、难回收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广泛应用于铁矿、钨矿、锡矿等各种微细粒金属矿物的综合回收。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图片如下:

(二)行业监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35专用设备制造业”之“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之“3511矿山机械制造”。其中,“3511矿山机械制造”具体指用于各种固体矿物及石料的开采和洗选的机械设备及其专门配套设备的制造;包括建井设备,采掘、凿岩设备,矿山提升设备,矿物破碎、粉磨设备,矿物筛分、洗选设备,矿用牵引车及矿车等产品及其专用配套件的制造。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我国专用设备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是本行业及下游的自律管理组织。标的公司所处的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遵循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政府部门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不对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进行干预。各个监管主体具体职责如下: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标的公司所处的矿山机械制造行业是国家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的行业之一,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主要监管主体具体职责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拟订重型机械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产业政策,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协调指导行业发展,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为政府和会员提供双向服务,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的利益,推进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发展,提供调查研究建议、自律管理、信息引导、资讯服务、国际交流等各种服务。

时间

时间政策与规范性文件颁布单位内容简介与影响
2024-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全国人大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采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设备、技术等。
2022-06《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与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快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淘汰严重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装备,矿山机械制造企业需据此调整产品研发和生产方向,推广先进装备,淘汰落后装备。
2022-04《“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该文件对煤矿与非煤矿山的机械化、智能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将矿山智能化列为“十四五”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优先领域,并设立“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0%”的发展目标。
2021-10《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该文件提出要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
202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该文件提出要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加强矿山深部开采与重大灾害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
2021-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发改委该文件将“八、钢铁”之“1、黑色金属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及关键勘探技术开发,低品位难选矿综合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品种包括钢材、铜管、铝杆等原材料,电机、减速机、变频器等配套设备,轴承组件、法兰、螺栓等原料以及其它辅助材料等。根据客户订单、生产计划,需求部门提出相应物资请购,主要采取询比价、招标/邀标、单一采购来源等。

(1)市场询价采购对钢材、螺栓等价格比较公开透明的原材料及标准件,标的公司安环生产部采购组一般采用询比价的方式采购,综合比较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供货速度、后续服务、付款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及采购金额。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采购大金额单台设备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江西省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采购,综合比较价格、性能等因素后确定生产厂家。

(3)单一来源采购需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技术、原厂备品备件、发生临时紧急事件时可提出

本)》(2021年修订)选别和利用技术,高品质铁精矿绿色高效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以及“十一、石化化工”之“2、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磷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中低品位磷矿、萤石矿采选与利用,磷矿、萤石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列入鼓励类投资目录。
2018-1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根据该文件,矿山机械制造行业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2重大成套设备制造”门类下,矿山机械制造行业迎来重大政策利好。
2017-10《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工信部该文件将“高品质铁精矿生产技术与装备、低品位难选矿综合选别与利用技术”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2016-08《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提出“以大型成套装备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等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的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装备质量水平”。

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的物资入库前由质量管理部质检,验收通过后方能入库。标的公司建立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规定,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结算方式包括货到票到付款、款到发货、承兑结算及银行转账结算等。

2、生产模式标的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计划部门对通用性强的部件及常销机型周期长的部件进行适当备货,以缩短交货期。

(1)“以销定产”生产模式营销部下达生产通知并录入销售订单到ERP系统,研发中心和品质管理部工艺组根据销售订单进行研发和工艺BOM的搭建,安环生产部计划组形成MPS主计划,根据部件下达到生产车间和外协单位。其中:生产车间根据主计划形成的离散订单和自主上离散订单相结合的形式下达到各班组,同时对缺少的材料及标准件按公司流程报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各班组根据图纸和任务要求进行生产,生产过程由品质管理部进行质检,生产完成检验合格后入库。外协生产是生产部采购组根据外协计划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外协单位根据合同进行生产并送货,品质管理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备货生产模式安环生产部计划组根据通用性强的部件及常销机型部件库存情况或者营销部的备货单进行适当备货。

3、销售模式标的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通过直接拜访、自建商务平台、专业平台市场宣传、品牌效应等多种渠道与客户直接对接的形式,向行业内主要客户直接销售形成示范效应;同时结合业务及行业发展的特点,在具体项目、特定区域采用针对性的经营策略,加强与行业内上下游专业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开展协同合作,以品牌授权和间接销售的形式拓展产品销售,以适应和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四)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口径)及其销售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960.378.19%
2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739.085.67%
3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678.315.54%
4MetsoFinlandOy及其关联方1,883.403.90%
5MHITOMETALLURGICALTECHNOLOGYCO1,727.643.57%
合计12,988.8026.87%
2023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1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5,005.7111.09%
2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3,081.536.83%
3MetsoFinlandOy及其关联方2,276.155.04%
4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有限公司2,055.934.56%
5Rashmigroup及其关联方1,565.073.47%
合计13,984.3930.9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0.99%和

26.87%,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销售金额超过营业收入50%的情形。由于设备行业采购多为低频次按需采购,故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变化较大。

(五)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同一控制口径)及其采购金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1上海剑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375.0013.07%
2福建省三明西城机械铸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752.599.65%
3赣州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1,548.968.53%
4赣州市新尚贸易有限公司1,406.357.74%
5无锡恒圣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248.086.87%
合计8,330.9945.85%
2023年度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1福建省三明西城机械铸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838.909.30%
2上海剑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458.328.06%
3无锡恒圣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196.447.20%
4福建省科达重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148.837.04%
5赣州市新尚贸易有限公司1,739.005.70%
合计11,381.4937.3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7.30%和45.85%,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总采购额50%的情形,且供应商相对稳定。

(六)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持有权益。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安全生产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涵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奖惩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等26项制度,确保各项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标的公司配备了安

全防护设施,如消防器材、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气瓶防爆柜、设备安全防护围挡等,均正常使用并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处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

2、环保情况

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污染治理制度,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及应急预案等,确保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标的公司定期开展环保自查和第三方监测,确保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标的公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优化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产生。在环保设施方面,标的公司配备了3套喷漆废气处理系统、2套焊烟除尘系统和危废暂存间,所有设施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稳定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八)服务质量控制情况

在质量管控上,标的公司通过ISO9001及CE认证体系,融合6S精益管理、PLM全生命周期与ERP数据协同,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检测的全流程数字化透明管控体系,并践行“五精理念”(精心试验、精密设计、精工制造、精良服务、精益求精),以精工标准打造安全可靠装备,支撑产品在宝钢、鞍钢、紫金矿业等头部企业长期稳定应用,同时依托国家级研发平台持续创新,持续引领行业创新,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等30余项权威认可,形成了技术引领、质量严控、场景适配的全球竞争力。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不存在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相关的诉讼或纠纷。

(九)境外资产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境外资产或境外经营等情况。

八、金环磁选主要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9,989.5396,989.18
负债总额36,504.6358,887.43
所有者权益43,484.9038,10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484.9038,101.75
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8,328.0645,117.36
营业成本35,117.8032,154.61
利润总额6,345.926,391.72
净利润5,440.355,405.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0.355,405.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145,150.69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毛利率27.33%28.73%
资产负债率45.64%60.72%

注:金环磁选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九、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本次重组拟置入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该等股权的权属清晰。

十、拟置入资产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不存在

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不存在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十一、拟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进行的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拟置入资产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章之“

二、历史沿革/(二)股份公司阶段/2、2023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中的有关内容。

十二、拟置入资产的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一)拟置入资产的业务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标的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持业务许可资质的条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的公司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障碍。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1金环磁选高新技术企业GR20243600127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2024.11.19至2027.11.18
2金环磁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3Q28186R0M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3.12.29至2026.12.28
3金环磁选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607020260506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07至2028.12.06
4金环磁选SLon磁选机欧盟CE认证1742231020SafenetCertificationServicesLtd.2020.10.28至2025.10.27
5金环磁选SLon磁选机欧盟CE认证4891130325SafenetCertificationServicesLtd.2025.04.01至2030.03.31
序号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
6金环磁选SLon磁选机欧盟CE认证3776190423SafenetCertificationServicesLtd.2023.05.16至2028.05.15
7金环磁选SLon磁选机欧盟CE认证4892130325SafenetCertificationServicesLtd.2025.04.09至2030.04.08
8金环磁选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企业(机械)赣市(章贡)AQBJXⅢ202500006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2025.03.20至2028.03.19
9金环磁选辐射安全许可证赣环辐证[B2108]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2.01.27至2026.04.06
10金环磁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3EN0610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3.08.07至2026.08.06
11金环磁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3E33388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3.08.29至2026.08.28
12金环磁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223S23128R0M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3.08.29至2026.08.28
13金环磁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60702744275744R001W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25.5.22至2030.5.21

(二)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不涉及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三、拟置入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重组完成后,原由金环磁选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仍然由金环磁选享有和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四、拟置入资产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职工劳动关系及相互间权利义务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十五、金环磁选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

、收入确认的一般性原则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磁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原

则如下:

)国内销售

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商品已经交付、客户调试验收并收到客户的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实现。

②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国外销售

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公司履行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客户调试验收并收到客户的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实现。

②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履行完成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时确认收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家,为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情况具体详见“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四、

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情况。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报告期内,金环磁选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方面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报告期内变更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解释第

号的规定对金环磁选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2023年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号”),自2024年

日起施行。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执行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金环磁选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号”),解释第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金环磁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金环磁选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2023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十六、报告期内资产剥离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涉及资产剥离等情况。

第六章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一、拟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况北方亚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安源煤业拟重大资产置换涉及该公司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698号”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安源煤业拟置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2024年12月31日资产基础法36,977.1026.82%不适用36,977.10

(二)评估假设

、基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产权持有人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2、一般假设(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4)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假设产权持有人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8)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9)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0)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

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企业在未来经营期内经营范围、方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没有考虑产权持有人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评估方法的选取

、评估方法概述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指将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产权持有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次评估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通常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由于企业近几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企业目前正处于资产重组过程中,未来的经营情况与净利润和现金流状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合理预测未来收益,经营风险也难以量化。基于以上原因,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无法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在企业规模、经营模式、业务结构、资产状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具备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与公司交易案例,以及将其与评估对象对比分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评估结果分析

、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置出的煤炭业务母公司口径相关资产账面价值433,920.20万元,评估值146,892.23万元,评估减值287,027.97万元,减值率

66.15%。负债账面价值110,422.13万元,评估值109,915.13万元,减值507.00万元,减值率

0.46%。净资产账面价值323,498.07万元,评估值36,977.10万元,评估减值286,520.97万元,减值率88.5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模拟合并口径相关置出资产账面价值577,682.08万元,负债账面价值559,567.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29,158.09万元,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出的煤炭业务相关净资产评估

值36,977.10万元,与合并资产负债表归母口径账面净资产29,158.09万元相比,增值7,819.01万元,增值率

26.82%。各项资产负债评估情况如下表:

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成本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减)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3,815.553,813.05-2.50-0.07
非流动资产430,104.65143,079.18-287,025.47-66.7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19,234.39132,205.74-287,028.65-68.46
投资性房地产8,619.388,619.38--
固定资产67.2665.03-2.23-3.32
在建工程----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87.4492.855.416.19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2,096.182,096.18--
资产总计433,920.20146,892.23-287,027.97-66.15
流动负债106,116.25106,116.25--
非流动负债4,305.883,798.88-507.00-11.77
负债总计110,422.13109,915.13-507.00-0.46
净资产323,498.0736,977.10-286,520.97-88.57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原始账面值变动原因为: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287,028.65万元,减值率

68.46%,主要系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成本计量,未核算被投资单位的亏损。(

)设备类资产

①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减值0.34万元,减值率0.26%,账面设备更新改造费用单独成项,评估时合并进入设备并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进行评估,导致评估原值减值;评估净值减值

1.98万元,减值率

3.11%,主要原因为企业折旧年限与经济耐用年限不同造成。

②电子设备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

0.05万元,减值率

1.40%,主要原因是:由于技术进步、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评估净值减值0.25万元,减值率

7.23%,主要原因为企业折旧年限与经济耐用年限不同造成。

2、评估过程(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28.9728.97--
应收票据900.00900.00--
应收账款2,094.642,094.64--
预付款项3.350.85-2.5-74.60
其他应收款615.86615.86--
存货172.72172.72--
合计3,815.553,813.05-2.50-0.07

截至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评估值3,813.05万元,评估减值2.5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1)评估范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19,724.05万元,账面价值419,234.39万元,共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1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45.00%7,436.646,946.98
2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00.00%5,000.005,000.00
3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00.00%5,000.005,000.00
4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16年100.00%60,000.0060,000.00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账面价值
5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2016年40.00%1,322.801,322.80
6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00.00%340,964.61340,964.61
合计419,724.05419,234.39

)评估方法对拥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金额大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在同一评估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对参股且被投资单位仍在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评估,以评估基准日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载明的净资产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认评估值;对非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料及评估人员的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

)评估结果长期股权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1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6,946.987,048.011.45
2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000.00-42,214.03-944.28
3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5,000.004,837.94-3.24
4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16年60,000.0075,303.1125.51
5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2016年1,322.80696.59-47.34
6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40,964.6186,534.12-74.62
合计419,234.39132,205.74-68.46

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评估值132,205.74万元,评估减值

68.46%。(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技术说明

①评估范围

安源煤业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8,619.38万元,共计20项,房屋面积合计1,278.69㎡,截至评估基准日除房产

室、

室、

室未出租,其他均处于出租状态。

②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委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具体原因如下:

1)收益法:由于评估对象中商业物业为收益性房地产,周边类似出租物业较多,易收集、了解租金水平,故采用收益法评估对象中商业物业的公允价值。

)市场法:由于评估对象中住宅物业周边同类物业三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在市场上有可供参照的交易案例,故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中住宅物业的公允价值。

③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值为8,619.38万元,无评估增值。

(4)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①评估范围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共计3项,账面原值

132.06万元,账面净值

63.77万元,主要为视频会议系统、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网络设备等;电子设备共1项,账面原值3.73万元,账面净值

3.49万元,主要为空调,设备正常使用,且运行良好。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各类设备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器设备132.0663.77131.7161.79-0.26-3.11
电子设备3.733.493.683.24-1.40-7.23
合计135.7967.26135.3965.03-0.29-3.32

截至评估基准日,机器设备的评估值为

61.79万元,评估减值

1.98万元,减值率3.11%,减值原因为部分设备购置时间较长,机器设备更新换代,设备

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导致评估减值;电子设备评估值为3.24万元,评估减值

0.25万元,评估减值率

7.23%,主要系技术进步、更新换代较快,市场价格逐年呈下降趋势。

)使用权资产评估技术说明截至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账面值1,668.77万元,核算内容为产权持有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相关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的账面成本主要由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时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构成。

截至评估基准日,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1,668.77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无形资产原始入账价值为

92.85万元,账面余额值为

87.43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87.43万元;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数字安煤”项目计算机软件,采用市场法评估,即按评估基准日相同性能、品牌的软件市场购置价确定评估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92.85万元,增值5.42万元,增值率

6.19%。

(7)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

427.41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是根据税法企业已缴纳,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在以后期间转回计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427.41万元,无增减值变化。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短期借款66,076.1466,076.14--
应付账款1,342.371,342.37--
应付职工薪酬1,024.501,024.50--
应交税费165.40165.40--
其他应付款36,279.4536,279.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8.39328.39--
其他流动负债900.00900.00--
流动负债合计106,116.25106,116.25--
租赁负债1,346.571,346.57--
长期应付款507.00--507.00-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2.312,45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4,305.883,798.88-507.00-11.77

