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2023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计155,589.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6月28日、7月26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14,326,656 | 22.32 | 0 | 0.00 |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0 | 0.00 | 214,326,656 | 22.3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东投资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155,589.96万元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用资金及利息,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的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