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600351)_公司公告_亚宝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亚宝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3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风陵渡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蔡冬红因公出差委托监事宁会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振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273,335,267.73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951,373,283.30 元。 1 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截止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041,438 股。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17,041,438 股。故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股本基数为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 770,000,023 股(即截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87,041,461 股减去公司已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70,000,023 股为基数,向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5 元 ( 含 税 )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192,500,005.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现有的内部控制已基本覆盖了生产经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并且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基本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虽然已经解除了违规担保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该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及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需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3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