截至评估基准日,流动负债评估值106,116.25万元,无增减值变化。非流动负债评估值3,798.88万元,评估减值507.00万元,减值率11.77%,主要系根据相关文件及被评估单位对应补助资金的补助内容,安源煤业已基本完成补助要求的相关工作,该长期应付款无需偿还,该负债评估值为0元。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中引用了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书》(中兴华专字(2025)第020208号),以及北方亚事出具的《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5]第014号)、《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5]第015号)、《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5]第

号)、《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舍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北方亚事矿评报字[2025]第017号)。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截至2024年

日,安源煤业及其子公司尚未完结(含已经判决但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共计15宗,其中14宗安源煤业子公司为原告,涉案金额

47,636.46万元;1宗安源煤业作为被告,涉案金额776.51万元。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安源煤业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确定使用权资产坐落于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8)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90790号的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2024年

日起至2029年

日止,月租金35.64万元。

(2)根据安源煤业子公司江西煤业矿山安全培训中心提供的《资产租赁协议》和《资产租赁变更协议》,确定使用权资产坐落于丰城市上塘镇上塘村委会,土地证号为赣(2017)丰城市不动产权第0013786号(面积为28145.90㎡)和丰土国用(2003)字第41578868号(面积为13760㎡)的房屋资产共13处。租赁期限为5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租金28.87万元。

)截至2024年

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源煤业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对外担保共计

起,担保金额合计为209,042.18万元。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2025年

日,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签署了《江能集团与江钨控股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江钨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江能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江钨控股持有公司389,486,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4%)。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能集团变更为江钨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该事项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本次拟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无实质影响。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评估概况

(1)评估结果概况鹏信评估接受安源煤业委托,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安源煤业拟置入资产涉及的金环磁选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环磁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44,074.37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63,294.42万元,增值额为19,220.05万元,增值率

43.61%;采用收益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64,683.96万元,增值额为20,609.59万元,增值率46.76%,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环磁选的总资产账面价值87,330.69万元,评估值106,113.28万元,评估增值18,782.59万元,增值率

21.51%。总负债账面价值43,256.31万元,评估值42,818.86万元,评估减值437.46万元,减值率1.01%。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4,074.37万元,评估值63,294.42万元,评估增值19,220.05万元,增值率43.61%。具体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53,825.9259,142.945,317.029.88%
2非流动资产33,504.7746,970.3413,465.5740.19%
3资产总计87,330.69106,113.2818,782.5921.51%
4流动负债42,315.7242,315.720.000.00%
5非流动负债940.59503.14-437.46-46.51%
6负债合计43,256.3142,818.86-437.46-1.01%
7净资产44,074.3763,294.4219,220.0543.61%

)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环磁选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

日的市场价值为64,683.96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44,074.37万元,增值20,609.59万元,增值率46.76%。(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评估结果选取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到的金环磁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294.4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4,683.96万元,差异1,389.54万元,差异率为2.20%。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或生产要素的重置为价值标准,且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企业拥有的资质、服务平台、营销、研发能力、管理团队等人力资源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包括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与企业账面反映的实物资产存在关联,亦能反映企业所具备的科技创新及研制能力、行业竞争力、公司管理水平、品牌优势、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会计报表以外其他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假设

(1)评估基准假设

①交易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环境和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相应的价值估计或测算。

②公开市场基准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的交易市场是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的交易市场:1)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买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买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

)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卖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卖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3)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有卖者之间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市场中的所有交易规则都是明确的且是公开的;

)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有卖者均充分知情,都能够获得相同且足够的交易信息;

)市场中所有交易行为都是在足够充分的时间内自由进行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③持续经营/继续使用基准假设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经济体在评估基准日所具有的经营团队、财务结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等基础上按照其既有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2)评估条件假设

①评估外部条件假设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除所得税外税率(除所得税外)、融资条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假设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不延续。

②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的假设假设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等之相关规定和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要求,负有提供评估所必需资料的责任和

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职员,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或其实际控制人;被评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的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实际占有者、使用人、控制者、管理者、债权人、债务人等)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明细表申报评估信息、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评估范围所涵盖的资产负债或被评估企业有关的经营数据和信息、相关财务报告和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本次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尽管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已向本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且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已采取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我们认为适当的抽查验证并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并不代表我们对其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

③对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的假设

假设本次评估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能够合理反映相应的市场交易逻辑,或市场交易行情,或市场运行状况,或市场发展趋势等。对本次评估引用的与价格相关的标准、参数等,我们均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

④有关评估对象及与其相关的重要资产的法律权属的假设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持有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即其法律权属是明确的。

本次评估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⑤其他假设条件

1)除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A、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如埋藏在地下的建筑物基础和管网等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B、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

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C、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等,因而其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均未列于本次评估的考虑范围。尽管我们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现场调查,这种调查工作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和有限了解等。我们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知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

2)对各类资产的数量,我们进行了抽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对下列资产的数量,我们按以下方法进行计量:

A、对货币资金,我们根据调查时点获取的数据推算评估基准日的数据;B、对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我们以相关法律文书(如产权证、购买合同等)所载数量进行评估;C、对在建工程,我们根据对相关合同、会计记录等资料核查情况确定其数量;D、对债权债务,我们根据相关合同、会计记录、函证等资料确定其数量。

3)本次评估中有关被评估企业的未来经营数据、未来收益预测等均由被评估企业提供。我们利用我们所收集了解到的同行业状况,结合被评估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就其合理性进行了适当分析,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本次评估中采用了该等预测资料,但不应将我们的分析理解为是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预测资料的任何程度上的保证。

、评估方法的选取

(1)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金环磁选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信息,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备,能够合理评估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在用价值的

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3)不选取市场法评估的理由: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与被评估单位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且交易信息不公开,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相对完整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分析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分析

①流动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3,125.593,125.59--
应收票据2,367.842,367.84--
应收账款6,708.186,708.18--
应收款项融资994.45994.45--
预付款项7.637.63--
其他应收款664.39664.39--
存货37,901.9943,219.015,317.0214.03%
合同资产1,930.151,930.15--
其他流动资产125.69125.69--
流动资产合计53,825.9259,142.945,317.029.88%

截至评估基准日,流动资产评估值59,142.94万元,评估增值5,317.02万元,增值率9.88%,主要系被评估单位产成品多为有订单的产品,订单售价高于所需预计成本费用所致。

②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13,924.53万元,评估值20,825.19万元,评估增值

6,900.66万元,增值率49.56%。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账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值增减率
1赣州铜峰磁选设备有限公司13,924.5320,825.196,900.6649.56%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2)固定资产A、各类设备类固定资产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四大类,设备账面原值9,643.43万元,账面净值3,292.31万元。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值重置全价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值增减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械类设备8,864.922,859.939,113.524,163.07248.601,303.142.80%45.57%
运输类设备178.0569.98115.6892.00-62.3722.02-35.03%31.47%
电子类设备199.5662.9191.6865.85-107.882.94-54.06%4.68%
其他设备400.90299.50385.91334.18-14.9934.69-3.74%11.58%
设备类合计9,643.433,292.319,706.794,655.1063.361,362.790.66%41.39%

B、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共17,858.03万元,账面净值共14,570.48万元。各类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固定资产-房屋类建筑物12,906.5114,999.522,093.0116.22%
固定资产-构筑物类建筑物1,663.971,737.0573.074.39%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14,570.4816,736.572,166.0914.87%

3)固定资产清理本次固定资产清理评估范围为金环磁选已无法使用待报废的等离子切割机、浆料机,审计后账面价值

7.53万元。

经评估,固定资产清理评估值为2.38万元,评估减值5.15万元,减值率为

68.38%。4)在建工程本次在建工程评估范围为金环磁选正在建设的智能仓储系统、全自动智控校直截断机、环保设备(喷漆房)和立柱悬臂吊等设备工程。审计后账面价值

130.23万元。本次评估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状况,工程进度情况,结合所收集资料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分析,该款项均为设备款。本次对于工期相对较短、价值相对不大的在建设备工程,本次以核实无误的审计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130.2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动。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二宗工业用地,合计使用权面积为132,037.85㎡,入账价值1,014.55万元,账面净值861.15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861.151,808.91947.76110.06%
合计861.151,808.91947.76110.06%

土地使用权评估净值增值

947.76万元,增值率

110.06%。增值主要原因为土地开发程度及公共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造成评估增值。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表内其他无形资产为用友财务、供应链NC系统,账面原值69.91万元,账面净值

69.33万元。表外无形资产为专利权

项、著作权

项、商标权

项和域名2项。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9.33万元;评估价值为2,372.11万元,评估增值2,302.78万元,增值率3,321.51%,主要系基于专利权对标的公司未来产品销售收入的贡献,表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较多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收益和预计负债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期间可抵减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递延资产,账面价值

649.21万元,评估价值

442.23万元,评估减值

206.87万元,减值率31.87%。

③流动负债1)短期借款短期借款账面值为2,464.14万元,为被评估单位向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贷款。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2,464.14万元。2)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面值为11,717.53万元,主要内容为应付购货款。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11,717.53万元。3)合同负债合同负债账面值为21,277.51万元,主要内容为按合同预收的销售款。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21,277.51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1,402.11万元,主要内容为职工教育经费、工资和津贴等。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审计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1,402.1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账面值为642.54万元,主要内容为应交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审计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642.54万元。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2,771.69万元,主要内容为保证金、技术服务费和质保金等。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2,771.69万元。

7)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账面值为2,040.20万元,主要为调整期末不能终止确认背书汇票和合同商品应缴的税金等,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2,040.20万元。

④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预计负债账面值为481.56万元,主要内容为企业在2022年12月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481.56万元。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账面值为437.46万元,为大型智能立环脉动磁选机研制项目、江西省财政拨院士后备人选经费和4000磁选机补助等。本次对该项目资金非真实负债,考虑其所得税已计提,本次对递延收益评估为零。3)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21.58万元,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为21.58万元。

⑤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环磁选的总资产账面价值87,330.69万元,评估值106,113.28万元,评估增值18,782.59万元,增值率21.51%。总负债账面价值43,256.31万元,评估值42,818.86万元,评估减值

437.46万元,减值率

1.01%。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4,074.37万元,评估值63,294.42万元,评估增值19,220.05万元,增值率43.61%。具体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53,825.9259,142.945,317.029.88%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2非流动资产33,504.7746,970.3413,465.5740.19%
3资产总计87,330.69106,113.2818,782.5921.51%
4流动负债42,315.7242,315.72--
5非流动负债940.59503.14-437.46-46.51%
6负债合计43,256.3142,818.86-437.46-1.01%
7净资产44,074.3763,294.4219,220.0543.61%

2)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说明本次评估主要增减值项目为:流动资产中存货以及非流动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收益。具体分析如下:

流动资产评估比较变动原因:①存货评估增值原因是产成品的账面价值为成本价值,本次评估值以评估基准日的成本价为基准,测算尚未实现的利润确定评估值,导致评估增值。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比较变动原因: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增值,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比较变动原因: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而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一般均长于折旧年限,同时考虑前期费用及资金成本因素,导致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设备评估比较变动主要原因:①被评估单位的设备账面价值为该设备的购置价,不含其它相关费用。本次评估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内容的规定,根据各类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了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部分设备摊入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间接费用,因而造成部分设备评估原值增值。②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而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一般均长于折旧年限,且评估中根据该设备的正常使用情况确定评估价值,因而造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无形资产评估比较变动原因:A、土地使用权取得原始成本较低,近年土地开发程度及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导致土地使用权较大幅度的评估增值;B、其他无形资产增值原因主要为表外无形资产评估,造成评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比较变动原因:本次评估对存货均以现行市价进行评估,对减值准备按零值评估;对递延收益评估为零,对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造成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

非流动负债中递延收益,不是实质性需要偿还的真实债务评估为零,造成评估减值。

上述各类资产比较变动因素相抵后,导致资产评估结果为增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分析

①收益年限的确定

根据对金环磁选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前景的判断,考虑到金环磁选具有较强的市场运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②未来收益的确定

)营业收入的预测

金环磁选主要从事磁选机等矿选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历史收入数据,综合被评估企业发展计划及战略,结合宏观经济和所在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被评估企业预计市场份额,综合估算未来的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磁选机34,604.3235,264.7135,925.0936,585.4837,377.9538,170.4138,170.41
浆料机587.61587.61587.61587.61587.61587.61587.61
离心机772.97791.83810.68829.53848.39867.24867.24
永磁机3,769.713,853.483,937.254,021.034,104.804,188.574,188.57
配件6,627.736,755.006,882.277,009.547,158.857,308.157,308.15
其他1,349.541,376.321,403.641,431.501,459.921,488.911,488.91
合计47,711.8848,628.9449,546.5450,464.6951,537.5152,610.8952,610.89

2)营业成本的预测

金环磁选产品营业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和制造费用构成。

各类型产品成本所占比例与营业收入保持了一致,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各类型产品的成本随之增加。营业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磁选机25,820.3426,312.4926,805.7527,292.1927,868.6128,471.2028,409.75
浆料机476.18476.21476.25476.24476.20476.30475.95
离心机642.51657.99673.58688.59702.96719.56714.39
永磁机3,147.023,216.653,286.493,355.023,422.103,494.203,482.29
配件4,379.294,462.194,547.144,619.674,691.354,810.404,698.34
其他1,120.141,142.541,165.391,188.701,212.471,236.721,236.72
合计35,585.4836,268.0736,954.6037,620.4138,373.6939,208.3839,017.44

3)税金及附加预测金环磁选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未来年度税金及附加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税金及附加360.75364.15367.54370.94374.91378.88378.88

)管理费用预测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办公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等构成。本次预测时,对于人工费,预计由于工资水平的逐步提高,在2025年至2030年间保持递增趋势,同时对于其他各项与收入密切相关的费用按收入增长比率增长,其他费用较历史水平相对稳定,预计在2025年至2030年的期间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职工薪酬929.40957.28986.001,015.581,046.051,077.431,077.43
折旧费243.77248.92250.03244.42240.38313.34277.85
中介机构费310.13316.09322.05328.02334.99341.97341.97
修理费7.167.297.437.577.737.897.89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办公费26.7527.2727.7828.3028.9029.5029.50
通讯费16.5418.1920.0122.0124.2126.6326.63
水电费8.738.909.079.239.439.639.63
宣传费34.4839.6545.6052.4460.3169.3669.36
差旅费19.0619.4319.7920.1620.5921.0221.02
会议费2.422.472.522.562.622.672.67
业务招待费26.7627.2727.7928.3028.9029.5029.50
保险费4.624.714.804.894.995.105.10
无形资产摊销27.2827.2827.2827.2827.2827.2827.05
绿化费1.571.601.631.671.701.741.74
信息费8.688.859.029.199.389.589.58
其他4.444.524.614.694.794.894.89
环境治理费45.6246.4947.3748.2549.2750.3050.30
车辆经费9.8710.0610.2510.4410.6610.8810.88
党建经费2.792.852.902.953.023.083.08
物业费43.4344.3045.1846.0947.0147.9547.95
合计1,773.501,823.431,871.111,914.041,962.212,089.742,054.02

