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600367)_公司公告_红星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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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公司代码:600367公司简称: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8,675,752.3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0,289,762.46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4,113.090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233,927.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比例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红星发展60036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国强吴鹤松
电话0851-367800660851-36780066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电子信箱chenguoqiang@hxfz.com.cnwuhesong@hxfz.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296,392,918.453,161,825,979.24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5,252,807.662,394,122,448.642.5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080,898,186.941,042,499,502.533.68
利润总额119,556,229.0441,277,375.6518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42,549.7323,550,352.2923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575,917.9122,932,145.60238.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880,100.2169,094,599.60138.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3.231.01增加2.2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72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07228.57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2,56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6.42124,225,05619,157,7200
王权伟境内自然人0.592,000,00000
李陆军境内自然人0.592,000,000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未知0.371,275,11700
何建国境内自然人0.351,195,00000
UBSAG未知0.341,162,24500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未知0.301,025,17900
应路星境内自然人0.301,010,07600
陈虎境内自然人0.25850,00000
黄忠全境内自然人0.23800,00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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