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工程(600339)_公司公告_中油工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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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工作,确保高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区域分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二级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子公司)的ESG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利益相关方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担当以及治理结构优化与治理效能提升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ESG议题管理,是指识别对公司、经济、社会、环境和利益相关方具有影响的事项或因素作为议题,并通过明确每个议题是否预期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公司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产生重大影响,以及企业在相应议题的表现是否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对议题重要性进行分析的过程。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ESG四要素,指ESG信息披露围绕治理、战略、影响及风险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方面展开。“治理”指公司用于管理和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战略”指公司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规划、策略和方法;“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公司用于识别、评估、监测与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流程;“指标与目标”指公司用于计量、管理、监督、评价其应对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指标和目标。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七条 公司按照本办法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制定相关策略与实施计划,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要议题管理和四要素分析,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及时披露ESG报告。

第二章 ESG管理理念与原则

第八条 公司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观,紧紧围绕“奉献清洁能源、呵护碧水蓝天”的使命责任和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快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ESG管理体系,推动公司在经营管理全过程高标准履行ESG责任,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能源工程综合服务商。

第九条 公司坚持全面融入、有机融合,推动ESG理念与公司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全方位有机融合,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布局、转换增长动力、深耕价值创造,通过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社会履责、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加快向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持转变,加快建设绿色企业、平安企业、健康企业、法治企业。

第十条 公司ESG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司ESG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行业规则,坚守合规底线,深入推进业法融合,不断完善风险内控体系,对标一流着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二)安全至上。公司ESG管理工作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战

略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护员工健康、生命安全和环境生态。

(三)绿色低碳。公司ESG管理工作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握绿色发展新机遇,立足自身创建绿色企业,打造绿色竞争新优势,服务客户交付绿色产品,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面向未来培育绿色产业。

(四)透明高效。公司ESG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着力打造透明高效的上市公司治理运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在ESG方面的举措、进展与成效及时、准确且全面地传达给各利益相关方。

第三章 ESG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ESG行动小组构成的ESG治理架构与管理体系,公司各部门、区域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ESG工作纳入管理职责,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ESG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公司ESG战略规划与目标、ESG管理制度、ESG报告、重大ESG事项及其他ESG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公司ESG方针策略、ESG制度、ESG年度报告、ESG相关风险和机遇管理报告、ESG小组设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对公司ESG战略与目标、中长期及专项规划、ESG议题及四要素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

(三)对以上事项相关的政策制定、执行管理、监督检查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发展计划部,与董事会办公室共同研究制定公司ESG战略目标与行动计划,执行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有关ESG的决策部署,并负责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低碳环保与质量安全、社会责任、创新发展、员工权益保障、可持续供应链、公司治理等6个ESG行动小组,分工负责相关ESG议题及相关指标管理,并围绕ESG四要素对负责议题开展分析,明确治理与战略方向,制定具体目标和优化措施,同时负责相关风险和机遇管理,协助编制公司年度ESG报告等工作。

(一)低碳环保与质量安全行动小组由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担任组长单位,项目运营管理部、科技信息部跨部门密切协作,主要负责环境范畴的环境合规管理、绿色企业创建、绿色工程建设、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应对、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三废一噪”污染防治,以及社会范畴中的安全生

产、工程质量、员工健康与安全等相关议题管理。

(二)社会责任行动小组由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担任组长单位,财务部、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跨部门协作,主要负责环境范畴中的绿色文化培育,以及社会范畴中的员工民主管理、员工关爱与帮扶、社会贡献、社区沟通、乡村振兴、依法纳税等相关议题管理。

(三)创新发展行动小组由公司科技信息部担任组长单位、市场和新兴业务部跨部门协作,主要负责社会范畴中的数据信息安全、创新研发、知识产权、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转型等相关议题管理。

(四)员工权益保障行动小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组长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跨部门协作,主要负责社会范畴的员工招聘与就业、员工薪酬与福利、员工发展与培训、员工满意度管理等相关议题管理。

(五)可持续供应链行动小组由公司项目运营管理部担任组长单位,市场和新兴业务部跨部门协作,主要负责社会范畴中的供应商与供应链管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客户服务与隐私保护、客户反馈及满意度管理等相关议题管理。

(六)公司治理行动小组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组长单位,负责治理范畴的上市公司治理政策与架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规经营、风险管理、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等相关议题管理;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部、市场和新

兴业务部、审计部(纪委办公室)跨部门协作,分别负责党建引领与党建融入治理、债权人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腐败与廉洁管理等议题管理。

(七)所属子公司作为主体经营单元全面纳入公司ESG治理体系,各单位均应指定部门、人员全面承接ESG综合管理以及各行动小组负责议题的管理实践,同时协助公司开展ESG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四章 ESG风险与机遇管理

第十七条 ESG风险与机遇是指可能对企业的商业模式、战略、目标和创造价值的能力产生负面或正面影响的环境、社会或治理因素。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ESG相关风险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识别、评估方法和工作流程,为各行动小组开展ESG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第十九条 ESG行动小组结合公司实际负责牵头研究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下建立各自议题管理范围内的ESG风险与机遇识别分析及量化的方法模型和流程规范,持续优化改进;开展各自业务领域ESG风险和机遇识别工作,提出管理策略和建议。

第五章 ESG报告编制

第二十条 公司依据上市地监管要求编发ESG报告,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诉求。报告编制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客观真实、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参照国际ESG披露标准和趋势。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部门和行动小组联合成立ESG报告编委会,共同开展报告编制工作。ESG报告编制工作主要包括策划、部门访谈、内容编写、审核、第三方鉴证、翻译、审定发布等,于每年四季度末启动,次年4月与年度报告同步正式对外发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本部、区域分公司和所属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审核、确认拟披露相关内容。涉及需跨部门合作的,由董事会办公室与相应部门或行动小组进行协调。在监管强制要求披露范围内,如有不适宜对外披露内容,责任单位应提供适宜对外披露的解释说明。

第二十三条 为提升ESG报告的透明度、公信力,公司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对ESG报告开展有限鉴证工作。鉴证工作是指公司通过独立第三方就ESG报告的关键数据、实施情况等进行评估和验证,确保鉴证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ESG报告鉴证工作,负责聘请鉴证机构,制定鉴证工作计划安排。公司本部、区域分公司和所属子公司配合鉴证工作,

包括在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接受访谈、提供文件、凭证等,并负责审核确认相关内容。鉴证机构根据鉴证评估结果出具鉴证报告作为公司ESG报告附件对外披露,并向公司提交管理建议书。

第六章 ESG沟通与合作

第二十四条 ESG沟通与合作是提升ESG评级评价和公司形象、品牌价值的有效方式,包括ESG信息披露、新闻发布及利益相关方沟通合作等,是公司整体宣传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ESG信息披露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原则和工作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利益相关方沟通与合作,开展与监管机构、资本市场、评级机构等重点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包括ESG绩效宣传等。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内外部媒体、公司官网和新媒体传播,讲好公司ESG故事,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市场和新兴业务部负责指导海外业务单位与所在地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媒体等利益相关方沟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本办法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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