5)销售费用预测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修理费、装卸费和业务经费等构成。对于人工费,预计由于工资水平的逐步提高,在2025年至2030年间保持递增趋势,同时对于其他各项与收入密切相关的费用按收入增长比率增长,其他费用较历史水平相对稳定,预计在2025年至2030年的期间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未来年度销售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职工薪酬1,448.391,491.841,536.601,582.701,630.181,679.081,679.08
折旧费1.494.394.194.154.415.434.47
办公费9.8710.0610.2510.4410.6610.8810.88
差旅费268.62273.78278.94284.11290.15296.20296.20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修理费7.958.118.268.418.598.778.77
包装费19.0819.4519.8220.1920.6221.0421.04
装卸费12.5612.8013.0413.2813.5713.8513.85
业务经费185.08188.64192.20195.76199.92204.08204.08
商品检验费4.174.254.334.414.514.604.60
港杂费30.3330.9131.5032.0832.7633.4533.45
广告费119.28121.57123.87126.16128.84131.53131.53
保险费10.4110.6110.8111.0111.2411.4711.47
其他0.240.240.250.250.260.260.26
合计2,117.482,176.652,234.062,292.942,355.712,420.652,419.69

)研发费用的预测金环磁选预期未来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其产品升级改造以保障其竞争力。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研发情况以及研发计划,对未来研发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职工薪酬492.47507.24522.46538.14554.28570.91570.91
直接材料1,022.411,042.061,061.731,081.401,104.391,127.391,127.39
动力及检验费21.8422.2522.6723.0923.5924.0824.08
折旧费75.8577.1676.5376.1067.9356.0152.83
其他61.1462.3263.4964.6766.0467.4267.42
合计1,673.711,711.031,746.881,783.401,816.221,845.811,842.63

)财务费用预测金环磁选财务费用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净损益及手续费支出,利息支出按评估基准日本金及利息率预测,手续费支出和利息收入由于发生额相对较小,本次不予考虑;根据对汇兑净损益历史情况分析,由于规律性不强,不予考虑,预测财务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23年永续年
利息支出60.3060.3060.3060.3060.3060.3060.30
合计60.3060.3060.3060.3060.3060.3060.30

8)营业外收支预测营业外收支指企业在经营业务以外所发生的带有偶然性的、非经常发生的业务收入或支出,为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评估不作预测。

)所得税费用预测根据金环磁选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享受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

日至2027年

日;另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至203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金环磁选按上述文件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本次评估预测期满后按恢复25%征收进行预测,并考虑了研发费用可扣除额。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本次评估在预测折旧时,主要考虑现有设备类资产的折旧、未来年度企业扩大生产所需增加机器设备、以及因人员增加而需添加办公设备的折旧和更新上述固定资产后的折旧。

具体测算时,根据每项资产的账面值、会计折旧摊销年限和企业会计中的残值率来预计折旧;对于永续期的折旧摊销,按照每项资产的年折旧摊销额年金现值系数折算为年金。在测算新增资产折旧摊销时,假设新增资产在所需添加或更新时的前一年会计期末投入。

未来年度折旧摊销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固定资产折旧摊销1,279.551,304.781,324.381,316.481,279.571,398.571,167.78

)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维持企业未来正常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的支出,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目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基本能满足正常经营的需求,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预测主要考虑存量资产的更新,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确定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测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资本性支出411.57256.03283.7071.96976.851,393.32613.49

12)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营运资金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营运资金净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新增或减少的营运资金。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净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净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生产型、销售型企业营运资金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安全现金保有量、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预收账款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应交税金和应付薪酬因周转快,估值假定其保持相对稳定。

营运资金=安全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经营情况的调查,以及经审计的历史经营性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义,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各项营运资产和营运负债的周转率,计算得到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的存货、经营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增加额。假设永续期金环磁选的经营规模已达到稳定水平,不需要再追加营运资金,故永续期净营运资金变动预测额为零。

未来年度金环磁选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2,234.26395.27395.51395.63462.17462.81-

13)企业自由现金流预测根据上述测算过程,金环磁选未来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年
一、营业收入47,711.8848,628.9449,546.5450,464.6951,537.5152,610.8952,610.89
减:营业成本35,585.4636,268.0736,954.6037,620.4138,373.6939,208.3839,017.44
税金及附加360.75364.15367.54370.94374.91378.88378.88
销售费用2,117.482,176.652,234.062,292.942,355.712,420.652,419.69
管理费用1,773.501,823.431,871.111,914.041,962.212,089.742,054.02
研发费用1,673.711,711.031,746.881,783.401,816.221,845.811,842.63
财务费用60.3060.3060.3060.3060.3060.3060.30
二、营业利润6,140.686,225.316,312.056,422.656,594.476,607.136,837.92
三、利润总额6,140.686,225.316,312.056,422.656,594.476,607.136,837.92
减:所得税费用671.65678.78686.44697.59718.47715.971,251.77
四、净利润5,469.035,546.535,625.605,725.075,876.005,891.165,586.15
加:折旧摊销1,279.551,304.781,324.381,316.481,279.571,398.571,167.78
扣税后付息债务51.2651.2651.2651.2651.2651.2645.23
五、经营现金流6,799.846,902.567,001.247,092.807,206.827,340.996,799.15
减:资本性支出411.57256.03283.7071.96976.851,393.32613.49
其中:更新资本支出224.69256.03283.7071.96976.851,393.32599.76
追加资本支出186.88-----13.73
减:营运资金追加-2,234.26395.27395.51395.63462.17462.81-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8,622.536,251.266,322.026,625.215,767.805,484.866,185.66

③折现率的确定1)无风险利率

的估计首先,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剩余期限在10年期以上的中国国债到期收益率,自2014年

月起分别按月计算各个月份的剩余期限在10年期以上的中国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然后,自2014年12月起的各计算区间内中国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故选用3.41%为无风险报酬率Rf。

)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算说明首先,期指数(1000)的几何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市场收益率;其次,因假定投资时间不短于

年(

个月),所以取2014年

及以后各月的市场收益率作为历史样本;最后,自2014年12月起的各计算区间内的市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计值。经测算:Rm=9.78%。

)市场风险溢价的估算说明根据上述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和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计值,按下式计算各计算区间的市场风险溢价MRP:

市场风险溢价MRP=Rm-Rf=9.78%-3.41%=6.37%4)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的估计β系数是指投资者投资某公司所获报酬率的变动情况与股票市场平均报酬率的变动情况的相关系数。β系数的具体计算过程是:

A)计算股票市场的收益率和个别收益率。估算时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以上证综合指数一个期间的变化来计算。个别收益率以单个公司某期间股票收盘价的变化来计算;B)得出上述各期期间的收益率后,在某期期间段以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为ⅹ轴,以单个公司个别收益率为у轴,得出一系列散点;C)对上述散点进行回归拟合得出一元线性回归方程,该回归方程的斜率即为该单个公司的β系数。我们通过选取相关行业的

家上市公司作为参照公司,用这些参照公司的β值经过一系列换算最终得出「金环磁选」的β系数。根据Wind资讯查询的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βl值(起始交易日期:2022年1月1日;截止交易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算周期:3年),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值,并取其平均值1.1412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值。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基准日有息负债为2,462.75万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谨慎性原则,在优惠政策期满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变为25%,则根据上述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系数Beta为1.1861、

1.1809。βu(平均)计算过程见下表所示: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ββu
1001360.SZ南矿集团1.14801.1366
2002526.SZ山东矿机1.47121.3959
3300818.SZ耐普矿机1.12601.0374
4600980.SH北矿科技0.99650.9948
均值1.18541.1412

5)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的估计公司特定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件变化以及同类企业间的竞争,资金融通、资金周转等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由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的可比公司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特定风险系数调整。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流动性等,确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系数为1.76%。

6)权益资本成本

c

r

e

r

的计算

e

r

cfe

rMRPrr+?+=b

=3.41%+6.37%×1.1861+1.76%=12.73%(所得税15%)

cfe

rMRPrr+?+=b

cfe

rMRPrr+?+=b

=3.41%+6.37%×1.1809+1.76%=12.69%(所得税25%)

)付息债务成本

cfe

rMRPrr+?+=b

d

r

的估计本次评估Rd取评估基准日1年期LPR贷款利率3.1%。

)折现率

d

r

r

的计算

r

()TVVVrVVVrr

IBDEIBDdIBDEEe

-?+?++?=1

=12.28%(所得税15%)

()TVVVrVVVrr

IBDEIBDdIBDEEe

-?+?++?=1()TVVVrVVVrr

IBDEIBDdIBDEEe

-?+?++?=1

=12.23%(所得税25%)

④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估算

=55,615.29万元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

mnnni

miiOA

rgrgFrFV

-=

-

+?-+?++=

?

项目

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永续期
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8,622.536,251.266,322.026,625.215,768.805,484.866,185.66
折现率12.28%12.23%
距离基准日年限0.501.502.503.504.505.50-
折现系数(期中折现)0.94370.84050.74860.66670.59380.52894.3225
各年折现值8,137.365,254.294,732.604,417.143,424.912,900.7026,748.30
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55,615.29

⑤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的价值估算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且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指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与非经营性负债总额之差的简称。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且评估基准日后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和负债。

评估人员通过对金环磁选的经营业务及模式进行分析后认为,除下列溢余、非经营性资产外,金环磁选其余资产及负债均属于经营性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值评估值
一、溢余、非经营性资产16,161.4922,440.51
货币资金125.59125.59
应收账款247.02247.02
其他应收款367.00367.00
存货714.92305.41
其他流动资产125.69125.69
长期股权投资13,924.5320,825.19
项目账面值评估值
固定资产7.53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649.21442.23
二、溢余、非经营性负债11,346.5510,909.09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391.39
应付账款7,279.747279.74
其他应付款1,084.621,084.62
其他流动负债2,040.202,040.20
递延收益437.46-
预计负债481.56481.56
其他非流动负债21.5821.58
合计4,814.9411,531.42

⑥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

En

V

NOACOOAEn

VVVV++=

=55,615.29+11,531.42=67,146.71(万元)

⑦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价值

NOACOOAEn

VVVV++=

IBD

V

于评估基准日,金环磁选有息负债为2,462.75万元。

⑧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IBD

V

OEV

OEV

IBDEnOEVVV-=

=67,146.71-2,462.75≈64,683.96万元

⑨收益法评估结果经上述评估后,金环磁选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为64,683.96万元,较账面净资产44,074.37万元增值20,609.59万元,增值率

46.76%。

5、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所依据的被评估单位财务数据账面价值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1476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置入标的公司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

(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未办证房产为金环磁选本部(一期)门卫室及子公司铜峰磁选飞翔路地块食堂、值班室与金龙路地块门卫室;本次评估中,未办证房屋建筑面积以企业资产管理人员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现场由金环磁选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共同对其进行了实地测量核实,作为评估计算的依据,未经法定机构确认,金环磁选在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应聘请法定机构对其进行测量。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与本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时,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为准,并对本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针对上述事项,金环磁选已出具承诺,确认上述房产权属归金环磁选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如由此引起法律纠纷,由金环磁选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与负责本次评估的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无关。

除上述事项外,根据金环磁选出具的承诺,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资产、负债不存在产权瑕疵。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根据金环磁选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金环磁选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金环磁选产生影响且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案件号及日期案件状态
1金环磁选池州世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4)赣0702民初8116号申请执行
2金环磁选北京欣启茂荣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4)赣0702民初8787号申请执行
3金环磁选宜春宜万明鑫锂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4)0702民初11067号申请执行
4金环磁选宜丰县福鑫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4)赣0702民初11567号申请执行
5金环磁选武汉博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24)赣0702民初12542号待判决
6金环磁选广西皖桂石英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等待排期开庭
7金环磁选会理县兴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2018)川3425民初2269号执行阶段
8赣州市明鼎实业有限公司(反诉被告)金环磁选(反诉原告)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赣0791民初7898号已开庭,未判决
9金环磁选江苏闽江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2018)赣0702民初5091号执行阶段

本次评估未考虑法律诉讼或仲裁等未决事项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其他事项说明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规划、《关于印发<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0]84号),金环磁选子

公司铜峰磁选两处三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纳入了城市更新范围。

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金环磁选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尚未达成相关补偿共识,未签订土地收回协议。铜峰磁选评估值是基于持续经营假设所作出的测算。本次未考虑该土地回收因素对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环磁选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要变化事项。

(二)重要子公司评估情况

金环磁选的重要子公司为铜峰磁选,评估机构对铜峰磁选的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概况

深圳鹏信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铜峰磁选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经评估,铜峰磁选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为13,301.93万元,评估价值为20,825.19万元,增值额为7,523.25万元,增值率56.56%。

、评估方法的选取

铜峰磁选于2023年11月开始不再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原主营业务及相关人员已并入金环磁选。目前该公司厂区不动产实际用途为租赁,未来租金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

由于无相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也无法采用市场法评估。故本次交易置入资产评估师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铜峰磁选进行评估,具体资产评估方法与金环磁选本次采用的资产基础法相同。

3、评估结果分析

(1)流动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货币资金271.92271.92--
应收票据15.1115.11--
应收账款7,046.227,046.22--
预付款项4.184.18--
其他应收款231.59231.59--
其他流动资产21.9021.90--
流动资产合计7,590.917,590.91--

截至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流动资产评估值为7,590.91万元,无增减值情况。

(2)非流动资产铜峰磁选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资产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投资性房地产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为11,550.66万元,账面净值为6,477.14万元,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再通过对二者的比较和市场分析,最终确定待估宗地价格。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投资性房地产6,477.1413,947.387,470.24115.33%

②固定资产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械设备,设备账面原值425.39万元,账面净值

133.36万元。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值重置全价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值增减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机械类设备425.39133.36349.47186.38-75.9253.01-17.85%39.75%
设备类合计425.39133.36349.47186.38-75.9253.01-17.85%39.75%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期间可抵减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递延资产,账面价值1.30万元,评估值1.3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动。

)流动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应付账款81.3281.32--
应付职工薪酬240.11240.11--
应交税费50.7350.73--
其他应付款513.52513.52--
其他流动负债15.1115.11--
流动负债合计900.79900.79--

截至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流动负债评估值

900.7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情形。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①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铜峰磁选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4,202.72万元,评估值21,725.97万元,评估增值7,523.25万元,增值率52.97%;总负债账面价值

900.79万元,评估值

900.79万元,无评估增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3,301.93万元,评估值20,825.19万元,评估增值7,523.25万元,增值率56.56%。

铜峰磁选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7,590.917,590.91--
2非流动资产6,611.8114,135.067,523.25113.79%
3资产总计14,202.7221,725.977,523.2552.97%
4流动负债900.79900.79--
5非流动负债----
6负债合计900.79900.79--
7净资产13,301.9320,825.197,523.2556.56%

②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说明本次评估主要增减值项目为非流动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比较变动原因:A、建筑物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而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一般均长于折旧年限;建筑物评估同时考虑前期费用及资金成本因素,导致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B、土地使用权取得原始成本较低,而近年土地价格持续大幅攀升,导致土地使用权较大幅度地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设备评估比较变动主要原因: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而且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一般均长于折旧年限。

4、权属等不完整或存在瑕疵情况

铜峰磁选的权属等不完整或存在瑕疵情况详见本节“(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之“6、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三、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拟置出标的资产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拟置入标的资产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作价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尚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迹象,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董事会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资产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相关指标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对拟置入资产金环磁选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结合金环磁选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折现率指标对标的资产本次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折现率变动率基准日评估值变动率
-1.00%6.43%
-0.50%3.08%
0.00%0.00%
0.50%-2.83%
1.00%-5.46%

