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5-0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醇氢科技”)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
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6,386.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6,386.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原预计2025年度预计金额 | 调整后2025 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0 | 4,000.00 | 28.51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0 | 15,000.00 | 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0 | 2,000.00 | 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等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0 | 568.00 | 0 |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40,000.00 | 240,000.00 | 2.58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商品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280,000.00 | 80,000.00 | 41,125.72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0 | 27,500.00 | 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0 | 4,000.00 | 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0 | 6,386.00 | 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0 | 11,050.00 | 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注:2025年1-2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1-2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 | 备注 |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5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 150,000.00 | 24,502.75 |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用品等 | 400.00 | 7.88 | 主要为采购劳保用品等 | |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 3,000.00 | 42.06 | 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1,300.00 | 23.77 | 主要为采购原材料等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6,000.00 | 1,584.22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40,000.00 | 5,011.86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 2,400.00 | 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 ||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 | 710.00 | 主要为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4,000.00 | 28.51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15,0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 2,0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件等 | 300.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 ||
小计 | 225,610.00 | 31,201.04 | /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1,200.00 |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等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1,560.00 | 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 |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568.00 | 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500.00 | 114.99 | 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发等 | |
小计 | 3,828.00 | 114.99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80,000.00 | 2.58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40,000.00 | 41,125.72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60,000.00 | 3,572.39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620.00 | 34.7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120,000.00 | 5,447.77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810.00 | 213.82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13,000.00 | 1,385.29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103,400.00 | 4,327.84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20,000.00 | 2.83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500.00 |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 ||
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27,5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 4,000.00 |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 ||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 | 6,386.0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零部件等 | |||||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11,050.0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 ||
小计 | 687,266.00 | 56,112.93 |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96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650.00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 ||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5,500.00 | 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 ||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6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1,200.00 | 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 ||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440.00 | 受托提供劳务 |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300.00 | 61.76 | 受托提供劳务 | |
小计 | 9,650.00 | 61.76 | / | ||
合计 | 926,354.00 | 87,490.72 | / |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
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
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河北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0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36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河北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河北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河北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河北醇氢科技是专门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河北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黑龙江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6月17日
(4)住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安萨路48号、50号(高新区零部件产业园3#、4#厂房)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黑龙江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黑龙江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黑龙江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黑龙江醇氢科技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黑龙江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湖州远程汽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2幢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湖州远程汽车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湖州远程汽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汽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远程汽车是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远程汽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吉利商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佳
(3)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5)经营范围: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门票、酒店,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务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务是专业从事商旅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吉利商务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邯郸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4年7月26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与中船路交叉口东北角办公辅房2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邯郸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邯郸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邯郸远程智通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邯郸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
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汽车生产、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天津远程商用车、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河北醇氢科技、黑龙江醇氢科技、湖州远程汽车、吉利商务、邯郸远程智通、天津远程商用车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