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600351)_公司公告_亚宝药业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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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有媒体刊登题为《河南省食药监局:3 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的报道,报道中提到:“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51210 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性状不符合规定。” 二、澄清说明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获悉相关报道后,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说明如下: 2017 年 9 月 11 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3 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7 年第 48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制药”)生产的批号为 151201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经河南省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 四川制药在接到药监局反馈后,对公司 151201 批次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生产、检验、留样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0日,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该批次产品生产过程无异常,检验及留样情况也无异常。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 151201 批次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抽检也均未发现异常。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出现性状不符合规定,经分析原因是该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在温度偏低的环境下流通时间较长,可能会造成结晶析出的现象,此种结晶常温下不能溶解,可加温溶解后服用。公司产品说明书注意事项也对此现象进行了明确标识。 四川制药生产的 151201 批次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产品总价值 80,715 元。2016 年度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销售收入 3,327.04 万元,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1.84%;2017 年上半年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销售收入 2,400.43 万元,占 2017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 2.04%,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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