由上述分析可见,折现率与基准日评估值存在反向变动关系。

(五)协同效应分析

根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置出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的所有原有资产及负债,并置入金环磁选57%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重组交易不涉及业务上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的定价亦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拟置出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本次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4年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以外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拟置出资产评估采取资产基础法,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36,977.10万元。

资产基础法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次评估中的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较好地反映了目前拟置出资产的资产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较为合理。

综上,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合理,且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价格,定价过程合规,定价依据公允。

2、拟置入资产估值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为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合理性,选取与标的公司业务相近,均从事矿山机械制造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简称PEPB
1001360.SZ南矿集团34.371.94
2002526.SZ山东矿机85.302.02
3300818.SZ耐普矿机35.932.84
4600980.SH北矿科技29.242.12
平均值46.212.23
拟置入资产12.061.47

注1:数据来源Wind资讯;注2:股价选取日为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对应的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作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与本次交易定价不存在差异。

四、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

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

第七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置换协议

(一)本次交易的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2025年6月27日,上市公司(作为甲方)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二)资产置换方案

、本次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置换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甲方拟以其持有的置出资产与乙方持有的置入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置出资产

甲方拟置出资产为甲方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本次资产置换前,甲方以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作为归集主体,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除保留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

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及江西煤业100%股权外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整合,由江西煤业承接甲方现有的煤炭业务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的归集”),在此基础上以江西煤业的100%股权与乙方持有的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的实施以前述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为前提。

基于上述,本协议项下置出资产最终体现为,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后甲方持有的江西煤业100%股权。

3、置入资产

本协议项下甲方拟置入资产为乙方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

57.00%)。

4、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

双方同意,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2024年

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评估值确定。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01-0698号),截至2024年12月

日,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36,977.10万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所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5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置入资产对应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36,869.86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

双方确认,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977.10万元;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6,869.86万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差额为人民币107.24万元,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置换对价支付甲方向乙方过户置出资产、乙方向甲方过户置入资产,视为双方支付资产置换对价;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对价人民币

107.24万元,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置换资产的交割

1、置出资产的归集甲方以2024年

日为基准日,将除保留货币资金6,294.72万元、应交税费251.42万元、短期借款11,512.83万元及江西煤业100%股权外的现有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整合至江西煤业,再将江西煤业的100%股权过户至乙方。上述置出资产的归集完成后,置出资产及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都转由江西煤业享有及承担(无论其是否已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对于置出资产因置出资产交割日前事项导致的担保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劳动纠纷、违反法律法规事项或其他事项发生的赔偿责任及任何或有负债应当由江西煤业承担或解决,置出资产交割后甲方及/或乙方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直接可计量损失由江西煤业以现金形式进行足额补偿。

2、本次资产置换的各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完成日为其资产交割日,自交割

日起,甲方、乙方分别有权接管置入资产、置出资产,并成为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股东。其中,江西煤业100%股权过户至江钨发展名下之日为置出资产交割日,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00%)过户至安源煤业名下之日为置入资产交割日。

3、双方将尽其最大努力给予协助和配合,及时完成本次置换资产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过渡期及期间的损益安排

1、双方确认,自2024年12月31日次日起至交割审计基准日的期间为过渡期。如交割日为当月

日(含

日)之前,则上述交割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如交割日为当月

日之后,则上述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过渡期内,置出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各方同意于置出资产交割日后60日内聘请审计机构完成对江西煤业的专项审计,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前述期间损益的具体金额。

3、过渡期内,置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归甲方、亏损由乙方补足。各方同意于置入资产交割日后

日内聘请审计机构完成对金环磁选的专项审计,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前述期间损益的具体金额,出现亏损的,由乙方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对置入上市公司的金环磁选在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其中,业绩承诺期为本次资产置换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若本次资产置换于202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2027年,若本次资产置换在2025年未能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

2、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

(1)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金环磁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金环磁选预计于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5,469.03万元、5,546.53万元、5,625.60万元、5,725.07万元。基于前述预测,金环磁选在业绩承诺期的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交割时间承诺净利润
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2025年交割5,469.035,546.535,625.60
2026年交割5,546.535,625.605,725.07

)双方同意,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金环磁选的当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甲方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金环磁选于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报告结果确定。

(3)甲方将在业绩承诺期每一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金环磁选所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3、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若每年当期累积实现净利润低于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乙方需进行利润补偿,具体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以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交易作价为限承担盈利补偿义务。如乙方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业绩补偿的,乙方应当于甲方年度报告披露金环磁选所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5、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时,甲方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乙方就置入资产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则乙方需另行补偿:另行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乙方已就置入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上述减值补偿情形,甲方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就置入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期末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对价。

、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不得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进行任何调整。

(六)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

、置出资产的债权债务

(1)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前,甲方就其向江西煤业转移的债权(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债务人及合同义务人发出债权及合同权利已转移给江西煤业的通知。

如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后,置出资产中债务人或合同义务人仍向甲方偿付债务或履行义务的,甲方应告知债务人或合同义务人向归集主体履行义务,如债务人或合同义务人仍继续向甲方履行义务的,甲方在收到偿付款项或合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款项、实物和服务)后将相关款项或收益转交江西煤业,因此产生的税项按法律规定承担。

)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前,甲方取得其向江西煤业转移的债务(如有)所涉及的全部债权人、担保权人及合同权利人出具的同意甲方将相对应的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转移给江西煤业的同意函。

如甲方未能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前取得前述债权人的同意,则在本协议生效后,且本次资产置换可以实施的前提下,各方同意仍由江西煤业全额承担未取得同意的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产生的债务、责任、损失;如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后,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或合同权利人因前

述事项向甲方提出求偿或要求履行时,各方同意,由甲方及时书面通知江西煤业清偿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江西煤业未履行导致甲方先履行的,江西煤业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以现金足额补偿。

)甲方对于其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前已签署的业务合同应以合理方式适时通知各客户、代理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以保证江西煤业对前述业务合同的顺利承接;若前述相关方就业务合同转移事宜不予同意,甲方与江西煤业应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合同履行、修改或终止事宜。

(4)置出资产涉及的甲方直接持股的子公司债权债务在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子公司享有或承担。该等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签署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就本次重组导致的股东变更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或取得必要的债权人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因置出资产涉及的甲方直接持股的子公司于置出资产归集的交割日前未就本次重组导致的股东变更事宜取得债权人同意从而使甲方遭受的任何直接可计量损失,由江西煤业予以现金全额补偿。

)甲方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交割完成前,采取措施协助置出资产办理解除甲方为置出资产提供的担保。

、置入资产的债权债务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不涉及金环磁选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金环磁选承担的债权债务在置入资产交割日后仍然由金环磁选承担。

3、人员安排(

)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甲方母公司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员工的劳动关系均由江西煤业承接,并由江西煤业负责进行安置。

(2)对于置出资产所涉及的甲方下属子公司的相关员工,本次重组不改变该等员工与其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3)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入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安置问题,原由金环磁选聘任的员工在置入资产交割日后仍然由该公司继续聘任。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义务,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相应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双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成立,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2、本次资产置换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资产置换经乙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4、本次资产置换取得国资主管单位批复;

、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评估报告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

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金环磁选主要从事矿业工程技术装备领域的磁选、重选等选矿技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并提供矿物研究、技术咨询、试验研究与工艺流程设计、矿山EPC总包、分析检测等服务,现主要生产电磁、永磁、离心机等三大系列

多个规格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金环磁选所属行业为“35专用设备制造业”之“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之“3511矿山机械制造”。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多项规划及政策,金环磁选所处的矿山机械制造行业是国家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的行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及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五、拟置入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上市公司及江钨发展的控股股东均为江钨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交易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整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及相关监管审核要求,本次交易不需要履行反垄断申报程序,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情形,不存在违反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00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份发行及变动,不会使上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

中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标的资产定价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江钨控股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均没有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2、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议案时,将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自发布《安源煤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以来及时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履行了法定的公开披露程序。本次交易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57%股份,拟置出资产最终将呈现为上市公司持有的江西煤业100%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形。除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外,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从传统煤炭向磁选、重选及智能选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矿业全流程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有利于上市公司摆脱对传统煤炭业务的依赖,进入具有更高附加值和发展潜力的科技装备领域,从而提升其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函,保证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上述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江投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2025年

日江西省国资委出具的《情况说明》,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投集团、江钨控股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的有关方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第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该等拟置入资产的过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披露,且已对该等报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金环磁选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金环磁选享有控股权。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且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已就保持公司独立性、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及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等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前述相关措施及安排,将有利于公司

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详见“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相关内容。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意见具体详见“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相关内容。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5)第020729号审计报告,对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截至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66,128.3084,582.20
应收票据35,457.6597,094.39
应收账款38,791.3188,495.82
应收款项融资8,251.7410,049.63
预付款项2,251.587,996.19
其他应收款10,951.598,803.36
存货5,142.666,527.73
其他流动资产792.1612,871.62
流动资产合计167,766.99316,420.95
长期应收款1,279.481,447.04
长期股权投资11,789.9012,171.03
投资性房地产8,619.38-
固定资产345,112.29393,438.37
在建工程3,991.9014,386.64
工程物资-5.60
使用权资产1,695.60308.06
无形资产39,282.1747,020.17
长期待摊费用913.421,112.68
递延所得税资产3,525.683,38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416,209.82473,270.88
资产总计583,976.81789,691.82

截至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89,691.82万元和583,97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316,420.95万元和167,766.9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40.07%和

28.73%,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73,270.88万元和416,209.82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59.93%和

71.27%,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320,317.01385,023.32
应付票据43,411.0078,385.84
应付账款21,189.4129,777.95
合同负债1,897.052,455.56
应付职工薪酬8,215.007,871.53
应交税费2,598.854,600.69
其他应付款32,855.7259,957.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24.4821,886.22
其他流动负债22,158.5959,329.77
流动负债合计471,867.12649,288.81
长期借款9,594.9512,452.77
租赁负债1,346.5730.20
长期应付款69,227.8273,900.29
预计负债1,178.501,950.58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2.31-
递延收益15,664.7816,209.99
非流动负债合计99,464.94104,543.83
负债合计571,332.06753,832.65

截至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753,832.65万元

和571,332.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649,288.81万元和471,867.1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86.13%和

82.59%,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04,543.83万元和99,464.9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3.87%和

17.41%,主要为长期应付款。

3、偿债能力分析截至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97.83%95.46%
流动比率(倍)0.360.49
速动比率(倍)0.340.48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5.46%和97.83%,流动比率分别为

0.49倍和

0.3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48倍和

0.34倍。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经营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略有提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4、营运能力分析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周转率(次)0.790.8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8.499.18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2023年末及2024年末,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82次和

0.79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18次和8.49次,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利润构成分析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市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营业总收入540,433.13100.00%687,080.31100.00%
其中:营业收入540,433.13100.00%687,080.31100.00%
二、营业总成本567,875.70105.08%698,450.12101.65%
其中:营业成本521,505.5696.50%646,852.3294.15%
税金及附加4621.940.86%5,830.940.85%
销售费用4,373.130.81%4,200.100.61%
管理费用20,752.943.84%20,461.592.98%
财务费用16622.123.08%21,105.173.07%
加:其他收益962.230.18%1,728.910.25%
投资净收益556.930.10%1,000.990.1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73.14-0.07%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78.56-0.01%-281.92-0.04%
信用减值损失-1816.73-0.34%831.020.12%
资产处置收益4780.560.88%268.990.04%
三、营业利润-23,411.29-4.33%-7,821.81-1.14%
加:营业外收入457.840.08%775.950.11%
减:营业外支出3008.870.56%2870.350.42%
四、利润总额-25,962.32-4.80%-9,916.22-1.44%
减:所得税1380.420.26%1598.680.23%
五、净利润-27,342.75-5.06%-11,514.89-1.68%
减:少数股东损益-76.58-0.01%-135.11-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66.17-5.05%-11,379.78-1.66%
加:其他综合收益6385.221.18%0.0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20,957.53-3.88%-11,514.89-1.68%

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87,080.31万元和540,433.1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1,379.78万元和-27,266.17万元。最近两年上市公司连续处于亏损状态,主要系受安全事故及煤矿停产整改影响,公司煤炭产销量同比有所减少,同时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公司自产煤炭售价同比下降共同影响所致。

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自产煤炭收入、煤炭及

焦炭贸易收入构成,二者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21%、89.56%,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产煤炭收入109,370.8120.24%132,373.8319.27%
煤炭及焦炭贸易收入374,664.9369.33%487,462.9570.95%
合计484,035.7489.56%619,836.7990.21%

2024年度上市公司自产煤炭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安全事故及煤矿停产整改影响,公司煤炭产销量同比有所减少,同时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导致公司煤炭销售价格下跌所致;2024年度上市公司煤炭及焦炭贸易收入下降主要系上市公司主动减少低毛利贸易业务所致。

、盈利能力分析

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毛利率3.50%5.85%
净利率-5.06%-1.68%
每股收益(元/股)-0.2754-0.1150

注:1、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3、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普通股总股数

2023年度及2024年度,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及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煤炭市场行情回落导致上市公司煤炭销售价格下跌,以及公司金融负债规模较高导致利息支出持续侵蚀利润所致。

二、拟置入资产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况

金环磁选所处行业的具体细分为磁力应用装备制造业,主要分为磁力除铁器、磁选机、磁力搅拌器和起重磁力等设备。磁力应用设备的产业链上游为钕铁硼等磁性材料、钢材、铝材、电子元器件等原料供应商;中游为磁力应用设备生产商;下游为黑色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炭、电力、钢铁冶金等应用行业。

磁力应用设备的主要消费地区为中国、北美、欧洲,这些国家和地区占据全球超过80%的市场份额。同时,印度、东南亚地区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近些年经济发展很快,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图:全球主要地区磁力应用设备收入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QYresearch

目前,磁力应用设备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如下:

主要特点描述
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冶金、选矿、环保、制造、能源等多个行业。
定制化程度高不同行业对磁力设备的磁场强度、结构尺寸、控制方式等要求差异显著,推动设备非标定制化发展。
绿色环保属性突出磁力分选、磁力搬运等技术在资源回收、节能减排中作用日益重要,契合“双碳”背景。
智能化趋势明显设备逐步融合物联网、传感器、自动控制、远程监控等智能技术,提升系统效率与可维护性。

未来,磁力应用设备行业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厂商将在定价、用户界面、增值利益和服务组合的基础上竞争以提供市场竞争优势;此外,磁力应用设备正逐步融入智能传感、AI识别、远程控制、工业物联网(IIoT)等新兴技术,可实现自动运行、故障预警、自适应调节等多种功能,以满足智能制造的需求。

(二)市场规模

、全球市场受益于成熟的工业体系和高端技术应用的需求,国外企业主要通过技术优势面向全球市场,全球化程度较高。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4年全球磁力应用装备行业产值约103.25亿元,2020-2024年CAGR约9.24%;预计2031年产值将达到

166.09亿元,2025-2031年CAGR约

7.09%。图:全球磁力应用设备市场规模及增长率(亿元、%)

数据来源:QYresearch

2、中国市场规模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磁力应用设备生产国,与国外的高端品牌相比具有价格优势。随着国内经济的产业升级,客户对磁力应用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产品规格和功能变化越来越多样化。目前,中国磁力应用设备产业制造工艺日趋成熟,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国际出口竞争力。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4年中国磁力应用装备行业产值约36.66亿元,占全球市场比例约

