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截至2025年
月
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进行了核查。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查阅银行收付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一)占用情况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015-2023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2015年至2024年期间,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通过上述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的资金,形成余额共计149,067.82万元。
(二)清偿情况华微电子已收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向华微电子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156,695.89万元,其中:上海鹏盛将以分红款抵偿1,105.93万元,并以转让所持华微电子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155,589.96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已经华微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8月15日,华微电子已收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海鹏盛原所持股份对应的2023年度分红款248.62万元和2024年度分红款857.31万元全部抵偿占用资金1,105.93万元;
2、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亚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万元,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占用资金余额(扣除分红抵偿款)及利息155,589.96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微电子收到的偿还金额共计156,695.89万元(其中:占用金额149,067.82万元;利息7,628.06万元),华微电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已全部偿还。
二、会计师核查情况
关于华微电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相关协议、资金流水、银行收付款回单等相关资料等审计程序。经核查,华微电子已经收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并完成了相关账务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华微电子关联方已经偿还了所占用的全部资金,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华微电子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
三、报告使用范围
本审核报告仅供华微电子核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结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无关。
【本页无正文, 为关于吉林华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弓)的签字盖章页】北京罔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巾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五年八月十八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