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_公司公告_恒丰纸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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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00356证券简称:恒丰纸业公告编号:2025-02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1,446,2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959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孙延生、钱学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635,82499.2011796,6010.785213,8000.0137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100,635,82499.2011796,6010.785213,8000.0137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620,32499.1858796,6010.785229,3000.0290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635,82499.2011800,0010.788510,4000.0104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632,12499.1975803,7010.792210,4000.0103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635,82499.2011800,0010.788510,4000.0104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1,212,74193.2596797,4016.632213,0000.1082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598,72499.1645800,0010.788547,5000.0470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0,598,72499.1645800,0010.788547,5000.047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209,04193.2288803,7016.684610,4000.0866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11,212,74193.2596797,4016.632213,0000.108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七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静、陈秋红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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