35.51%,2020-2024年CAGR约

12.72%;预计2031年产值将达到63.82亿元,2025-2031年CAGR约8.36%。

图:中国磁力应用设备市场规模及增长率(亿元、%)

数据来源:QYresearch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目前,磁力应用设备市场竞争格局逐渐清晰,国内外主要企业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产品优势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市场上的主要磁力应用设备生产商包括赣州金环磁选、沈阳隆基电磁科技、华特磁电、STEINERT、科美达等知名企业。全球前十大磁力设备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约38%,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市场集中度。这些主要厂商在矿产分选、冶金、建材等多个行业领域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并依靠稳定可靠的设备性能、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全球市场赢得了良好声誉。

图:2024年全球市场主要厂商磁力应用设备销售额占比

数据来源:QYresearch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鼓励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保产业,鼓励装备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带动磁选、输送、检测等设备智能化升级;“十四五”规划与2035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技术,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与智能制造,磁力应用设备作为物料处理和分选的重要手段受益显著;“双碳”政策要求提升资源回收效率、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磁力设备作为无接触、低能耗、高效率的分选与搬运手段,在钢铁、有色金属、固废处理等行业应用空间大幅扩展。因此,政策的持续倾斜有利于磁力应用设备需求扩大。

(2)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且下游市场发展迅速目前,磁力应用设备较成熟的下游产业包括黑色金属矿、非金属矿、煤炭、电力、钢铁冶金等。随着节能减碳趋势的增长,企业对绿色制造、节能工艺愈发重视,对磁力应用设备的需求持续增长;未来,磁力应用装备的应用领域将逐渐从上述传统行业拓展至有色金属、非金属、金属尾矿、节能环保和新能源

等领域,将推动磁力应用设备的需求继续刚性增长。

、不利因素

(1)中低端竞争加剧降低行业整体利润率,影响研发投入和人才吸引力磁力应用设备行业中低端市场产品由于相似度较高,国内竞争逐步加剧,已实现充分竞争。各厂商通常采用降低价格的形式抢占客户和市场份额,影响市场整体利润率,对于高端人才的吸引较弱,且一定程度上影响技术改造投入。此外,目前国内各大高校开设相关对口专业较少,专业技能人才供不应求。

(2)客户定制化要求高磁力应用设备属专用工业设备,是下游矿山、煤炭等行业生产线的关键设备,多为非标准化产品。因下游行业物料特性、工艺路线、技术条件、应用环境、客户规模的不同,大多数工业磁力产品均需要根据下游客户订单的技术协议要求,针对某一特定生产线或某一特定磁选、除杂需求专门研发、设计和生产,产品差异化特征明显。因此本行业属于典型的非标准产品设计与制造行业,由此决定了行业内的企业销售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将增加企业的运营压力。

(五)行业壁垒

1、资金壁垒磁力应用设备是典型的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整机的生产需要建设大型厂房,购置大型加工设备与检测设备,并招聘大量设计研发人员与一线技术工人,同时生产过程中往往存在大规模电力能源消耗,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磁力应用设备产品的持续开发和技术攻关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此外,磁力应用设备生产及验收周期较长,对于研发资金、采购资金、运营资金的占用金额较大,这对于企业的现金流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上均对行业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技术与工艺壁垒磁力应用设备行业涉及磁路设计、电磁模拟、系统集成等专业知识,技术门槛较高,关键磁路结构与控制系统设计往往被头部企业布局专利,限制新进入者模仿。近年来,随着自动化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磁力应用设备

行业呈现出规模化、定制化、高端化、自动化的趋势,这对于厂商产线或整机的系统性设计能力、工艺整合能力、材料应用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牌企业由于在行业中的长时间发展,已在技术研发、工艺整合、生产制造等方面积累了深厚优势,并可通过实际经营中的生产经验,持续进行内部技术迭代。而对于新进入企业,往往难以短时间内掌握先进技术并保持技术先进性,因此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与工艺壁垒。

3、人才壁垒磁力应用设备行业同时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涉及跨学科的技术和制造工艺,同时目前产品定制化程度也愈来愈深,对于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需要大量富有经验的技术研发人员设计出相应技术方案。此外,不仅产品研发需要优秀的研发设计团队,在一线生产车间也需要大量熟练掌握生产和调试技术的技术工人,且技术研发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养周期均较长。因此技术研发人员需求和技术工人需求均对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壁垒。

4、客户认证壁垒磁力应用设备多为定制型产品,其技术指标、产品稳定性、性价比和后续服务是产品销售的硬性条件。由于单台磁力应用设备售价较为昂贵,技术工艺较为复杂,且整机使用寿命较长,因此,下游客户在选取供应商时更为注重供应商的口碑和品牌。同时,磁力应用设备相关技术的开发周期较长,且单台设备的生产周期较长,新进入企业的磁力应用设备产品经历市场检验和取得客户认可需要一定时间周期。行业生产厂商通常凭借多年合作中积累的产品口碑与大型生产制造商客户均构建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行业内客户粘性强。在新客户开拓中,老客户介绍与推荐通常也是磁力应用设备行业主要厂商常用的市场拓展形式,对新进入者在市场开拓、品牌建立等方面造成较大压力,新进入者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快速突破。

三、拟置入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与研发优势金环磁选在磁电选矿技术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淀,其技术研发体系经过

三十余年深耕已形成全链条的创新能力。作为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原创发明单位及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者,金环磁选依托由创始人熊大和博士领衔的百人级多学科研发团队(含教授级高工8人、高级工程师14人、博士硕士37人),构建了覆盖基础研究、产品开发、工程转化的完整研发体系。通过承担国家火炬计划等20余项重大科研项目,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技术发明三等奖

项等奖励

余项,形成超百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通过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金环磁选依托建成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磁选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5大研发平台,在磁电选矿、离心重选等核心领域实现多项技术突破,成功开发电磁/永磁选矿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系列化产品,其技术参数与选矿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金环磁选通过“研发一代、储备一代、应用一代”的持续创新机制,确保在矿物工程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与持续迭代能力。

)产品与质量优势依托自主研发的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技术,金环磁选构建了涵盖电磁、永磁、离心重选

大系列

余种产品,在产品与质量方面具备显著竞争优势,其中SLon系列磁选机作为行业标杆产品,凭借高性能、专业化、高处理量、低能耗及智能化的特性,广泛应用于全球

多个国家的2,000余家客户,市场保有量超4,000台套。在质量管控上,企业通过ISO9001及CE认证体系,融合6S精益管理、PLM全生命周期与ERP数据协同,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检测的全流程数字化透明管控体系,并践行“五精理念”(精心试验、精密设计、精工制造、精良服务、精益求精),以精工标准打造安全可靠的装备,支撑产品在宝钢、鞍钢、紫金矿业等头部企业长期稳定应用。

③客户与品牌优势金环磁选深耕磁选设备30余年,凭借卓越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多样的产品体系和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各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并开创了立环高梯度电磁选技术在该领域的多项首创应用记录,在磁电选矿技术领域具备显著的技术优势与深厚技术积淀,创造了多项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的

行业纪录,产品性能深受业内推崇和认可,能够满足矿山开采、资源回收利用等下游不同应用领域多样化的需求。在“高效、节能、智能、大型化”等方面优势突出,得到了下游标杆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大量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金环磁选凭借在产品定制化方面的优势,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制磁选解决方案;在性价比上,以合理的价格提供高性能的产品,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服务方面,建立了专业的售后团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通过这些优势,金环磁选成为国内外领导品牌,推动了国内磁选设备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品牌价值不断攀升。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金环磁选前身为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设备研究室,上世纪80年代熊大和博士发明了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并创立公司,是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发明者和工业应用的开拓者。金环磁选先后主持起草了《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离心选矿机》《内冷式高梯度磁选机》等行业标准,在磁电选矿技术上有先发优势。

经过

多年的潜心研究和技术进步,金环磁选发展成为国内选矿机械行业中实力雄厚的综合性技术研究中心,拥有以产品研发为主的研发中心和以选矿试验为主的试验中心两大研究主体,建成了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科改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磁选装备重点实验室等多个专业研究团队和平台,在磁选、重选等矿物工程前沿技术领域均取得重大突破,取得了一大批技术创新成果,形成了电磁、永磁、离心重选等多个产品体系,特别是在磁电选矿技术领域,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领导品牌。

四、拟置入资产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3,397.504.25%1,996.392.06%
应收票据2,382.952.98%7,654.157.89%
应收账款6,463.078.08%9,033.999.31%
应收款项融资994.451.24%856.620.88%
预付款项11.810.01%111.920.12%
其他应收款528.980.66%424.820.44%
存货37,901.9947.38%47,702.1149.18%
合同资产1,930.152.41%2,021.672.08%
其他流动资产147.600.18%1,093.591.13%
流动资产合计53,758.5167.21%70,895.2673.10%
投资性房地产6,516.118.15%6,852.777.07%
固定资产18,003.6922.51%17,542.7418.09%
在建工程130.230.16%309.940.32%
无形资产930.481.16%881.34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650.510.81%507.130.52%
非流动资产合计26,231.0132.79%26,093.9226.90%
总资产79,989.53100.00%96,989.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6,989.18万元和79,989.53万元。从资产构成来看,标的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3.10%和

67.21%,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0%和32.79%,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

(1)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3,397.50100.00%1,366.0268.42%
其他货币资金--630.3731.58%
合计3,397.50100.00%1,996.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996.39万元和3,397.5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2.06%和

4.25%。2024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主要系经营活动回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30.37万元,为履约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2,338.4098.13%7,591.2399.18%
商业承兑汇票45.001.89%63.560.83%
减:坏账准备0.450.02%0.640.01%
合计2,382.95100.00%7,654.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7,654.15万元和2,382.95万元,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构成;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89%和2.98%。2024年末应收票据较2023年减少5,271.20万元,下降68.87%,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销售回款减少,以及前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到期回款所致。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化趋势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8,874.3210,737.85
减:坏账准备2,411.251,703.8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6,463.079,033.99
营业收入48,328.0645,117.36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8.36%2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033.99万元和6,463.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1%和

8.0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80%和18.36%。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2,570.91万元,降低

28.46%,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收的力度,2024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6个月(含6个月)2,179.0524.55%5,936.3455.28%
7-12个月(含12个月)1,902.8021.44%1,613.6515.03%
1至2年2,667.1930.06%1,929.2217.97%
2至3年1,263.9414.24%505.334.71%
3年以上861.359.71%753.307.02%
合计8,874.32100.00%10,737.8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0.31%和

45.99%,两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88.28%和

76.05%,公司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在两年以内,公司账龄结构符合公司的经营特点以及结算方式。公司的应收账款对象多为央企或国内大型金属矿山采选矿业主或总包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为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和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5.390.5145.3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828.9399.492,365.8626.806,463.07
其中:账龄组合8,694.2197.972,365.8627.216,328.35
关联方组合134.721.52--134.72
合计8,874.32-2,411.25-6,463.07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737.85100.001,703.8615.879,033.99
其中:账龄组合10,590.8498.631,703.8616.098,886.98
关联方组合147.011.37--147.01
合计10,737.85-1,703.86-9,033.99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截至2024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江苏中基鸿业矿业科技有限公司823.729.28%151.81
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有限公司795.928.97%226.88
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668.647.53%372.7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561.326.33%50.10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489.225.51%89.44
合计3,338.8237.62%890.98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788.7625.97%114.42
江苏中基鸿业矿业科技有限公司949.608.84%48.29
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764.237.12%246.06
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有限公司657.606.12%27.0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520.224.84%12.99
合计5,680.4152.90%448.78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往来款和保证金等构成,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往来款234.48154.43
备用金8.801.00
保证金287.70270.98
其他1.320.97
账面余额532.30427.38
减:坏账准备3.322.57
账面价值528.98424.8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24.82万元和528.98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44%和

0.66%。其中,往来款主要系子公司铜峰磁选租赁业务产生,保证金主要为项目投标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余额比例金额占余额比例
1-6个月(含6个月)424.1279.68%180.7542.29%
7-12个月(含12个月)26.204.92%59.6913.97%
1至2年6.851.29%122.6528.70%
2至3年75.1214.11%56.2913.17%
3年以上--8.001.87%
合计532.30100.00%427.38100.00%
减:坏账准备3.320.62%2.570.60%
账面价值528.9899.38%424.8299.40%

截至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保证金127.481年以内/2-3年23.95%-
江西中宏钢结构有限公司往来款84.831年以内15.94%0.85
赣州宇辉金属有限公司往来款81.141年以内15.24%0.81
河北文丰钢铝产业有限公司保证金30.001年以内5.64%-
赣州雄辉建材有限公司往来款27.841年以内5.23%0.28
合计-351.28-66.00%1.94

截至2023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证金66.781年以内/1-2年15.62%-
江西卓邦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56.292-3年13.17%-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往来款52.001年以内12.17%-
赣州宇辉金属有限公司往来款50.111年以内11.73%0.50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保证金30.001-2年7.02%-
合计-255.19-59.71%0.50

)存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702.11万元和37,901.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18%和47.38%,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标的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3,924.57340.4413,584.1335.84%
在产品1,652.17-1,652.174.36%
库存商品5,405.00348.395,056.6113.34%
发出商品17,861.96252.8817,609.0946.46%
合计38,843.70941.7037,901.991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6,594.53387.2916,207.2433.98%
在产品1,402.00-1,402.002.94%
库存商品5,147.06230.334,916.7310.31%
发出商品25,424.65248.5125,176.1452.78%
合计48,568.24866.1347,702.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

33.98%和35.84%,一方面,为响应客户快速交货要求,标的公司根据销售预测

对部分型号、规格原材料等适当储备;另一方面,对于部分供应紧缺或采购周期相对较长的标准化原材料,标的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历史数据或未来预测进行适当备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主要根据与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其中发出商品主要系下游客户设备验收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

标的公司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866.13万元和

941.70万元。

(6)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21.67万元和1,930.1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2.08%和

2.41%,主要为应收客户质保金。

)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建筑物9,901.884,665.175,236.7080.37%
土地使用权1,706.45427.041,279.4119.63%
合计11,608.335,092.216,516.111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建筑物9,737.554,198.785,538.7780.83%
土地使用权1,706.45392.441,314.0019.17%
合计11,443.994,591.226,852.7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852.77万元和6,516.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07%和

8.15%,为子公司铜峰设备对外出租的土地及厂房。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7,858.033,287.5414,570.4880.96%
通用设备9,138.326,186.122,952.1916.40%
专用设备409.56174.14235.431.31%
交通运输设备178.05108.0769.980.39%
办公设备及其他342.89174.81168.080.93%
合计27,926.859,930.6917,996.161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7,021.282,635.8414,385.4582.01%
通用设备8,458.275,664.102,794.1715.93%
专用设备273.22164.35108.870.62%
交通运输设备238.21153.63--
办公设备及其他308.83140.77168.060.96%
合计26,299.828,758.7017,541.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541.12万元和17,996.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09%和

22.51%,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其中,公司机器设备主要用于产品的生产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464.146.75%4,000.006.80%
应付账款4,518.1812.38%9,245.3415.70%
合同负债21,277.5158.29%32,042.0754.41%
应付职工薪酬1,642.224.50%1,789.423.04%
应交税费693.271.90%954.281.62%
其他应付款2,907.557.96%2,726.824.63%
其他流动负债2,055.315.63%7,405.9512.58%
流动负债合计35,558.1997.41%58,163.8898.77%
专项应付款21.580.06%8.930.02%
预计负债481.561.32%327.130.56%
递延收益437.461.20%381.400.65%
递延所得税负债5.850.02%6.10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946.452.59%723.551.23%
负债合计36,504.63100.00%58,887.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8,887.43万元和36,504.63万元。从负债构成来看,标的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8.77%和

