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对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5,0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31,141,319股变更为829,976,239股,注册资本将由831,141,319元变更为829,976,23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相应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831,141,319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829,976,239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31,141,319股。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29,976,239股。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1,141,31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29,976,23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