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600368)_公司公告_五洲交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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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崇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李崇刚)

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五洲交通”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沟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李崇刚,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2023年8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工程处副处长和指挥部副指挥、中交总承包公司黄骅项目部副总经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双鱼岛事业部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顾问。2023年8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关联交易、聘任董事会秘书、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每一事项深入调研,提出有效可行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把控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赞成反对弃权
77070055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与审计师见面会、审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见面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就审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进行了沟通,并审阅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计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积极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做好包括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网络信息平台上中小股东讨论有关公司的问题并及时对公司进行问询,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七)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新规,把握证券法规及业务规则,提升反舞弊履职能力,适应新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确认和事后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没有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提名及聘任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出选聘提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择标准恰当,选任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四)年度考核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其他工作情况

1. 2024年度,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 2024年度,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 2024年度,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 2024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5.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发生;

6.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四、 总体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审慎独立表决,运用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李崇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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