97.41%,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2024年末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22,382.80万元,降低38.01%,主要系2024年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原材料等备料计划,使得原材料采购相较于2023年度有所减少,相应应付货款减少,以及2024年执行的项目中存量项目占比上升,相应预收账款减少。

(1)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材料款4,096.667,924.10
服务费52.661,321.24
工程款368.860.00
合计4,518.189,245.3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9,245.34万元和4,518.18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5.70%和

12.38%,主要由应付采购货款构成,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4,727.16万元,下降51.13%,主要系2024年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原材料等备料计划,使得原材料采购相较于2023年度有所减少,存货规模相应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1,277.5132,042.07
合计21,277.5132,042.0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32,042.07万元和21,277.5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4.41%和58.29%,公司合同负债金额较大,主要系主要客户分期收取货款的结算模式导致项目验收前预收类款项较高,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减少10,764.56万元,下降33.60%,主要系当年存量项目占比上升,使得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329.79733.70
往来款1,750.181,890.71
工程款763.7939.55
其他63.7962.86
合计2,907.552,726.8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726.82万元和2,907.55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4.63%和7.96%,主要由往来款构成。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加

180.73万元,主要为“年产

台智能选矿设备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工程款。(

)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408.031,021.74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1,647.286,384.21
合计2,055.317,405.9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405.95万元和2,055.3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12.58%和

5.63%,由待结转销项税和已

背书未到期票据构成。2024年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5,350.64万元,下降

72.25%,主要系采购规模减少导致已背书未到期票据规模减少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24年度/2024/12/312023年度/2023/12/31
资产负债率45.64%60.72%
流动比率(倍)1.511.22
速动比率(倍)0.450.4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72%和

45.64%,流动比率分别为1.22倍和1.5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40倍和0.45倍。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提升,公司资本结构总体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率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华特磁电41.94%46.99%
隆基电磁29.04%36.82%
南矿集团33.95%34.23%
北矿科技46.71%42.47%
山东矿机37.75%35.53%
耐普矿机38.06%43.70%
平均值37.91%39.96%
标的公司45.64%60.72%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倍)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华特磁电1.951.86
隆基电磁3.142.52
南矿集团2.352.36
北矿科技1.621.66
山东矿机1.781.97
耐普矿机2.182.23
平均值2.172.10
标的公司1.511.22
公司名称速动比率(倍)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华特磁电1.241.17
隆基电磁2.271.57
南矿集团1.721.77
北矿科技0.890.88
山东矿机1.311.53
耐普矿机1.681.82
平均值1.521.46
标的公司0.450.40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融资渠道和融资条件上较标的公司更有优势所致。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34.06
存货周转率(次)0.800.74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6次和4.93次。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3年上升,主要系2024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4次和0.80次,存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华特磁电3.164.91
隆基电磁3.063.69
北矿科技5.093.93
南矿集团1.792.48
山东矿机1.952.43
耐普矿机6.116.58
平均值3.534.00
标的公司4.934.06
公司名称存货周转率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华特磁电1.271.97
隆基电磁1.541.22
北矿科技1.021.09
南矿集团1.231.37
山东矿机2.282.81
耐普矿机2.592.22
平均值1.661.78
标的公司0.800.74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平均值分别为

4.00次和

3.53次,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06次和

4.93次,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平均值分别为1.78次和1.66次,标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4次和0.80次,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各企业在业务定位、经营策略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

、最近一期末进行财务性投资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48,328.06100.00%45,117.36100.00%
二、营业总成本41,368.2785.60%37,981.1784.18%
其中:营业成本35,117.8072.67%32,154.6171.27%
税金及附加577.931.20%576.901.28%
销售费用2,093.634.33%2,209.844.90%
管理费用2,010.214.16%1,664.553.69%
研发费用1,674.103.46%1,437.373.19%
财务费用-105.42-0.22%-62.10-0.14%
其中:利息费用69.180.14%52.340.12%
利息收入12.950.03%66.010.1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181.84-0.38%-69.66-0.15%
加:其他收益563.091.17%552.821.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3-0.01%-3.55-0.0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2.95-1.50%-628.40-1.3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24-0.55%-625.08-1.3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07-0.04%15.120.0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6,512.9913.48%6,447.1114.29%
加:营业外收入43.480.09%120.400.27%
减:营业外支出210.560.44%175.800.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345.9213.13%6,391.7214.17%
减:所得税费用905.571.87%986.532.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11.26%5,405.1911.98%

1、营业收入分析(

)营业收入构成分析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6,155.8495.51%43,106.8595.54%
其他业务收入2,172.224.49%2,010.514.46%
合计48,328.06100.00%45,117.36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收入分别为45,117.36万元和48,328.06万元,保持稳中有增的趋势,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3,106.85万元和46,155.84万元,占比分别为

95.54%和

95.51%,金环磁选主营业务突出。金环磁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厂房租赁收入等,占比总体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金环磁选主要从事磁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各类磁选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磁选设备类39,616.5285.83%37,018.4185.88%
其中:电磁机38,142.2582.64%36,811.7885.40%
其他磁选设备1,474.273.19%206.640.48%
配件类6,539.3214.17%6,088.4414.12%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6,155.84100.00%43,106.85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增长7.07%。金环磁选的产品主要为各类磁选设备,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磁选设备类业务收入分别为37,018.41万元和39,616.5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88%和85.83%。其中,电磁机为金环磁选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40%和82.64%。2024年,金环磁选其他磁选设备收入增加较多,主要系2024年离心选矿机销售增加,并对现有智能分选机业务进行出售所致。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收入35,764.2877.49%37,608.4587.24%
境外收入10,391.5622.51%5,498.4012.7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6,155.84100.00%43,106.85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区域主要位于境内。受国内下游需求景气度及海外需求变化影响,2024年,金环磁选加大产品出口力度,境外收入占比为

22.51%,较2023年有所提高。

2、营业成本分析

)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3,486.6795.36%30,736.9695.59%
其他业务成本1,631.134.64%1,417.654.41%
合计35,117.80100.00%32,154.61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成本分别为32,154.61万元和35,117.80万元,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的变动方向保持一致。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0,736.96万元和33,486.67万元,占比分别为95.59%和95.36%,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磁选设备类30,463.2890.97%27,777.5690.37%
其中:电磁机29,256.7087.37%27,661.2489.99%
其他磁选设备1,206.573.60%116.320.38%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配件类3,023.399.03%2,959.409.63%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33,486.67100.00%30,736.96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磁选设备类业务构成,并以电磁机为主。报告期内磁选设备类业务成本分别为27,777.56万元和30,463.2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0.37%和

90.97%,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2024年,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成本较2023年增长8.95%,变动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一致。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主营业务12,669.1795.90%27.45%12,369.8995.43%28.70%
其他业务541.094.10%24.91%592.864.57%29.49%
合计13,210.26100.00%27.33%12,962.75100.00%28.73%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73%和

27.33%,总体保持稳定。金环磁选营业毛利主要为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95.43%和

95.90%。2024年其他业务毛利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主要系2024年材料销售毛利率及房屋租金单价有所下降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磁选设备类9,153.2572.25%9,240.8574.70%
其中:电磁机8,885.5570.14%9,150.5373.97%
其他磁选设备267.702.11%90.320.73%
配件类3,515.9327.75%3,129.0425.30%
主营业务毛利合计12,669.17100.00%12,369.89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经营稳健,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2,369.89万元和12,669.17万元,主要由磁选设备类业务所贡献,占比分别为74.70%和72.25%。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各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磁选设备类23.10%24.96%
其中:电磁机23.30%24.86%
其他磁选设备18.16%43.71%
配件类53.77%51.39%
主营业务27.45%28.7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70%和27.45%,总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内磁选设备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96%和23.10%,其中主要产品为电磁机,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24.86%和

23.30%,总体较为稳定。磁选设备类业务中,其他磁选设备业务呈设备数量少、单台金额差异大、收入占比低的特征,报告期内毛利率存在波动。同时,2024年金环磁选对现有智能分选机业务进行清算出售,相关毛利率较低所致。配件方面,金环磁选配件类产品多样,受客户需求及具体产品影响,毛利率有所波动。

(3)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831387.NQ华特磁电34.77%27.05%
873425.NQ隆基电磁28.90%33.13%
001360.SZ南矿集团32.46%32.72%
600980.SH北矿科技27.41%26.16%
002526.SZ山东矿机21.16%23.68%
300818.SZ耐普矿机37.35%36.46%
平均值30.34%29.87%
金环磁选27.45%28.70%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4、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产税270.2546.76%189.1532.79%
城市维护建设税104.7118.12%145.8325.28%
土地使用税103.3617.88%103.3617.92%
教育费附加44.877.76%62.5010.83%
地方教育费附加29.925.18%41.667.22%
印花税22.813.95%32.415.62%
车船使用税0.210.04%0.200.03%
其他税费1.800.31%1.800.31%
合计577.93100.00%576.90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576.90万元和

577.93万元,保持稳定,主要由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构成。

5、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2,093.634.33%2,209.844.90%
管理费用2,010.214.16%1,664.553.69%
研发费用1,674.103.46%1,437.373.19%
财务费用-105.42-0.22%-62.10-0.14%
合计5,672.5311.74%5,249.6611.64%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5,249.66万元和5,672.5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64%和11.74%,各项期间费用率总体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报告期内,金环磁选销售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06.2167.17%1,522.3968.89%
业务招待费127.106.07%176.207.97%
广告费144.926.92%157.997.15%
装卸费29.661.42%7.330.33%
包装物25.641.22%7.370.33%
保险费11.290.54%10.540.48%
修理费7.910.38%0.150.01%
折旧费1.750.08%1.210.05%
运输费0.000.00%5.780.26%
其他339.1716.20%320.8714.52%
合计2,093.63100.00%2,209.84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销售费用分别为2,209.84万元和2,093.6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90%和

4.33%,总体保持稳定,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经费和广告费构成。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华特磁电10.51%7.30%
隆基电磁9.03%11.09%
南矿集团8.77%8.09%
北矿科技2.50%2.95%
山东矿机6.67%5.08%
耐普矿机6.85%7.10%
平均值7.39%6.94%
金环磁选4.33%4.9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金环磁选专注于磁选设备领域,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低于可比公司,因此销售

人员规模与广告宣传投入较少所致。

)管理费用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39.7346.75%951.4757.16%
聘请中介机构费345.7617.20%162.189.74%
折旧费209.2910.41%191.3011.49%
无形资产摊销49.632.47%63.093.79%
业务招待费43.802.18%15.120.91%
排污费40.122.00%64.093.85%
差旅费22.681.13%20.391.22%
修理费18.890.94%4.220.25%
办公费10.460.52%42.462.55%
保险费3.260.16%4.130.25%
会议费2.390.12%2.010.12%
其他324.2116.13%144.098.66%
合计2,010.21100.00%1,664.55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管理费用分别为1,664.55万元和2,010.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9%和4.16%,总体保持稳定,主要由职工薪酬、聘请中介机构费和折旧费构成。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华特磁电5.89%4.13%
隆基电磁3.89%3.96%
南矿集团7.70%8.17%
北矿科技7.07%7.23%
山东矿机4.36%4.04%
耐普矿机13.56%13.94%
平均值7.08%6.91%
金环磁选4.16%3.69%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管理费用率与华特磁电、隆机电磁、山东矿机较为接近,低于可比公司南矿集团、北矿科技及耐普矿机,主要系南矿集团、北矿科技及耐普矿机的子公司较多,管理层级相对复杂使得其管理费用率较高,而金环磁选仅有一家全资子公司,管理层级较为精简。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费用1,098.7265.63%912.9063.51%
职工薪酬478.1328.56%411.1228.60%
折旧摊销费30.861.84%23.341.62%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5.000.30%20.001.39%
设计及临床试验费2.270.14%9.800.68%
其他费用59.123.53%60.214.19%
合计1,674.10100.00%1,437.37100.0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研发费用分别为1,437.37万元和1,674.10万元,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9%和3.46%,主要由材料费用与职工薪酬构成。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
华特磁电4.91%3.57%
隆基电磁5.32%5.93%
南矿集团4.03%3.48%
北矿科技5.87%6.11%
山东矿机2.74%2.99%
耐普矿机3.48%3.72%
平均值4.39%4.30%
金环磁选3.46%3.19%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可比上

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财务费用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69.1852.34
减:利息收入12.9566.01
汇兑净损失-181.84-69.66
手续费支出-0.62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20.2020.60
合计-105.42-62.10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财务费用分别为-62.10万元和-105.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4%和-0.22%,占比较小,主要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

、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其他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414.24339.71
进项税加计抵减145.47210.6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372.48
合计563.09552.82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其他收益分别为552.82万元和563.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3%和

1.17%,主要由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

7、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22.39-631.72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750.8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192.52
合计-722.95-628.40

注: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628.40万元和-722.9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9%和-1.50%,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置入资产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

)应收账款”。

8、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金环磁选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311.40-585.2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6.16-39.80
合计-265.24-625.08

注: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25.08万元和-265.2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9%和-0.55%,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置入资产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

)存货”。

9、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报告期内,金环磁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9.81-41.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414.24339.71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债务重组损益-3.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333.10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25.70301.24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9.4946.74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96.21254.5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额196.2125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40.355,405.1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4.145,150.69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301.24万元和

225.70万元,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一)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与销售、物资贸易等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实现战略性转型,涵盖磁选、重选及磁性选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矿业全流程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金环磁选在磁性选矿设备领域拥有深厚积累,是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的发明者和工业应用开拓者。经过30余年持续创新,金环磁选已发展成为以SLon磁选技术为核心,离心重选、智能矿石分选等多种先进装备技术协同发展的矿物工程技术服务商,其核心产品SLon系列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被公认为业内头部、综合性能先进、应用广泛、技术可靠的磁选设备,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工矿企业,远销美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上市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如下:

、业务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置入磁性选矿设备相关业务,为所属企业其他矿山的尾矿库提供进一步的选矿服务,提高尾矿库综合利用率,公司得以聚焦资源、加速业务转型升级,为探索新的发展机遇、进入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业务领域奠定

基础,从长远看将显著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打造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紧跟ESG发展趋势。

2、资产整合通过置入磁性选矿设备核心资产,依托金环磁选的技术优势,上市公司将加速转型步伐,聚焦磁性选矿设备主业,提高金环磁选的管理效率,并巩固其在行业的竞争优势。

3、财务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按照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以符合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还将加强对金环磁选资金支付及审批、成本费用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防范金环磁选的运营、财务风险。

4、人员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金环磁选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业务层面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加强财务管理与日常交流,同时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人才、管理经验优势,实现双方在企业文化、团队管理、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的整合。

、机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磁性选矿设备业务及提供矿业全流程解决方案业务。上市公司将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指引等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要求,进一步完善金环磁选的机构设置,并综合考虑金环磁选现有业务的经营特点,进一步完善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提升经营效率并防范经营风险,完善金环磁选的公司决策机制及合规经营能力。

(二)管理控制措施为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提高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协同效应,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管理控制措施:

、加强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上市公司将依据

标的公司已有的决策制度,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和风控管理等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控制权,使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在抗风险方面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推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融合。

