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0,206,379.14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77,307,968.88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87,041,4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8,704,146.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任武贤、任伟、任蓬勃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原料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糊剂、散剂、茶剂、口服液、软膏剂、煎膏剂(膏滋)、乳膏剂、贴膏剂、精神药品(氯氮卓、地西泮片)、透皮贴剂、巴布剂、保健用品、保健品、食品及保健食品、饮料(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医疗器械、中药提取、药用辅料、饲料添加剂、卫生材料、药用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西药的研究与开发。医药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原料药、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糊剂、散剂、茶剂、口服液、软膏剂、煎膏剂(膏滋)、乳膏剂、贴膏剂、精神药品(氯氮卓、地西泮片)、透皮贴剂、巴布剂、保健用品、保健品、食品及保健食品、营养食品、特医营养食品、酒、饮料(其他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医疗器械、中药提取、药用辅料、饲料添加剂、卫生材料、药用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西药的研究与开发。医药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七、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