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越能源”)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徐向春、张鹏、高汉祥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