、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并增加监督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内控方面对标的公司的管理与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监督、业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财务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煤炭化工市场下游需求偏弱,供应呈现宽松格局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整体发展速度减缓。最近两年,上市公司净利润连续为负。

金环磁选主营业务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铁矿业、有色金属行业、非金属矿行业等。磁选设备行业作为矿山和环保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全球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长和环保要求的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背景下,磁选装备行业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金环磁选作为立环脉动高梯度磁选机的发明者,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创新和积累,主持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行业内具有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将退出煤炭业务,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情况较好的磁选装备业务,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备考)变动率
营业收入540,433.1348,328.06-91.06%
营业利润-23,411.296,512.99127.82%
利润总额-25,962.326,345.92124.44%
净利润-27,342.755,440.35119.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266.173,101.00111.37%
基本每股收益-0.280.03110.7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从540,433.13万元减少为48,328.06万元,降幅为

91.06%,主要系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煤炭业务整体置出所致。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从亏损27,342.75万元提升为盈利5,440.35万元,增幅为

119.90%,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构成情况

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情况详见“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4、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详见“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之“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计划请参见本章节之“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之“

(一)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退出煤炭相关业务,打造以磁选、重选及磁性选矿设备业务为核心并提供矿业全流程解决方案等产业链布局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将得到完全的转型和升级。

为巩固本次交易成果并推动未来发展,上市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加大科研投入与产能建设,巩固磁性选矿设备的竞争优势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加科研投入,专注于智能化磁选设备等领域的创新研发,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上市公司一方面将加快推进智能工厂建设进程,强化成本管控,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将逐步扩大磁性选矿设备的生产规模,提升大规模订单承接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深化产业链协同,提升整体竞争力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平台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寻求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产整合机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同时,上市公司将积极探索与国内外知名矿企的战略合作,提升公司在矿产开采、加工等环节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磁选设备行业的龙头地位。

)强化股东支持,做大做强上市平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进一步整合集团内部优质资源,结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上市规范性要求,将业务匹配度高、协同效应强、规范性好的优质稀缺资源向上市平台倾斜,持续推动公司向有色金属产业链布局,实现战略转型及价值重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优势资源整合,赋能上市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平台,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资产总额583,976.8186,391.49
负债总额571,332.0648,268.88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3,688.5719,424.11
营业收入540,433.1348,328.06
净利润-27,342.755,44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66.173,101.00
资产负债率97.83%55.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03

本次交易前,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97.83%。本次交易完成后,2024年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87%,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前显著下降,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偿债风险。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得到增加,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未来上市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及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有大规模资本支出需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融资计划,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公告程序。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将进一步趋于合理,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上市公司后续利用股权、债权等多种工具进行融资创造了条件,以应对未来资本性支出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安源煤业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拟置出资产相关的职工安置安排计划如下: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本次重组及内部整合可能涉及的安源煤业母公司(含分公司)职工劳动关系转入江西煤业,并依法依规与江西煤业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安置问题。原由金环磁选聘任的员工在置入资产交割日后仍然由该公司继续聘任。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税费、中介机构费及因筹划和实施本次交易所可能发生的差旅费等管理费用支出。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税费由相关交易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本次交易成本不会对未来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置出资产财务会计信息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拟置出资产审计报告,拟置出资产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833.5884,582.20
应收票据35,457.6597,094.39
应收账款38,791.3188,495.82
应收款项融资8,251.7410,049.63
预付款项2,251.587,996.19
其他应收款10,951.598,803.36
存货5,142.666,527.73
其他流动资产792.1612,871.62
流动资产合计161,472.26316,420.9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279.481,447.04
长期股权投资11,789.9012,171.03
投资性房地产8,619.38-
固定资产345,112.29393,438.37
在建工程3,991.9014,392.23
使用权资产1,695.60308.06
无形资产39,282.1747,020.17
长期待摊费用913.421,112.68
递延所得税资产3,525.683,381.29
非流动资产合计416,209.82473,270.88
资产总计577,682.08789,691.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8,804.18385,023.32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43,411.0078,385.84
应付账款21,189.4129,777.95
合同负债1,897.052,455.56
应付职工薪酬8,215.007,871.53
应交税费2,347.434,600.69
其他应付款32,855.7259,957.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24.4821,886.22
其他流动负债22,158.5959,329.77
流动负债合计460,102.88649,288.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594.9512,452.77
租赁负债1,346.5730.20
长期应付款69,227.8273,900.29
预计负债1,178.501,950.58
递延收益15,664.7816,209.99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99,464.94104,543.83
负债合计559,567.81753,832.65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9,158.0946,728.82
少数股东权益-11,043.82-10,869.65
股东权益合计18,114.2735,859.1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77,682.08789,691.8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40,433.13687,080.31
其中:营业收入540,433.13687,080.31
二、营业总成本567,875.70698,450.12
其中:营业成本521,505.56646,852.32
税金及附加4,621.945,830.94
销售费用4,373.134,200.1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管理费用20,752.9420,461.5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6,622.1221,105.17
其中:利息费用18,487.8422,551.84
利息收入2,053.412,021.04
加:其他收益962.231,728.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6.931,000.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28.13844.0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3.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16.73831.0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8.56-281.9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80.56268.9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411.29-7,821.81
加:营业外收入457.84775.95
减:营业外支出3,008.872,870.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5,962.32-9,916.22
减:所得税费用1,380.421,598.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342.75-11,514.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342.75-11,514.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266.17-11,379.7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76.58-135.1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385.22-
七、综合收益总额-20,957.53-11,514.89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880.95-11,379.7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6.58-135.11

二、拟置入资产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拟置入资产审计报告,金环磁选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97.501,996.39
应收票据2,382.957,654.15
应收账款6,463.079,033.99
应收款项融资994.45856.62
预付款项11.81111.92
其他应收款528.98424.82
存货37,901.9947,702.11
合同资产1,930.152,021.67
其他流动资产147.601,093.59
流动资产合计53,758.5170,895.26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516.116,852.77
固定资产18,003.6917,542.74
在建工程130.23309.94
无形资产930.48881.34
递延所得税资产650.51507.13
非流动资产合计26,231.0126,093.92
资产总计79,989.5396,989.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64.144,000.00
应付账款4,518.189,245.34
合同负债21,277.5132,042.07
应付职工薪酬1,642.221,789.42
应交税费693.27954.28
其他应付款2,907.552,726.82
其他流动负债2,055.317,405.95
流动负债合计35,558.1958,163.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1.588.93
预计负债481.56327.13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收益437.46381.40
递延所得税负债5.856.10
非流动负债合计946.45723.55
负债合计36,504.6358,887.43
股东权益:
股本15,000.0015,000.00
资本公积8,011.168,011.16
专项储备96.42153.63
盈余公积1,760.161,223.85
未分配利润18,617.1513,713.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3,484.9038,101.75
股东权益合计43,484.9038,101.7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79,989.5396,989.1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8,328.0645,117.36
其中:营业收入48,328.0645,117.36
二、营业总成本41,368.2737,981.17
其中:营业成本35,117.8032,154.61
税金及附加577.93576.90
销售费用2,093.632,209.84
管理费用2,010.211,664.55
研发费用1,674.101,437.37
财务费用-105.42-62.10
其中:利息费用69.1852.34
利息收入12.9566.01
加:其他收益563.09552.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3-3.55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2.95-628.40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24-625.0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0715.1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512.996,447.11
加:营业外收入43.48120.40
减:营业外支出210.56175.80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6,345.926,391.72
减:所得税费用905.57986.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5,405.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5,405.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5,405.1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440.355,405.1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440.355,405.1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755.3230,841.37
收到的税费返还416.92156.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15.891,94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88.1332,940.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947.2919,364.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22.297,182.81
支付的各项税费2,323.003,384.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93.984,813.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586.5534,74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1.58-1,804.25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22.355,019.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2.355,019.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4.35-5,019.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62.75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62.754,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021,552.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8.021,552.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5.272,447.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9.5243.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1.48-4,332.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6.035,698.41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97.501,366.03

三、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692.23
应收票据2,382.95
应收账款6,463.07
应收款项融资994.45
预付款项11.81
其他应收款636.22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存货37,901.99
合同资产1,930.15
其他流动资产147.60
流动资产合计60,160.48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516.11
固定资产18,003.69
在建工程130.23
无形资产93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65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26,231.01
资产总计86,391.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976.96
应付账款4,518.18
合同负债21,277.51
应付职工薪酬1,642.22
应交税费944.69
其他应付款2,907.55
其他流动负债2,055.31
流动负债合计47,322.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1.58
预计负债481.56
递延收益437.46
递延所得税负债5.85
非流动负债合计946.45
负债合计48,268.88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9,424.11
少数股东权益18,698.50
股东权益合计38,122.62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6,391.49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8,328.06
其中:营业收入48,328.06
二、营业总成本41,368.27
其中:营业成本35,117.80
税金及附加577.93
销售费用2,093.63
管理费用2,010.21
研发费用1,674.10
财务费用-105.42
其中:利息费用69.18
利息收入12.95
加:其他收益563.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2.9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512.99
加:营业外收入43.48
减:营业外支出210.5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345.92
减:所得税费用905.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40.3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01.0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339.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440.35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101.0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339.35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为江投集团,上市公司与江投集团通过江能集团所控制的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的开采与销售业务。

1、江钨控股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优化资源配置,江能集团将所持有的全部389,486,09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34%)无偿划转至江钨控股。2025年4月1日,该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等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2025年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划转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江钨控股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直接或间接竞争业务的情形。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与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本公司保证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述承诺于本次划转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江投集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19年12月11日,为减少、避免及解决后续潜在的同业竞争,江投集团已出具《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江投集团承诺如下:

“1、无偿划转完成后,对于本公司控制的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投物流”)与安源煤业在煤炭贸易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采取有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委托经营、资产重组、业务整合、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一方停止相关业务等方式,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双方的业务重合情形。

、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本公司控制安源煤业期间,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再发生与安源煤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安源煤业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安源煤业,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安源煤业或其控股企业,但与安源煤业的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若安源煤业决定不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或者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未就是否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通知本公司,则应视为安源煤业已放弃该等新业务机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自行接受该等新业务机会并自行从事、经营该等新业务。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上述业务与安源煤业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安源煤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安源煤业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可自行决定何时享有下述权利(同时或择一均可):(1)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收购前述新业务中的资产和/或业务;(2)选择以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经营的与前述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长期、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安源煤业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原煤炭业务全部置出,并注入金环磁选57.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除江钨控股下属公司赣研所及赣机公司外,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不存在其他从事装备制造业务或选矿技术研发的公司。

其中,赣研所定位主要为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机构,尚不涉及实际生产、制造及销售选矿设备的情形。赣研所于2025年3月10日出具《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赣研所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定位为科技研发及技术服务,对外提供技术和检测服务,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应用通过外部企业合作完成,与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竞争、替代关系。”

赣机公司主要从事一般有色矿山破碎、磨浮设备及老式磁选设备生产,报告期内存在销售少量双盘带式磁选机、三盘带式磁选机等部分型号磁选设备的情形,与金环磁选现从事的“磁选设备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业务”存在部分重叠,但鉴于赣机公司于报告期内生产销售的磁选设备的数量、规模与金额较小,收入及毛利的占比低于30%,且赣机公司主要生产区别于金环磁选的老式磁选设备,其业务定位、所依赖的核心技术与金环磁选存在显著差异,该部分业务重合不会对金环磁选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间接控制的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为主,成果转化通过外部合作完成,与金环磁选经营范围部分重叠,但与金环磁选不存在竞争或替代关系;本公司间接控制的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机公司”)主要从事一般有色矿山破碎、磨浮设备及老式磁选设备生产,报告期内,赣机公司存在部分型号磁选设备销售,与金环磁选主营业务部分重叠。自本承诺函生效日,本公司承诺赣机公司不再开展新的与金环磁选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若未来赣机公司开展新的与金环磁选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自本承诺函生效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上述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重大不利影响竞争业务的情形。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新增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未来出现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予以规范或避免。

、上述承诺于签章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煤炭业务及资产置出,上市公司不再存在煤炭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置换完成后,江钨控股、江投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就上市公司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江钨控股、江投集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措施实施后,将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未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江钨发展,间接控股股东为江钨控股、江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及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控制的核心一级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赣州江钨钨钼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3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4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5江西江钨稀有金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6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7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8江西江钨地质勘查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9江西有色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0江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1江钨贸易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2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3江西江钨钴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4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钨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5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6江西省数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7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8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9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0赣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1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2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3)其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
1赣州金跃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2赣州金邦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3赣州金和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4赣州金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

4)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标的公司关联自然人。

5)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标的公司关

联方。

)其他关联方及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系标的公司关联方。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服务32.2633.87
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3.1411.39
江西有色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服务256.08156.01
江西华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服务2.453.77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4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65.6235.95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48.3641.59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销售产品6.52179.67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5.48
江西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71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638.2935.61
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1.684.87
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0.43-
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94.37-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243.75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580.78
江西江钨钴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27-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7.14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6.29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3.02-

3)关联方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厂房39.1824.55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厂房80.0722.83
江西江钨钴业有限公司厂房5.35-

)关联方往来情况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江西漂塘钨业有限公司54.602.57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18.6178.31
于都小东坑矿业有限公司38.4938.49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0.70-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2.07-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0.92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20.2421.23
方圆(德安)矿业投资有限公司-5.50
合计134.72147.01
应收票据:
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19.50-
合计19.50-
其他应收款: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4.3156.31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8.00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0.054.33
合计4.3668.64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赣州有色冶金机械有限公司2.1672.56
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4.94
合计2.1677.50
其他应付款:
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有限公司151.59218.18
合计151.59218.18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在销售、采购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关联采购150,034.9028.77%182,743.1328.25%
营业成本521,505.56100.00%646,852.32100.00%
关联销售161,149.4329.82%213,381.8631.06%
营业收入540,433.13100.00%687,080.3110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关联采购规模分别为182,743.13万元、150,034.9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8.25%、28.77%;关联销售规模分别为213,381.86万元、161,149.4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1.06%、

29.82%。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38,492.06165,365.87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采购商品-9.83
萍乡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72.91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39.8231.86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1,824.63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377.04378.54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1.79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31.85331.76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8.935.43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26.4435.81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41.10410.89
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34.61-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993.674,347.04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9,082.759,882.46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6.6325.46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8.8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45,519.90195,733.88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商品3,354.048,971.61
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商品3,244.24-
江西赣控经贸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09.21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商品11.4012.59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出售商品-4.08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商品47.9555.87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4.6343.29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39.0131.99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1.891.53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2535.5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7,580.967,058.78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145.871,159.09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7298.75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8.154.05
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26.39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26.7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江西省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7.3623.40
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77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00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93.38-

