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花,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津贴获得者。现任甘肃政法大学教师,2023年8月8日起担任敦煌种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年度股东大会3次。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恪守勤勉义务,以现场出席或通讯方式全程参与上述全部会议,未发生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或无故缺席会议之情形。本人于会前充分获取审议事项相关材料及背景信息,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等重要事项进行专项研阅,切实履行专业监督职责。在会议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职业准则,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出席了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对拟补选的公司第九届非独立董事,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等进行了审查;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对公司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就中小股东关心的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充分发挥沟通纽带作用。
(五)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甘肃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组织的合规培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的2024年第4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了解最新监管要求,不断开拓履职视野,提升履职水平。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通过审阅公司简报,及时获悉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通过系统化审阅经营简报及专项汇报文件,及时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效能与生产经营
动态。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筹备阶段,公司严格执行议案预审制度,提前完备法律要件及决策支撑材料,为本人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创造了良好的履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法定职责,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及专项调研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及财务管理机制进行深入调研与沟通,保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的实时掌握;持续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竞争格局变化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公司战略实施的影响,建立常态化舆情监测机制;基于专业判断与行业经验,就公司治理优化、风险防控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决策支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4年,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进行了细致的审查。经过评估,聘任人员的资格、专业背景以及履职经历均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同时,董事会的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人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本人认为:公司按照既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薪酬发放严格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紧密相关的原则,确保了薪酬分配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3份,其他信息披露文件30份,没有出现违反《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较好地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执行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等措施,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落实了内控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预防了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重大风险,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的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我深入学习和掌握了相关专业知识,对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制度与规范性文件有了全面的理解。在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我始终秉持审慎和客观的态度,细致审查会议材料,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状况。在会议中,我以专业视角积极发表意见、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跟踪公司的运营管理和重大事项进展。针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我提出了多项建设性建议,确保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展望2025年,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忠诚、勤勉、尽责地执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此基础上,我将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重点关注公司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的关键事项,提出更多合理且具有价值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王花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