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资助方:CHINAPETROLEUMENGINEERING&CONSTRUCTIONCORPORATION(CPECC)UgandaLimited(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该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
2.资助对象:COOECANDCPECCJOINTVENTURE(以下简称“翠鸟联合体”),该联合体由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和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组成,双方在联合体内权益份额为50%-50%。
3.财务资助进展情况:近日,根据翠鸟联合体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与翠鸟联合体签署了《借款合同》。
4.特别风险提示: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也将对翠鸟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联合体后续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工程建设公司所属子公司为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翠鸟联合体执行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与合作方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同时分别对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65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油工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近日,根据翠鸟联合体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与翠鸟联合体签署了《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乙方:翠鸟联合体
1.借款金额:650万美元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率:固定年利率6%。乙方按此利率,根据借款使用期限支付利息并偿还借款。
4.资金用途:翠鸟联合体项目的合同付款和其他运营付款。
5.还款方式:借款期满时一次性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若乙方现金流充足,也可选择在到期日前全额还款付息。
6.借款方应遵守的条件:乙方应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期间,乙方应确保财务管理透明并可审计;若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按约还款能力的事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保证具备参与、订立和执行本协议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
7.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还款或挪用资金,乙方应每日支付相当于借款金额0.15‰的违约金、承担甲方为收回借款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费用;甲方保留对乙方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生效、变更和终止:本协议在甲方将借款资金成功转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生效。甲方支付借款前,需满足以下条件: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已与乙方签订与本协议条款相同的借款协议,且该借款协议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获得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股东的批准。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9.其他条款:本协议未涵盖的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天津仲裁委员
会仲裁,仲裁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争议解决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已按照联合体协议派员担任联合体关键管理人员并参与运营管理,能够及时掌握联合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建设进展,督促项目按期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回款,以便联合体能够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65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8%,无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