(3)关联担保

)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900.002024/12/62025/12/5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3/202025/3/19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002024/4/92025/4/8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4/162025/4/15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84.292020/1/82025/1/8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5,000.002024/7/192025/7/18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9,000.002024/7/312025/7/30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2,160.002024/11/152025/5/15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5,000.002024/5/162025/5/14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885.502024/7/122025/1/1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1,337.702024/7/222025/1/2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1,688.752024/7/302025/1/29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801.152024/8/132025/2/13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2,383.152024/8/232025/2/23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1,379.002024/9/122025/3/1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1,041.952024/9/242025/3/24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524.652024/10/172025/4/1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794.152024/10/172025/4/1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986.552024/10/282025/4/28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1,703.452024/12/62025/6/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00.002024/1/122025/1/11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7/312025/7/30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00.002024/8/202025/8/18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002024/8/232025/8/2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00.002024/7/232025/7/2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50.002024/11/222025/11/21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00.002024/12/132025/12/12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0.792023/6/162025/3/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8.502023/6/162025/6/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7.612023/6/162025/9/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47.222023/6/162025/12/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6.822023/6/162026/3/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6.102023/6/162026/6/16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0.212023/12/272025/3/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2.202023/12/272025/6/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4.212023/12/272025/9/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6.242023/12/272025/12/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8.292023/12/272026/3/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0.372023/12/272026/6/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2.472023/12/272026/9/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4.592023/12/272026/12/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6.732023/12/272027/3/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902023/12/272027/6/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02023/12/272027/9/27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3.312023/12/272027/12/27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5,000.002024/1/152025/1/14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661.552024/11/152025/5/14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5,000.002024/7/162025/7/15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00.002024/8/232025/8/15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400.002024/9/142025/3/14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000.002024/11/252025/11/25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42025/10/14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52025/10/22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92025/10/28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00.002024/11/52025/11/3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9,600.002024/11/62025/11/6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0,000.002024/12/102025/12/9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700.002024/3/262025/3/20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300.002024/6/62025/5/22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322.002024/7/172025/1/17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2,519.772024/7/232025/1/23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420.762024/7/262025/1/26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40.002024/7/292025/1/30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532.002024/8/82025/2/8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455.002024/8/132025/2/13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495.892024/8/202025/2/20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400.002024/9/252025/3/25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1,400.002024/10/292025/4/29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5,800.002024/3/272025/3/26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2,000.002024/4/282025/4/25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4,800.002024/4/292025/4/26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11,000.002024/9/62025/9/5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6,229.262023/5/302028/3/15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1,290.002015/4/162025/10/10

)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24/9/132025/9/12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500.002024/9/192025/9/18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000.002024/10/92025/10/8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350.002024/8/202025/8/19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00.002024/9/12025/8/29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500.002024/9/262025/9/25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950.002024/11/212025/11/20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4/4/72025/4/1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00.002024/4/122025/4/1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00.002024/8/202025/8/19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000.002024/9/302025/9/29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42025/10/14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52025/10/22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24/10/292025/10/28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24/11/52025/11/3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600.002024/11/62025/11/6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00.002024/3/262025/3/20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00.002024/6/62025/5/22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00.002015/12/242025/3/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2015/12/242025/8/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00.002015/12/242026/3/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2015/12/242026/8/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00.002015/12/242027/3/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2015/12/242027/8/31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90.002015/4/162025/10/10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5/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5/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6/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6/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7/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9/92027/9/15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28/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28/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29/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29/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30/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30/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31/3/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9/92031/9/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5/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5/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6/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6/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7/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21/10/292027/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28/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28/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29/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29/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30/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30/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31/4/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2021/10/292031/10/1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5/2/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5/5/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5/8/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5/11/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6/2/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6/5/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6/8/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6/11/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7/2/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7/5/18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7/8/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7/11/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8/2/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8/5/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8/8/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8/11/18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50.002024/4/192029/4/18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19,721.62-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债权转让42,929.56-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55.67632.62

)应收、应付关联方情况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26.99
应收账款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0,248.9742,790.84
应收账款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44.67
应收账款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7.202.24
应收账款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48109.50
应收账款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478.98
应收账款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47.1847.18
应收账款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7.3821.48
应收账款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109.24114.24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515.0123.24
应收账款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8.52
应收账款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4.32
应收账款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0.255.85
应收账款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75-
其他应收款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0.40
其他应收款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45.6145.61
其他应收款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355.26
其他应收款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240.00
其他应收款江西赣控经贸有限公司-7,124.34
其他应收款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15.937.78
其他应收款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3.92
其他应收款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105.77-
其他应收款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16.75-
其他应收款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24-

)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2.202.60
应付账款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9.96
应付账款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1,133.613,640.02
应付账款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53.5428.93
应付账款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7.3811.38
应付账款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57.171,301.53
其他应付款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351.081,310.63
其他应付款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62.527,974.62
其他应付款江西省煤炭工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1,538.521,696.64
其他应付款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8,775.45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77.70777.70
其他应付款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0.519.38
其他应付款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3.000.60
其他应付款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520.00530.00
其他应付款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7.37211.38
其他应付款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780.711,144.31
其他应付款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48.3528.61
其他应付款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830.781,027.76
其他应付款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9.00385.07
其他应付款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92-
其他应付款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34.61-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
金额占比
关联采购323.940.92%
营业成本35,117.80100.00%
关联销售894.061.85%
营业收入48,328.06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采购规模为323.9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0.92%;关联销售规模为894.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5%。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相较于本次交易前将大幅下降,关联交易规模得到有效降低。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江钨控股在收购上市公司时已出具《关于规范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安源煤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除安源煤业(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安源煤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安源煤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安源煤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安源煤业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上述承诺于本次划转完成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江投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会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谋求安源煤业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控制的除安源煤业(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安源煤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安源煤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

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安源煤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安源煤业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上述承诺于签章后生效,并于本公司对安源煤业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不能排除因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因为金环磁选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及的江投集团正式批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报告书相关议案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

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根据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评估对金环磁选100%股份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金环磁选100%股份评估值为64,683.96万元,增值率为46.76%。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并经江钨控股备案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对拟置出资产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拟置出资产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6,977.10万元,增值率为

26.82%。

尽管本次交易聘请了评估机构就标的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交易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若发生不可预期的变化,则可能对本次评估结果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安源煤业与江钨发展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双方就业绩承诺期内金环磁选的业绩补偿安排进行了明确、可行的约定。

本次业绩承诺系业绩补偿义务人基于金环磁选的运营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在业绩承诺期内,如因国际形势、国家政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加剧、金环磁选自身经营管理以及意外事件等多种因素的重大不利变化,可能给金环磁选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金环磁选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

尽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资产置换协议中约定了业绩补偿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上市公司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金环磁选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仍将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上市公司业务整合和转型风险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原业务资产及负债全部置出,并注入金环磁选

57.00%股份,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由于磁选装备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若上市公司未能有效整合置入的金环磁选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或在业务转型过程中不能有效满足新增业务的发展需求,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二、与拟置入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金环磁选主要产品的销售取决于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而下游客户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及行业需求景气度的显著影响。目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若宏观经济格局、境外相关进出口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将可能对金环磁选生产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金环磁选主导产品为磁选机及相关产品,该行业领域内的国内外企业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未来若同行业竞争者进一步扩大产能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此外,若现有行业内企业不断通过工艺和技术革新,取得产品技术优势,或金环磁选不能顺应市场需求变化,不能在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领域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则有可能导致金环磁选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效益下滑,从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政策风险报告期内金环磁选外销国家主要是印度,此外占比相对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芬兰等。在当前全球贸易局势不稳定的背景下,各国政治经济变动可能引发贸易政策调整,同时,美国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其对全球贸易格局的冲击,使得中国香港的转口贸易面临一定风险。若国际贸

易环境持续恶化,金环磁选及其客户可能面临关税成本上升而无法完全转嫁的风险,进而影响终端客户的采购意愿,将对金环磁选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45,117.36万元和48,328.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405.19万元和5,440.35万元。若出现金环磁选下游行业景气程度降低、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将会对金环磁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金环磁选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金环磁选毛利率分别为

28.73%和

27.33%。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金环磁选未能持续保持产品竞争优势,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金环磁选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对金环磁选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金环磁选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702.11万元和37,901.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18%和47.38%,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

金环磁选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生产备货调试及验收存在一定周期等因素影响,原材料、发出商品余额较大,且可能会随着金环磁选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较大,一方面对金环磁选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进而对金环磁选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置入资产子公司部分土地纳入政府回收范围的风险

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规划、《关于印发<迎宾大道两侧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0]84号),金环磁选子公司铜峰磁选两处三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纳入了城市更新范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金环磁选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尚未达成相关补偿约定,未签订土地收回

协议。铜峰磁选在上述土地使用权上建设有厂房,但目前铜峰磁选未在上述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而是将上述土地上所建设的房产对外出租。若后续相关土地由政府进行回收,则会对铜峰磁选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八)技术创新和研发风险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置入资产所属矿山机械制造行业中各大设备企业纷纷加大了在设备研发方面的支出,行业产品整体水平逐年提升,技术更新换代速度也随之加快。公司未来可能出现技术创新和研发拘泥于现有产品及技术,甚至个别研发方向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能否准确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进行技术研发布局并高效地将技术转化为产品落地,从而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是行业竞争中的致胜关键。尽管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投入,但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导致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又或者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致使落后于同行业技术迭代创新进度,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迭代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拟置出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债务转移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对于本次上市公司置出资产,上市公司需就所涉及债务转移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母公司层面负债合计为110,422.13万元,其中,金融机构负债66,076.14万元,非金融机构负债44,345.99万元。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债务转移事项向相关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66,076.14万元金融机构负债涉及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均已同意本次重组安排,但未就债务人变更事宜作出书面同意,上市公司拟于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由江西煤业提前清偿该等金融机构负债;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非金融机构负债共计44,345.99万元,其中就债务人变更事宜已取得债权人同意的非金融机构负债合计为38,920.43万元,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87.77%。

根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无偿划

转协议书》,如安源煤业未能在本次划转完成前取得划转债务的债权人的同意,双方同意仍由江西煤业实际全额承担未取得同意的债务、担保责任及合同义务产生的债务、责任、损失;如在划转完成当日及之后,相关债权人、担保权人或合同权利人因前述事项向安源煤业提出求偿或要求履行时,双方同意,由安源煤业书面通知江西煤业清偿债务或承担责任,因江西煤业未履行导致安源煤业先行履行的,江西煤业在收到安源煤业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安源煤业以现金足额补偿。虽然安源煤业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大部分债权人的同意,且与江西煤业就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的相关安排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但鉴于债务转移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书面同意,相关债务转移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交割风险由于本次交易所涉置出资产交割流程较为繁琐,若拟置出资产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存在难以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可能导致交割时间及具体操作流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拟置出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受煤炭行业供需关系及竞争加剧影响,上市公司子公司江煤集团的煤炭资源接续比较紧张、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若市场环境未改善或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行,则拟置出资产存在一定的资产减值风险,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该等因素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经初步测算,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持续亏损,上市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届时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二款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通过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等措施消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能否消除以及消除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上市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并充分关注投资

风险。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报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第十三章其他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拟置入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置入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拟置入资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置入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77,922.92万元。上市公司拟于置出资产交割前,采取由江投集团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替代担保或清偿相关债务等措施,解除上市公司为拟置出资产提供的所有担保。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97.83%55.94%-42.82%
流动比率(倍)0.361.27252.78%
速动比率(倍)0.340.4738.24%

注: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从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将有所上升。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偿债风险,

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重大资产交易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以下简称“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转让价格参照上述资产以2024年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确定,即转让价格为19,721.62万元。同时,江能集团将承接公司持有的尚庄煤矿债权42,929.56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尚庄煤矿全部资产且不对其负债承担责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4年8月1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源区政府签署《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收储土地面积合计

228.18亩,土地及地面附属资产总价款为3,554.96元,其中:土地价款为3,203.91万元,地面附属资产价款为351.05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交易内容与本次交易无关,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两项资产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

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上述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安源煤业制定了《安源煤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既要着眼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又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额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该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在考虑分红不损害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时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在依据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若公司在年度报告所在年度内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进行说明。(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应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以上通过后生效。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将沿用现有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及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分红政策。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时,即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此外,参与磋商的人员仅限于公司及交易相关方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内。

2、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3、在上市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无关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已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

5、上市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

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2025年

日)前

个月至披露重组报告书。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八、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披露前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披露《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前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3月5日)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1个交易日(2025年4月2日)累计涨跌幅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5.166.5627.13%
上证综指(000001.SH)3,341.963,350.130.24%
万得煤炭指数(886003.WI)8,262.548,771.436.1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26.8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涨跌幅20.97%

资料来源:Wind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20%。

上市公司已于本报告书之“第十二章风险因素”之“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调整或取消的风险”对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对于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评估。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关决策审批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经除关联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主体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承诺和补偿作出了相应安排,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和补偿相关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利润承诺和补偿”。

(六)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2024年度
交易完成前交易完成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03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对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快对金环磁选的整合,充分调动金环磁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金环磁选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金环磁选预期效益。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了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作出的承诺“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本次重组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方案、相关协议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江钨发展,江钨发展系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标的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制定的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报告书(草案)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风险。

5、公司与江钨发展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置换协议》等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层面股份变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

8、我们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受上市公司委托,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9号》《准则第26号》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以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9号》《准则第2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7、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8、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9、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10、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及程序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合同约定的标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交割标的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摊薄上市公司的当期每股收益。上市公司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拟定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嘉源律师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安源煤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江钨发展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重组已经取得目前所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江投集团的批准,尚需经安源煤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依法取得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后,本次重组可依法实施。

5、公司将置出资产归集到江西煤业后,通过置出江西煤业100%股权进行本次置换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资产过户至江西煤业名下的变更登记或过户登记手续,其归集至江西煤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江西煤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合法持有江西煤业100%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江西煤业100%股权置出并过户至交易对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金环磁选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江钨发展合法持有金环磁选8,550.00万股股份,该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股份过户至安源煤业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除本法律意见书已披露的内容外,金环磁选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登记在其名下的主要资产,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

权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合法、有效。本次重组涉及的员工安置不存在损害职工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源煤业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重组不存在损害安源煤业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已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措施实施后,将有助于上市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煤炭业务及资产置出,上市公司不再存在煤炭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置换完成后,江钨控股、江投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就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拟从事的主营业务,江钨控股、江投集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措施实施后,将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文件、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11、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资格。

12、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已按照制度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第十五章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210
传真0755-23835201
经办人林嘉伟、赖森、谷志文、潘宏、邓斌杰、卢珂、占阿枚、宋含城、王鼎洲、洪宏峰、王岫岩、赵屾、李志刚、刘骕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颜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经办人韦佩、柳卓利、张舟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李尊农、乔久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经办人王玮明、孙尚、鹿丽鸿、高凤

四、评估机构

(一)置入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竹青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福中路交汇处瑰丽福景大厦3#楼14层1401
电话0755-82408555
传真0755-82420222
经办人谢炜、吴春玲

(二)置出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全山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东塔3-4层
电话010-83557569
传真010-83557801
经办人张小玲、李涛

第十六章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熊旭晴毕利军江莉娇

潘长福

潘长福温鹏阳颖霖

徐光华

徐光华刘振林孟祥云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邝光闪陈更新郭坚强

欧阳顺

欧阳顺秦志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阳颖霖毕利军江莉娇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中信证券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林嘉伟赖森谷志文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邓斌杰占阿枚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经办律师:
韦佩柳卓利张舟

负责人:

负责人:
颜羽

六、审计机构声明

(一)拟置出资产审计机构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机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尚王玮明

负责人:

负责人:
李尊农乔久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二)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鹿丽鸿高凤

负责人:

负责人:
李尊农乔久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七、评估机构声明

(一)拟置出资产评估机构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张小玲李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闫全山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二)拟置入资产评估机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确认《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援引本机构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所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58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机构出具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入资产所涉及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58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签字资产评估师:
谢炜吴春玲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聂竹青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4、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嘉源律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兴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8、鹏信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拟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为本次交易出具的拟置出资产评估报告;10、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州大街1022号联系人:毕利军电话:0791-86217659传真:

0791-86286570

(此页无正文,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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