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600375)_公司公告_*ST汉马: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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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7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5-0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醇氢科技”)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

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6,386.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5年度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280,000.00万元调减至80,000.00万元,向远程智通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40,000.00万元调增至240,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河北醇氢科技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15,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2,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吉利商务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568.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邯郸远程智通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27,5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湖州远程汽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4,000.00万元,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黑龙江醇氢科技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6,386.00万元, 新增2025年度关联方天津远程商用车并向其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11,0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926,354.00万元。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原预计2025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2025 年度预计金额2025年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04,000.0028.51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015,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02,0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等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0568.000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40,000.00240,000.002.58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280,000.0080,000.0041,125.72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027,5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04,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06,386.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011,050.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注:2025年1-2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1-2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计金额2025年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5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150,000.0024,502.75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保用品等400.007.88主要为采购劳保用品等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3,000.0042.06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1,300.0023.77主要为采购原材料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6,000.001,584.22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等40,000.005,011.86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2,400.00主要为采购四电机动力总成等
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710.00主要为采购智能物流设备、辅材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4,000.0028.51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河北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15,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2,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件等3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件等
小计225,610.0031,201.04/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20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等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560.00主要为车辆发运等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568.00主要为差旅服务等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500.00114.99主要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发等
小计3,828.00114.9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80,000.002.58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40,000.0041,125.72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0,000.003,572.39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620.0034.7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120,000.005,447.77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810.00213.82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13,000.001,385.29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103,400.004,327.84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20,000.002.83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等5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等
邯郸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27,5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4,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等
黑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6,386.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零部件等
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11,05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零部件等
小计687,266.0056,112.9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96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650.00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500.00主要为受托开发新产品等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6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200.00主要为保修服务费等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440.00受托提供劳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00.0061.76受托提供劳务
小计9,650.0061.76/
合计926,354.0087,490.72/

注:1、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1-2月份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

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杰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

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二手车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河北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0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36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河北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河北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河北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河北醇氢科技是专门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河北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制造、销售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黑龙江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4年6月17日

(4)住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安萨路48号、50号(高新区零部件产业园3#、4#厂房)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黑龙江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黑龙江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黑龙江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黑龙江醇氢科技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销售,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团队。黑龙江醇氢科技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湖州远程汽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彦彬

(3)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2幢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湖州远程汽车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湖州远程汽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汽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远程汽车是专业从事新能源整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团队。湖州远程汽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吉利商务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吴佳

(3)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三层306室

(5)经营范围: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门票、酒店,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商务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商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商务是专业从事商旅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技术团队。吉利商务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邯郸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4年7月26日

(4)住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毛遂大街与中船路交叉口东北角办公辅房2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智通持有邯郸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邯郸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邯郸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邯郸远程智通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邯郸远程智通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天津远程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3)成立日期:2023年5月23日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150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远程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刘汉如先生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

生、董事周建群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天津远程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

(三)项的相关规定,天津远程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天津远程商用车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汽车生产、货物运输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天津远程商用车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天津远程商用车、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色智行科创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河北醇氢科技、黑龙江醇氢科技、湖州远程汽车、吉利商务、邯郸远程智通、天津远程商用车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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