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常志宏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2025年6月25日 | 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 工作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常志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常志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常志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