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_公司公告_宁波韵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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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0366证券简称:宁波韵升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公司展示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2,067,2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5.500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099,041,0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2,799,89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076,241,158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

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沈成光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佳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迎春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741,17899.65291,150,5640.3011175,5000.0460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739,17899.65241,150,5640.3011177,5000.0465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746,57899.65431,148,8640.3006171,8000.0451

、议案名称: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715,87899.64631,169,5640.3061181,8000.0476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380,692,93899.64021,257,8040.3292116,5000.0306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675,27899.63561,229,8640.3218162,1000.0426

7、议案名称: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695,27899.64091,201,7640.3145170,2000.0446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124,87899.49161,697,3640.4442245,0000.0642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76,958,29498.66284,905,1481.2838203,8000.0534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607,89399.61801,279,4490.3348179,9000.0472

1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2,595,74793.98671,265,0645.2620180,6000.7513

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254,57899.52551,631,4640.4270181,2000.0475

1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73,904,08397.86347,963,6192.0843199,5400.052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78,843,97899.57851,373,3640.3609229,9000.0606

1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458,37899.57891,379,0640.3609229,8000.0602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709,77899.64471,151,2640.3013206,2000.054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7.01王健377,269,74298.7443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320,406,816100.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35,999,015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24,287,10794.64441,257,8044.9015116,5000.4541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8,809,40890.3963819,4048.4081116,5001.1956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15,477,69997.2455438,4002.754500.000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2024年度58,6697.71101,2572.0949116,50.1941
利润分配的预案6,122,804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8,648,46297.68161,229,8642.0483162,1000.2701
7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58,668,46297.71491,201,7642.0015170,2000.2836
8关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58,098,06296.76491,697,3642.8270245,0000.4081
9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54,931,47891.49084,905,1488.1697203,8000.3395
10关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58,581,07797.56931,279,4492.1309179,9000.2998
1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2,595,74793.98671,265,0645.2620180,6000.7513
1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8,437,16297.32961,373,3642.2873229,9000.3831
15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8,431,56297.32031,379,0642.2968229,8000.3829
17.01王健55,242,92692.0095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要对公司第1-17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第1-15、17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6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胡琪律师、董一平律师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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