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600359)_公司公告_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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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0-1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更正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王进能先生和汪芳女士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更正后: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王进能先生和汪芳女士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但该项议案于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时未通过。因此,公司于2021年10月12

日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拟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更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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